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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工业企业开展职业病危害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2-11 19:2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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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工业企业开展职业病危害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政社办(社会事业局),洋河新区环安局,市疾控中心,市卫计执法支队:

为认真贯彻省卫生健康委印发的《关于在全省工业企业开展

职业病危害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在调查摸清宿迁市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现状的同时,统筹推进完成《宿迁市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全市矿山、冶金、化工等行业领域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关于开展宿迁市职业病防治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等年度重点工作,我委决定在全市工业企业开展职业病危害摸底调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摸底调查工作

我市职业病危害形势依然严峻,存在职业病危害企业数量不清、接触危害人数不清、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职业健康领域重大风险不容忽视。各地要充分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职业健康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以本次现状调查为难得契机和重要抓手,既摸清辖区内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现状,又带动推进其他职业健康重点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为组织指导全市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工作,我委成立全市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组(成员名单见附件1)。各地要相应成立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组。

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现状调查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按时完成现状调查任务。在完成被国家抽取的30%乡镇(街道)工业企业现状调查的同时,要推进未被抽取的70%乡镇(街道)包括各类开发区、园区以及新区等工业企业完成新版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还要同步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完成专项治理等重点工作。

二、突出重点,完成30%乡镇(街道)工业企业的现状调查

根据全国职业病危害现状统计调查制度,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病危害调查技术指导组在每个县级单位统一抽取30%的乡镇(街道)开展现状调查工作(抽样结果见附件2)。本次现状调查的行业为采矿业、制造业以及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工业企业,调查对象为调查期间正常运行的企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其他非法人单位。各地要加强与同级统计、市场监管以及大数据管理等部门沟通,以第四次经济普查、工商注册企业相关信息等为依据,核定本地区工业企业名单,确保辖区内被调查的工业企业全覆盖(各地调查任务数以第四次经济普查各地企业数比例分配,详见附件3)。

各地要按照《宿迁市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实施方案》(见附件4,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组织对被抽取的30%乡镇(街道)开展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可以遴选职业卫生服务机构或者相关单位作为本次现状调查承担单位,挑选有专业知识背景、工作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人员为专职调查员,要强化对调查员的培训和管理。调查员进行现场调查时,对未开展职业病危害申报的企业,要指导企业进行网上申报。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调查员于9月15日前完成现场调查和网络填报,各级技术指导组及时完成网上数据初审、复核和审核工作。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于10月10日前将统计报表(附表2-5)报送至我委疾控处。

三、全面覆盖,完成70%乡镇(街道)工业企业的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一)明确职责,推动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各地卫生监督机构要组织未被抽取的70%乡镇(街道)包括各类开发区、园区以及新区等同步推进辖区内的工业企业开展新版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分片或按照乡镇组织企业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集中培训、向相关企业发放申报告知书或现场指导企业申报等方式,全面推进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年内实现辖区工业企业项目申报全覆盖。

(二)强化协作,共同做好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与同级统计、市场监管等部门沟通,向同级的统计部门获得第四次经济普查数据中采矿业、制造业与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的企业名单;争取市场监管部门对获取的工业企业名单进行核实、补充,重点对在1月后注册的上述三个行业的企业名单进行补充,并结合乡镇(街道)实际核查情况(需剔除已经明确关闭的重点行业企业),确定被调查乡镇(街道)的调查企业名单;争取市场监管部门协助调查人员对未被抽取的70%乡镇(街道)企业开展入场调查工作。

四、统筹推进,确保全面完成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

各地要以本次现状调查为载体,统筹推进职业病防治“十三五”规划、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尘毒危害专项治理以及职业病防治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确保重点行业企业的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率、“三类人员”培训率、“三同时”实施率以及监督检查覆盖率均达到95%以上。各地的重点行业企业要在9月20日前率先完成申报工作,再根据重点工作要求,督促指导企业开展专项治理等,确保完成年度重点目标任务和职业病防治“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

市卫健委将通过巡回督导、召开现场会、通报进度和质量等确保按时保质完成调查任务。

联系人:市卫生健康委疾控处 李威,电话:84389312;

市疾控中心 何仁伟,电话:84389345。

附件:1. 全市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组

2.宿迁市30%乡镇(街道)抽样结果

3.全市工业企业调查任务分配表

4.宿迁市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实施方案

5.《全国职业病危害现状统计调查调查员》工作牌

式样

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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