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出务工(返岗)离开酉阳县人员需带上身份证或户口簿,如是隔离医学观察对象,还需带上隔离医学观察相关解除证明,到居住地村(社区)领取并如实填写申报证明,并由村(社区)审核;审核同意后,前往居住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免费进行流行病学史调查和体温检测,检测合格后,由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证明上出具意见并签字盖章。
2.外出务工(返岗)离开酉阳县人员需对接好出行目的地,一旦离酉,疫情管控期内禁止返酉;如特殊情况需返酉人员,一律实行隔离医学观察14天。
3.如需集体包车去同一个地方务工的,向所属乡镇申请,由所属乡镇(街道)向县人力社保局转报申请,县人力社保局核实无误后,提供相关服务工作;县交通局按县人力社保局要求做好交通服务保障相关工作。
4.健康申报证明从2020年2月19日开始办理,至新冠肺炎疫情解除(咨询电话:75552324)。
2020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