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澜沧县七举措推进健康扶贫工作

时间:2020-08-31 09:3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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澜沧县七举措推进健康扶贫工作

原标题:澜沧县七举措推进健康扶贫工作

澜沧县采取七个措施积极开展健康扶贫工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中。

(一)建机制强保障,为健康扶贫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发改、财政、卫计、人社等20个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澜沧县健康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健康扶贫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下发了《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澜沧县贯彻落实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澜政办发〔〕170号)文件,对健康扶贫工作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层层抓落实。草拟了《健康扶贫行动计划(—)》和《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充实调整澜沧县健康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呈报县人民政府,待审核发文。

(二)加强宣传动员,积极部署健康扶贫工作

,共召开全县健康扶贫工作推进会三次,对《澜沧健康扶贫行动计划》、《澜沧县贯彻落实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实施方案》进行解读、任务分解,强化部门间的合作。通过全县各级医疗卫生机构“10.17”扶贫日宣传、医疗卫生单位义诊等活动发放各类健康扶贫宣传材料47000余份,广泛宣传健康扶贫各项惠民政策,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健康扶贫。

(三)深入调查,为实施分类救治提供基础性数据和决策依据

全县共筛查41105户141915人,占应筛查数的100%。筛查出因病致贫7312户,患病人口为8984人,占总户数17.79%,比扶贫系统录入的因病致贫比率高1.72%;因病致贫涉及总人口26965人,占总人口数19%,比扶贫系统录入的因病致贫比高1.29%,目前正组织各乡镇(中心)卫生院针对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和卫计部门实际筛查进行比对,区别出两者之间的不同,并严格按照《澜沧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澜沧县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暨扶贫措施信息采集录入工作方案的通知》时间节点完成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数据提供和录入工作。

(四)落实四重保障措施,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看得起病”

1.建立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基本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补贴,大病保险的保费从基本医保资金中列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一般诊疗费个人自付部分由基本医保全额报销。普通门诊基本医保年度最高报销限额比其他城乡居民提高5个百分点。将活动性结核病纳入门诊报销(其他城乡居民仅限活动性肺结核),将高血压Ⅱ-Ⅲ期、糖尿病、活动性结核病3种慢性病门诊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比其他城乡居民提高20个百分点,报销比例为80%。对癌症、肉瘤等25种特殊疾病,放宽就诊医疗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均可就诊。门诊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比其他城乡居民提高10个百分点,报销比例提高到80%(其中重性精神病和终末期肾病门诊报销比例为90%)。对符合分级诊疗、转诊转院规范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比其他城乡居民提高5-10个百分点,其中,乡(镇)卫生院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为95%;县级医疗机构提高5个百分点,为85%;市级、省级医疗机构和省外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为70%,目前县、乡都已经达到标准报销比例,但省、市报销比例为65%,与标准比例相差5个百分点。

2.落实大病保险倾斜政策。制定下发《澜沧县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方案》。

3.落实医疗救助制度。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起付线,年度累计救助封顶线不低于10万元。

4.建立医疗费用兜底保障机制。正在与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对接,草拟澜沧县医疗费用兜底保障实施方案。

(五)落实便民惠民措施,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方便看病”

1.实行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即时结报。

2.积极开展家庭医生签约。全县20个乡镇共组建家庭医生团队181个,共签约367051人,签约率73.34%(其中:重点人群签约265583人,签约率92.93%;其他101468人,签约率47.26%)。各类人群完成情况如下:65岁以上老年人共签约30665人,签约率85.56%;孕产妇共签约4128人,签约率100%;0-6岁儿童共签约28998人,签约率91.04%;高血压患者共签约16061人,签约率87.63%;糖尿病患者共签约3111人,签约率84.88%。结核病患者共签约425人,签约率96.15%;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共签约2130人,签约率90.83%;计生特殊家庭共签约368人,签约率100%;已脱贫建档立卡共签约69012人,签约率100%;未脱贫建档立卡共签约141915人,签约率100%;特困供养人员共签约2025人,完签约率100%;低保对象共签约106467人,签约率100%;残疾人共签约7029人,签约率100%。

(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看得好病”

1.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公开考试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6人;人才引进引进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3人(待公示期满上岗)会计专业技术人员2人(已上岗);安置委培生11人;签订免费定向委培医学生5人。

2.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澜沧县157个村卫生室,已全部达标投入使用,目前只有糯扎渡落水洞村卫生室未通网络;脱贫出列的29个贫困村,并做到诊断室、治疗室、观察室、药房四室分开,按脱贫出列要求配备乡村医生,共配备87名;18所乡镇(中心)卫生院全部按标准化建设,配齐基本医疗设备;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目前我县19个乡镇(中心)卫生院设有中医科(中医馆),至少能开展5类及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

(七)加强疾病预防控制,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尽量少生病”

全县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9.78%,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74.71%,孕产妇健康管理率99.16%,65岁老年人健康管理率26.81%,高血压患者管理率79.26%,Ⅱ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31.71%,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100%,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管理率97.19%。1—9月全县无甲类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共报告法定管理传染病1845例。其中,乙类传染病14种1328例,发病率261.4/10万,共死亡28例(均为艾滋病);丙类传染病6种517例,占发病总数的28.02%(517/1845)。全县农村饮用水监测,枯水期合格30份,合格率为33.7%;丰水期合格73份,合格率为82%。全年合格103份,合格率57.9%。

来源:澜沧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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