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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发文 严查这些医疗机构

时间:2019-01-11 02:4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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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发文 严查这些医疗机构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

整理:基层医师公社

最近,社会上经常有一些机构宣称能彻底治愈儿童近视,对此,国家卫生健康委有了新指示。

4月3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工作切实加强监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表示,近一段时间,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领域乱象频发,严重误导近视儿童青少年和家长,威胁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针对这些现象,《通知》重点如下:

1.在目前医疗技术条件下,近视不能治愈

《通知》明确,在目前医疗技术条件下,近视不能治愈。

儿童青少年时期可以通过科学用眼、增加户外活动时间、减少长时间近距离用眼等方式预防、控制和减缓近视。

家长一旦发现儿童青少年视力异常,应当及时带其到眼科医疗机构检查,遵从医嘱进行科学矫正。

2.不得在宣传中使用这些词语

从事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的机构或个人必须严格依法执业、依法经营,不得在开展近视矫正对外宣传中使用“康复”“恢复”“降低度数”“近视治愈”“近视克星”等表述误导近视儿童青少年和家长。

3.加大无证行医打击力度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大无证行医打击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和无医师执业证书的人员擅自开展眼科医疗服务行为。

4.督促辖区医疗机构切实落实主体责任

要督促辖区医疗机构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近视防治指南》等要求,规范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工作,规范眼视光医疗器械使用行为,严禁医疗机构虚假、夸大宣传,对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发现医疗机构使用的眼视光产品、医疗器械存在质量不合格或者夸大宣传等问题,及时通报或移送市场监管、药品监管等部门。

5.严厉打击假借中医近视防控技术欺骗群众等机构和人员

不得违反中医药法规定冒用中医药名义或者假借中医药理论、技术欺骗消费者,谋取不正当利益。

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严肃查处假冒中医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宣传虚假中医近视矫正疗效的非法行为,严厉打击假借中医近视防控技术欺骗群众、损害群众利益的机构和人员,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对中医医疗广告的监管。

要督促辖区中医医疗机构切实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工作。

6.广泛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宣传活动

各级卫生健康、教育及网信等部门要加强协作,积极配合,通过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等多种渠道和方式,广泛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校园宣传和社会宣传教育活动,告知非法或不恰当近视矫正行为表现形式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引导儿童青少年和家长科学认知近视矫正,切实增强辨别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近视矫正虚假违法广告,提高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能力。

对借科普宣传活动进行商业牟利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并依法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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