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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131项重点工作分工确定:主动对接洛阳副中心城市建设

时间:2022-09-29 08: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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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131项重点工作分工确定:主动对接洛阳副中心城市建设

大河财立方消息6月8日,据济源市政府网站消息,济源市人民政府日前下发通知,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重点工作责任单位。

济源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重点工作:

全年实施重点项目189个,完成投资330亿元以上。重点推进豫光再生铅循环利用等“十大产业转型工程”,加快实施黄河大道西延等“十大基础设施工程”,统筹做好呼南高铁豫西通道、沿太行高速公路等项目前期工作,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打开空间。

聚焦特色优势产业,筛选一批链条型、基地型、龙头型高端项目,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扎实开展精准招商,加快引进一批产业链核心企业、上下游配套企业,促进产业集聚发展。

加快开放平台建设,申建保税物流中心,推动济源海关封关运营。

主动对接洛阳副中心城市建设,建成济源至洛阳西高速公路,持续扩大交流合作领域。

启动农村教师住房建设,新改建教师周转宿舍1077套。

…………

下附详情:

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各片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石迎军市长代表市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已经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重点工作任务予以分解并明确到各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要尽快制定具体落实方案,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主要措施。每月底,各责任单位要向市政府报告重点工作进展情况,12月31日前向市政府报告重点工作全年落实情况。市政府办公室、督查局将对各责任单位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跟踪督办,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并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和综合督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一、今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

1.生产总值、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增幅高于全省1个百分点,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保持同步,节能降耗、环境保护等约束性指标完成省定任务。

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和统计局、财政金融局、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

二、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一)慎终如始抓防控

2.强化底线思维、风险意识,毫不放松继续抓紧抓实抓细各项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应对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新变化,及时完善疫情防控策略和应对举措,坚持应急和常态化防控相结合,建立“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努力保持疫情防控持续向好的态势。从严落实“大数据+网格化”等精准管控措施,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坚决守住入济大门、公共小门、群众家门,坚决做到“外防输入、内防反弹”。

责任单位: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坚定不移扩投资

3.以“双十工程”为引领,全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全年实施重点项目189个,完成投资330亿元以上。重点推进豫光再生铅循环利用等“十大产业转型工程”,加快实施黄河大道西延等“十大基础设施工程”,统筹做好呼南高铁豫西通道、沿太行高速公路等项目前期工作,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打开空间。

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和统计局;责任单位: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虎岭高新片区管理办公室、玉川片区管理办公室、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员会、职业技术学院、文旅集团、水投公司、交投公司、城投公司、相关镇人民政府、相关街道办事处

4.继续坚持重点项目建设周例会制度,完善领导分包、集中开工、观摩点评、考核奖惩工作机制,全面推行“区域评价”“容缺办理”“联审联批”,确保项目早开工、早建成、早见效。

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和统计局;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服务中心

5.抢抓国家、省对冲疫情影响的政策机遇,积极做好项目谋划对接,争取上级更多资金支持。

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和统计局、财政金融局

(三)共克时艰稳企业

6.认真落实国家、省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和统计局;责任单位: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财政金融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税务局、人行济源中支、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供电公司、住房公积金中心等相关单位

7.完善服务联系企业制度,优化企业服务110系统,及时解决企业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难题。

责任单位: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

8.大力实施“5339”工程,收储土地5000亩,其中工业用地3000亩,新建标准化厂房30万平方米,盘活存量厂房9万平方米。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虎岭高新片区管理办公室、玉川片区管理办公室

9.突出产融、产销、产学研、产业与人才,扎实推进“四项对接”。健全银税互动机制,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牵头单位: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责任单位:财政金融局、人行济源中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10.围绕主导产业链和特色品牌,精心组织产销对接活动,提升品牌美誉度和市场占有率。

责任单位: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

11.鼓励引导“企业进高校”,推动校企共建实验室、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科技成果转化基地,提升企业创新发展能力。

牵头单位: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责任单位:教育体育局、职业技术学院

12.做好企业用工对接工作,开展企业家培训,继续办好企业家沙龙,实施青年企业家成长行动,不断培养企业家的全球视野、战略眼光和杰出领导力。

责任单位: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释放内需促消费

13.落实省促进消费市场扩容提质的若干意见,以扩大消费和保障供应为主线,出台鼓励居民消费政策措施,在税费减免、贷款利率等方面推出优惠政策,带动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消费快速恢复。

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14.稳定房地产市场消费,在“房住不炒”前提下强化调控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5.培育壮大健康养老、居家服务等产业,积极发展“小店经济”等消费业态,大力扶持线上商务、线上教育等新兴消费业态和消费热点,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设线上线下融合的新消费体验馆,促进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普及应用。

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三、构建高质量发展产业体系

(一)加快工业转型升级步伐

16.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科技创新为引领,以减量、提质、增效为方向,继续推进“三大改造”。

责任单位: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

17.抢抓国家新基建政策机遇,加快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制造业深度融合,启动工业资源集约管理云平台建设,推动优势工业互联网平台发展。

责任单位: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

18.深入开展“绿色制造进企业”活动,加大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供应链创建力度,争取更多企业跨入国家级绿色园区(工厂)行列。

责任单位: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

19.扎实推进“四个一批”建设,着力培育创新型龙头企业,建设共性技术创新平台,激发科研人才活力,发展新型研发机构,同时,完善成果转化机制,推动重大科研成果转化应用,加快工业转型升级。

责任单位: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

(二)做强做优主导产业

20.突出延链补链强链,持续巩固提升主导产业优势地位。有色金属产业重点推进中国白银城建设,依托白银、黄金及铜铅锌原料生产优势,加快打造千亿级有色金属循环经济产业集群。钢铁产业重点推进钢产品深加工产业园建设,发展优质先进钢铁材料,加快打造千亿级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基地。化工产业要加快装备大型化改造,实现集中、集聚、集群发展。食品饮料产业要积极引进国内知名品牌,提高行业集中度,提升产业竞争力,打造百亿级食品饮料产业集群。

责任单位: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

(三)培育壮大新兴产业

21.立足产业基础和技术研发优势,在纳米材料、电子信息、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等领域实施一批重大项目,着力打造一批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资源集约的新兴产业集群。重点依托河南大学纳米材料工程研究中心优势,加快纳米材料产业园、纳米初创孵化产业园建设,提升新材料产业规模和技术水平。支持清水源升级终端设备,拓展业务领域,加快向水处理解决方案供应商转变。

责任单位: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

(四)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

22.推动旅游业提档升级,完善中心城区旅游功能,实施济水源生态文化旅游综合开发、篮球小镇等项目,加快王屋山国家5A级景区创建步伐。突出典型引领、示范带动,打造一批精品优质文化旅游项目,丰富旅游业态,优化产品供给,不断提升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水平。

牵头单位: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责任单位:文旅集团、轵城镇人民政府

23.出台支持物流业发展政策措施,引进知名物流企业,实施中兴LNG储输站等项目,推动玉川物流园、柿槟物流园发展壮大,加快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

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和统计局;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

24.积极培育现代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持续推动亚交所规范化运作,加快壮大餐饮、健康养老、居家服务等产业,着力打造一批新的经济增长点。

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和统计局;责任单位:卫生健康委员会、民政局

(五)推动产业集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

25.修编产业集聚(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完成市域产业集聚(开发)区规划纲要编制。

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和统计局;责任单位:虎岭高新片区管理办公室、玉川片区管理办公室

26.以虎岭高新、玉川列入全省试点为契机,积极探索“管委会+公司”模式,着力破解制约集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快产业集聚(开发)区“二次创业”。

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和统计局、虎岭高新片区管理办公室、玉川片区管理办公室

27.完善企业分类综合评价机制,配套出台差别化用地、用能等政策和监管服务措施,推动要素资源集中高效配置。

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和统计局;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8.统一组织投资项目审批涉及的评价工作,减少用地申报事项,缩短项目落地时间。

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和统计局;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相关部门

四、坚决打好打赢三大攻坚战

(一)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29.全面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盯紧“两不愁三保障”,继续做好教育扶贫、健康扶贫、住房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各项工作,保持扶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

牵头单位:扶贫开发办公室;责任单位:教育体育局、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局

30.健全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做好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帮扶,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责任单位:扶贫开发办公室、相关镇人民政府

31.突出抓好产业扶贫,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推动脱贫攻坚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

牵头单位:扶贫开发办公室;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林业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二)着力强化污染防治

32.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开展工业企业污染深度治理,实施济钢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等根本性环保治理工程,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污染防治攻坚战相关成员单位

33.深化河湖长制,加强河湖综合治理和湿地建设。

责任单位:水利局

34.完成黄河流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水利局、黄河河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交通运输局等相关单位

35.全面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启动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提升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平,规范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动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委员会

36.扎实推进农用地土壤分类管理,抓好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确保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7.优化环境治理方式,坚决避免对企业搞“一刀切”。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

(三)有效防范化解风险

38.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促进各类金融机构平稳健康发展。

责任单位:财政金融局;责任单位:人行济源中支、银保监组

39.加大非法集资防范处置力度,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持续优化金融生态。

牵头单位:财政金融局;责任单位: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40.加强政府债务风险动态监控,规范举债担保行为,依法依规管理使用债券资金,逐步化解政府隐性债务。

责任单位:财政金融局

41.加强困难企业纾困帮扶,继续做好问题楼盘化解等工作,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责任单位:财政金融局、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全面提升新型城镇化水平

(一)大力提升城市功能品质

42.加快中心城区河湖水系连通及配套绿化美化亮化工程建设,推进城市“四治”,开展城市“双修”。

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3.加强生态园林和全域花园建设,建成济源植物园,改造提升清趣园、新蟒园,实施南环、西环等道路绿化项目,持续提升公园绿地覆盖率。

牵头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城投公司

44.优化城市路网,新建改造南环东延、东环南延等道路。加大水气暖供应设施投入,新增供水、供气、供热管网70公里,改造蒸汽交换站46座,完成沁北电厂向主城区供热项目。

牵头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城投公司

45.加大老旧小区改造力度,尽快完善功能设施。

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街道办事处

46.实施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全面推进垃圾分类处理。

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高标准规划布局济东新区

47.高质量完成总体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以经营城市理念,统筹推进开发建设。

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和统计局;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相关部门

48.加快实施湿地公园、引黄调蓄湖等项目,提升生态绿化、景观设计水平,夯实新区生态基底。

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局

49.开工建设新区道路、供排水等基础设施。

牵头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城投公司

50.启动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人民医院迁建、文化艺术中心等项目前期工作。

责任单位:职业技术学院、卫生健康委员会、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51.积极招商,建设城市综合体。

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和统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52.坚持以创建引领城市管理水平提升,持续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完成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复检。

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卫生健康委员会

53.瞄准更高标准,提高现有城市名片含金量,推动城市管理上台阶。

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4.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和执法事项属地化管理,着力构建服务、管理、执法“三位一体”的综合管理模式。

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5.加快智慧城市建设,推行网格化管理,提升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

牵头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和统计局、交通运输局、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等相关单位

(四)扎实推进小城镇建设

56.顺应城乡融合发展趋势,以创建国家级和省级文明镇、卫生镇、园林镇、生态镇为载体,引导各镇加快特色发展、错位发展。不断完善小城镇基础服务功能,加快镇区水、气、暖、污水处理等设施建设,着力构建中心城区与小城镇功能互补、分工明确、紧密联系的发展格局。

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镇人民政府

六、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一)大力发展主导特色农业

57.稳定粮食生产供给,建成优质专用小麦生产基地10万亩、高标准农田2万亩。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58.加快发展高效种养业,持续壮大蔬菜制种、冬凌草、特色养殖、苗木花卉等优势产业规模。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农科院、林业局

59.以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为契机,深入发掘农业农村生态涵养、休闲观光、文化体验、健康养老等功能价值,加快构建“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一村一业”发展格局。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60.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加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农业龙头企业培育力度,持续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二)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61.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统筹实施垃圾处理、污水治理、户厕改造、村容村貌提升等工作,创建15个省级人居环境示范村、5个精品示范村,建成100个市级人居环境示范村。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62.高质量推动“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快实施农村公路通村入组工程。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

63.持续推进“三清一改”,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长效机制,实现11个镇行政村垃圾分类收集和资源化利用全覆盖。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镇人民政府

64.加快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升污水处理能力。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镇人民政府

(三)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65.因地制宜推进西部承留思礼乡村振兴综合示范带、东部梨林五龙口高效现代农业发展示范带、山区王屋邵原农旅融合示范带、坡头大峪下冶沿黄生态振兴示范带建设,打造乡村振兴示范典型。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66.完善保护发展措施,提升传统村落可持续发展能力。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7.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积极开展全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持续推进承包土地经营权担保融资和集体资产股权质押贷款。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68.推进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69.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70.持续实施村集体经济增收三年专项行动,全面消除集体经营性收入空白村。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财政金融局

七、着力深化改革扩大开放

(一)打造最佳营商环境

71.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高质量发展的生命线,以更好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为导向,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提高审批服务效率。

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和统计局;责任单位: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72.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大力推行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

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73.坚持诚信建设红黑榜集中发布制度,全面推行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着力健全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

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和统计局;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单位

74.全面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建立投诉举报和常态化监测服务机制,切实营造公平、透明、法治的发展环境,真正让营商环境成为济源发展的新标识。

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二)推进重点领域改革

75.加快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转变国资监管方式,盘活国有资产存量,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和保值增值。

责任单位:财政金融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76.全面落实放宽民营企业市场准入的政策措施,破除各种隐性壁垒,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不断提升企业发展质量。

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和统计局;责任单位: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工商业联合会

77.深化金融改革创新,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推广多种融资方式,持续加强对实体经济的支持。

牵头单位:财政金融局;责任单位:人行济源中支,银保监组、各金融机构

78.发挥军地合作优势,促进军民融合发展。

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退役军人事务局

79.统筹推进医疗、教育、文化、价格等领域改革。

责任单位: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保障局、教育体育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三)持续扩大对外开放

80.聚焦特色优势产业,筛选一批链条型、基地型、龙头型高端项目,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扎实开展精准招商,加快引进一批产业链核心企业、上下游配套企业,促进产业集聚发展。

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81.加强与发达地区、知名商协会的交流,精心组织参加重大经贸活动,高标准做好专题招商推介。

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82.探索开展增资扩产、并购投资等多种方式投资合作,积极承接产业转移。

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83.发挥济源籍在外人士作用,大力发展“回归经济”。

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84.加快开放平台建设,申建保税物流中心,推动济源海关封关运营。

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85.主动对接洛阳副中心城市建设,建成济源至洛阳西高速公路,持续扩大交流合作领域。

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和统计局、交通运输局

86.发挥省界城市优势,增强吸纳集聚能力。

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八、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一)高标准编制生态保护规划

87.加强与国家、省重大专项规划的对接,结合济源实际,加快编制沿黄区域战略空间规划,划定“三区”,同步做好生态环境、产业发展、岸线保护等相关控制性规划。

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和统计局;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黄河河务局

88.发挥沿黄区域独特的自然资源禀赋优势,依托小浪底、黄河三峡、西霞院等优质景区,打造绿色生态文化康养旅游产业带。

责任单位: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89.加快推进重大规划项目化,谋划包装一批重大项目,争取纳入国家、省规划大盘子。

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二)加快构筑沿黄生态屏障

90.着眼沿黄生态系统整体性,扎实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生态修复项目,深入开展国土绿化提速行动,统筹做好沿黄生态涵养带困难地造林、黄河湿地生态恢复、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完成造林6.65万亩、森林抚育4.1万亩。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水利局

91.深入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等专项行动,扎实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切实做好水土保持和防汛工作。

责任单位:水利局

92.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监察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严厉打击生态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相关单位

(三)统筹推进全域生态治理

93.认真落实“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要求,加快制定符合济源实际的水资源利用整体计划,推进高效、节约、循环利用。

责任单位:水利局

94.实施引黄调蓄能力提升工程和生态补水工程,加快海绵城市建设,进一步涵养水资源、保护水生态,持续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责任单位:水利局、水投公司、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持续加大民生保障力度

(一)扎实办好民生实事

95.实施公共卫生体系提升工程,为16个镇(街道)医疗卫生机构新配备救护车。

责任单位:卫生健康委员会

96.将高血压、糖尿病门诊药品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推动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

责任单位:医疗保障局

97.改造提升供水设施,统筹解决轵城、承留、大峪等镇21个村2.8万余人饮水安全问题。

责任单位:水利局

98.改造老旧小区39个,惠及群众近3万人。

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99.实施解放河生态修复治理,确保城区所有河道清水长流。

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00.启动农村教师住房建设,新改建教师周转宿舍1077套。

责任单位:教育体育局

101.实施玉川路小学、天坛路小学扩建等项目,新增学位2700个。

责任单位:教育体育局

102.加大城市交通治堵力度,提高道路通行能力。

责任单位: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03.启动实施110个村(居)污水主管网、46个村自建终端等项目,基本实现镇区生活污水处理全覆盖。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相关镇人民政府、相关街道办事处

104.全面提升城市公园、绿地服务功能,打造“15分钟健身休闲圈”。

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稳定扩大社会就业

105.出台支持新增就业岗位政策措施,着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化解过剩产能职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

责任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06.全年新增城镇就业1.5万人以上,转移农村劳动力4500人以上,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责任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07.完善创业服务体系,加大返乡下乡创业扶持力度。

责任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08.加大援企稳岗“护航行动”实施力度,助推企业脱困发展,切实稳定就业局势。

责任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加强社会保障工作

109.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促进法定群体持续参保、应保尽保。

责任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

110.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保门诊统筹,开展药品耗材集中采购,提高医保资金使用效益,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责任单位:医疗保障局

111.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适度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5%。

责任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12.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570元,月人均补助水平不低于286元。

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和统计局、民政局

113.深入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保障房638套,分配入住900套。

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14.加大殡葬改革力度,倡树文明殡葬新风。

责任单位:民政局

(四)加快社会事业发展

115.坚持教育优先发展,进一步优化学校布局,扩大资源供给,有效缓解“入园难”“大班额”问题。

责任单位:教育体育局

116.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支持职业技术学院创建全省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

责任单位:职业技术学院

117.加快“健康济源”建设,健全完善公共卫生应急体系,提升应对重大疫情防控能力。

责任单位:卫生健康委员会

118.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逐步构建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责任单位:卫生健康委员会

119.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加快中医院二期、二院病房楼、传染病医院等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卫生健康委员会

120.大力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共享,提高医疗服务体系整体效能。

责任单位:卫生健康委员会

(五)推动文化繁荣兴盛

121.大力弘扬愚公移山精神,用好红色文化资源,传承红色文化基因。主动融入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区,深入挖掘特色文化资源。

责任单位: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122.加大文化产业扶持力度,推动文化产业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

责任单位: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123.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持续提升市民文明素质。

责任单位: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124.完善城乡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积极推进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不断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责任单位: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125.加强网络内容建设,促进媒体融合发展。

责任单位: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济源新闻传媒中心

(六)提升社会治理能力

126.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加大重信重访治理力度,妥善化解重大复杂疑难案件。

责任单位: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127.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以“网格化+智能化”为抓手,创新社区治理,积极开展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

责任单位: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

128.大力实施“雪亮工程”,全面推进“一村(格)一警”“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保持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责任单位: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29.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推行双重预防体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

130.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让群众吃得更放心、用药更安全。

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131.加强统计工作,做好第七次人口普查。高质量编制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

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6月3日

责编: 徐一 | 审核:李震 | 总监: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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