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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推广老年人意外伤害险 今后不必再犹豫“扶不扶”

时间:2020-08-12 04: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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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推广老年人意外伤害险 今后不必再犹豫“扶不扶”

红网长沙县站8月12日讯(星沙时报记者 陈登辉)今年2月,星沙普降大雪,60岁的市民鲁先生在星沙大道上不慎摔倒,疼痛难忍的他躺在雪地上无法起身,地上的雪水浸湿了他的衣服。然而现场有十几台车从他身边经过,却无人下车帮忙。最后,一位好心的“80后”把鲁先生送到医院进行救治。

老年人摔倒无人扶,一度成为广为诟病的社会现象。“碰瓷”则是不少人不敢伸出援手的心理障碍。记者近日获悉,随着长沙县推广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开展,这种现象今后将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因为只要在理赔范围内,无论是否有第三方责任人,保险均将予以赔偿。

目前长沙县民政局老龄办正在进行部署和推广工作,今后市民可通过居住地的街道、乡镇的民政专干或中国人寿的客户经理进行团体购买。详细情况可拨打中国人寿长沙支公司电话(84019258)进行咨询。

每年30元可享受两种保险

老年人身体机能下降、腿脚不便,日常生活中遭受意外、伤害健康的风险概率大大高于其他年龄群体,因此意外伤害保险所保人员的年龄都在60岁以下,“保险公司通常不愿开发针对老年人的意外伤害险种。”中国人寿长沙支公司经理杨熠表示。

近日,根据《湖南省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承保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长沙县正式开始推广老年人意外险,这是一份商业补充保险,弥补了高龄老年人保险的空白。55至80周岁的女性,60至80岁的男性均可参保。

老年人意外险提供了两种保险,一种是“一般意外伤害保险”,每年保费20元,另一种是“三个指定意外伤害保险”,每年保费10元。一般意外伤害保险可以单独投保或与“三个指定”意外伤害保险组合投保。每种保险最多投保4份,最高保额为12.8万元。若非自身健康原因,老年人遭遇意外身故,根据实际情况,最高可获赔11.2万元。

长沙县根据实际情况,将推出组合投保,每年30元的保费即可同时享受上述两种保险。

公交车上发生意外也可获赔

老年人的意外保险不仅承担各种外来、突发、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致使的意外伤害,而且增加了公园、博物馆(院)、公共体育场馆等12种公共服务场所,养老管理服务中心(站)等六类养老服务单位,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举行的老年人公益活动,以及公交车、出租车、地铁(城铁)等公共交通工具所发生的意外伤害保障责任,保险服务更全面。

“公交和地铁都是老年人出行常乘坐的交通工具,但有些公交车不太愿意搭载老年人,因为一旦老年人在车上摔倒了,赔不起。”杨熠表示,“三个指定”意外伤害保险就是针对这些社会现象设计,“三个指定”是指指定场所、指定活动、指定交通工具。其中指定交通工具包括公交车、营运客车、出租车、地铁(城铁)等,“如果在这些区域发生意外,当事人购买了一份每年30元的保险的话,最高保额3.2万元。”杨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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