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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沙县:联合有关部门组织社矫人员开展公益植树活动

时间:2019-01-06 14: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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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沙县:联合有关部门组织社矫人员开展公益植树活动

正义网三明3月22日电(通讯员 梁民权 邱铭)3月22日上午,福建省沙县检察院联合县林业局、司法局组织辖区内20名涉及破坏生态资源刑事案件被判处缓刑、管制进行社区矫正的人员到该县高砂镇樟墩村沙坪盂山场生态景观林、移风易俗“快活林”、绿色公益社区矫正基地开展公益植树造林活动。

据了解,该院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检察院《关于在办理破坏环境资源刑事犯罪案件中健全和完善生态修复机制的指导意见》的有关精神,探索将生态修复纳入社区矫正范畴,拓展刑事执行检察内容,创新生态资源检察工作机制。该院把推进生态资源检察作为重要工作来抓,积极与林业、司法等部门沟通协调选好基地位置,同时本院生态资源检察部门与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的密切配合,积极探索建立绿色公益社区矫正基地,为破坏生态资源刑事案件中异地修复、替代修复以及其他案件被判处缓刑、管制的犯罪分子进行社区矫正创造条件,拓展、丰富生态修复和刑事执行的内涵和外延。

刑事执行部门在开展对社区矫正工作监督时,应当督促社区矫正部门按照规定为社区矫正人员制定有针对性的矫正方案,对于涉及生态修复案件被判处缓刑的社区矫正人员的矫正方案中,该类社区矫正人员参加社区服务应有履行生态修复协议的专门内容,并参照《福建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关于对社区矫正人员实行分类管理的规定,对其分别实施严管、普管、宽管,切实落实福建省《关于在办理破坏环境资源刑事犯罪案件中健全和完善生态修复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将履行生态修复情况纳入该类社区矫正人员在社区矫正期间的表现考核内容,责令其在社区矫正期间积极履行生态修复义务。

据悉,该院此次联合林业局、司法局等部门组织破坏生态资源刑事案件被判处缓刑、管制进行社区矫正的人员到绿色公益社区矫正基地开展公益植树活动,共种植桂花树等树木200余棵,通过此次活动,就是为了让这些社区矫正人员深刻认识到破坏生态环境容易,修复生态环境的艰辛,牢固树立保护生态资源的意识。社矫人员表示,公益植树活动让他们感受到了快乐,今后还要更积极参加检察院、司法局等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用诚实的劳动和辛勤的汗水真诚回报政府和社会的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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