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复工复产工作的逐步推进,南和境内车流量逐渐加大,为了维护好道路交通秩序,根据上级安排部署,南和县交警大队着力查纠道路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交通秩序,确保复工复产道路安全畅通有序。
4月7日9时40分左右,南和县交警大队闫里中队在辖区开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查处行动,一辆E9V25*的小型轿车向执勤民警驶来,本着逢车必查的原则,执勤民警示意该车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当执勤民警请驾驶人出示自己的驾驶证、身份证时,该名驾驶人声称驾驶证和身份证都没带在身上。
随后,民警要求驾驶人报上身份证号以便进一步核查其驾驶证信息,可该名驾驶人一直吞吞吐吐,闪烁其词,报了几次都是错误信息,随后又说忘记了。经过与该名驾驶人交谈,民警发现疑点重重,便将驾驶人带到警车边进行进一步的调查。民警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查询比对后,得知该名驾驶员姓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在证据面前,白某某最终承认自己并未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目前正在考科目三,今天抱着侥幸心理觉得不会有交警查,就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没想到被交警抓到。
无独有偶。11时许,南和县交警大队城区中队的民警在辖区新107与文昌大街交叉口附近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一辆车牌号为冀EGE20*的轻型普通货车由北向南而来。司机发现前方有民警查车时,便将车停靠于路边一交通标志牌后面,从车窗探出头来观察。大约20分钟后,该车还没有走的迹象。民警驱车上前,要求司机出示驾驶证、行驶证等相关证件并下车接受检查。可这位司机吱吱唔唔,一会儿说驾驶证放在家里忘了带了,一会儿又说他的驾驶证正在审验过程中。
于是,民警将其带回大队违章处理室做进一步检查。经网上查阅,这位姓袁的司机根本未取得驾驶证。
最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南和交警对冀E9V25*号车辆驾驶人白某因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对冀EGE20*号车辆驾驶人袁某因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因超长、超宽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元,记1分的处罚。并将他们的机动车暂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