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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企业破产清算程序详解

时间:2020-04-24 19: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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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企业破产清算程序详解

摘要:在疫情影响下,全国各企业的情况呈现出不同的发展趋势,其中部分已申请破产企业利用危机寻求重整出路,似有复活迹象,但也有部分企业由于持续停工、经济负担过重,可能面临疫情结束后申请破产。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公司破产必须先申请,申请人可以是公司自己,也可以是其他债权人。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由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负债执行破产财产保管、清理、和分配等清算事务。破产财产分配完毕的,或者发生终结破产程序的其他法定原因时,由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破产制度,是由于债务人不限定之原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同时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公平分配债务人的财产,最大限度的保护债务人和债权人利益的一种制度。我国现行《企业破产法》第一条规定:为规范企业破产程序,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法。由此可以看出,破产制度归根结底是在商品经济条件下,为促进经济发展,保护交易安全的需要而产生的,这就是破产制度产生的缘起。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的规定,可以向债务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启动破产程序,以清理债务或进行重整。在疫情的影响下,有部分中小企业由于持续停工,经济负担过重,可能面临疫情结束后申请破产的情况。下面本文将对破产清算程序作出详细解读。

1、破产宣告

破产清算程序的进入取决于破产程序的开始,公司进入破产程序按以下步骤进行:首先,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司,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公司所在地法院提交破产申请;其次,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企业破产,企业由此正式进入破产程序。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公司破产必须先申请,申请人可以是公司自己,也可以是其他债权人。在我国绝大多数是公司自己申请破产几乎很少有债权人申请破产的。疫情期间,北京K歌之王宣布,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与全部200多名员工解除劳动合同,K歌之王的整体裁员方案还提到,如果30%的员工不接受,那么公司将进行破产清算。以“破产清算”为由向员工施压,进行裁员,在法律上并不能站住脚,因为破产清算需要由人民法院裁定并宣告企业破产,才能正式进入破产程序。

2、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

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由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独立于破产债权人和破产人,只对法院负责;清算组行使管理处分权并不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是为了全体破产债权人的利益。由破产管理人行使破产财产的管理处分权,是为了保证破产清算的公正性。

(1)清算组的特征有:

1)它是在破产宣告后依法设立的具有临时性的特别机关,它将随破产清算程序的终结而解散。

2)它是负债执行破产财产保管、清理、估价、变卖、处理和分配等清算事务的机关;

3)它是以自己名义执行破产清算事务的独立机关,就是说清算组既不是政府机构,也不是人民法院的下属机构,它应当独立地享有职权、独立地开展工作。

(2)清算组织的主要职责是:

1)清理企业财产,要求和接受破产企业提供的财产改善说明书和债权、债务清清册,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接管理体制破产企业的全部财产。接管破产企业的财产,是清算组被任命后的一项十分重要的职责;

3)接管破产企业移交的与破产财产有关的账册、文书、资料和印章;

4)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

5)依法进行其他必要的民事活动。

(3)对破产企业于法院受理案件前六个月至破产程序终结的期间,其进行的

1)隐匿、私分或无偿转让财产;

2)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

3)对于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

4)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

5)放弃自己的债权等行为,清算组有权向法院申请追回财产。

3、破产企业的财务审计

对破产企业的财务进行审计,破产企业公司的基本情况,如公司注册登记情况、股东情况及股权比例情况,破产企业注册资本情况及到位情况;破产企业财务管理情况:破产企业财务人员情况和变动情况,财务凭证及帐册保存情况,帐目记录情况,财务审批情况,如负责人、支出程序等,财务帐册及原始凭证的真实和完整情况;破产企业负债情况;破产企业涉诉案件情况,包括破产企业作为原、被告于诉讼中的情况,败诉案件的执行情况及破产企业不作为原、被告,但为其他公司提供财产抵押或经营担保而涉诉的案件。破产企业的主要资产流向,作为债权人非常关注的问题,一般应对其作专项说明:

破产企业历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财务人员责任的审计情况;

破产企业现有职工情况、集资情况、保险情况、缴交税款情况;破产企业有无在破产案件受理前六个月的无效行为的情况。

4、破产财产的清理、清算

破产财产是企业宣告破产时,为了满足所有破产债权人的共同需要而组织管理起来的破产人的全部财产,也即可用于分配给债权人的财产。还可以将破产财产表述为:它是指破产宣告时至破产程序终结的整个期间,归破产管理人占有、支配并用于破产分配的破产人的全部财产的总和。

破产财产通常具有如下特征:

1) 破产财产必须是破产人的责任财产,也就是财产所有人或者持有人能够以之承担清偿责备责任的财产。

2) 破产财产是能够进行破产分配的财产。破产人的责任财产并非都是责任财产,不能进行破产分配的责任财产,诸如已作为抵押物的财产就不属于破产财产,不能进行破产分配。

3) 破产财产受破产清算组织的占有和支配。企业被宣告破产后,其破产即脱离破产财产所有人或者持有人的管理和处分,转而由有关破产清算组织来管理、支配,并依破产程序清偿破产债权。

4) 破产财产具有法定性。

破产企业财产的清理,这主要是指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权属界定、范围界定、分类界定和登记造册的活动。对破产企业财产自然状况的核实;破产企业财产的评估。为破产财产的处理作准备,提供参考价格和底价。破产企业财产的处理,一般指清算组对破产财产中非货币财产变现为货币财产的过程,一般由清算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遵循先估价再公开最后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的程序,在债权调查完结后,以不公开变卖或公开拍卖的方式进行。

5、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包括的内容:破产财产总额及构成;应优先拨付的破产费用总额及构成;破产企业所欠员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总额及构成;破产企业所欠税款总额及构成;用于破产债权分配的财产总额及构成;

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所在地欠职工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这是第一优先顺序请求权。因为,破产企业所在地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关系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在企业破产的情况下,维护劳动者的生计及其应当享有的待遇,是国家政府的责任,也是国家文明和社会进步的需要。

2)破产企业所在地欠税款。这是第二优先顺序请求权。税收是由税务机关依法征收的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故破产企业所在地欠税款,在破产分配时应先于破产债权受偿。

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在清偿优先顺序请求权后,仍有剩余时,即可用于清偿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清偿还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6、制定破产清算报告

制作一份破产清算报告,提交债权人会议和法院。破产清算报告的内容包括:破产清算组的成立情况;清算组完成的主要清算工作;破产企业大宗资金的走向及回收情况;破产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经营管理人员的离职在职审计情况;企业破产原因分析;破产清算案待研究和待完善、待解决的问题。

7、破产终结

破产程序的终结,是指在破产程序进行中,发生终结破产程序的法定原因时,由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的活动。

按照我国破产法的规定,破产程序终结的情形有:

1)债务人能够执行和解协议的

在破产程序进行中,债务人或者破产人申请和解,经与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并经法院认可后,破产程序应当终结。此种终结是破产企业努力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营效益,从而具备了清偿还债务的能力的结果,它是破产程序最理想的结局。对于企业能够按照和解协议清偿还债务而终结破产程序的,人民法院予以公告。

2)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的

清算组在清算过程上,发现债务人的财产或者破产财产不足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就应报告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程序终结或者法院依职权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3)破产财产分配完毕的,由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破产程序进行的主要目的,在于用破产财产清偿全体债权人的债权。如果破产财产已经通过破产分配而处理完毕,在进行什么破产程序,显然没有什么实际意义,不仅如此,还是一种浪费。因此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后,清算组织应当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作出破产程序的裁定一经作出,破产程序即告终结,未得到期清偿的债权不再清偿。但在破产终结后一定期限内,发现原破产企业尚有可分配的财产时,应给予债权人追赶加分配。

破产程序终结后,应当由清算组织向破产企业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并发布公告。至此,破产企业的法人资格彻底消灭,没有得到期清偿的债权即行消灭,不再受偿。破产企业进行注销登记后,人民法院应当宣布清算组织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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