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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 广东法治政府建设持续走在全国前列

时间:2019-10-15 05: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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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  广东法治政府建设持续走在全国前列

科学的立法,归根结底要靠规范的执法来实现。作为经济大省,广东执法行为数量众多,仅,全省5155家行政执法单位,就完成了行政执法行为2.4亿宗。为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合规,重新组建的省司法厅采取多种举措,推动广东出台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推进执法过程全记录,建成全国首个行政执法公开平台,坚持公平正义的准则,力求让每一项执法活动都在阳光下运行。

行政执法规范化、

标准化水平逐步提高

以来,广东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省司法厅推动开发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及落实行政执法年度数据公开等工作,1月30日全省统一公示平台正式启动,统一公布全省各级执法主体年度数据,为广东创下五个“全国第一”:第一个建成全省统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第一个落实行政执法年度数据公开制度、第一个将行政执法年度数据公开纳入法治广东考评体系、第一个统一全省年度数据公开标准、第一个实现全省省市县镇四级年度执法数据在线填报。广东成为国家“三项制度”发布以来,首晒全省年度行政执法“成绩单”的省份。

省司法厅提请省政府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根据广东实际细化27项任务节点,包括要求从5月1日起全省行政执法结果在统一平台公开,行政执法实行音像记录等。截止10月12日,5790家行政执法主体已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执法结果60.47万宗。同时,省司法厅还印发《关于开展公证参与行政执法事务的指导意见》,着力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多元化。

广东省司法厅采取多项举措,加快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建设,推动出台《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对全面推进行政执法网络化、智能化作出统筹部署;印发广东省行政执法标准指引,形成了“1+7”行政执法标准化体系,有力推进了“两平台”建设。

持续规范行政行为

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

10月以来,省司法厅助力省“放管服”改革,承办省直部门省级权力事项压减合法性审核,压减省司法厅行政权力事项70项;继续做好省直部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3类事项实施清单调整的审核工作,组织开展司法行政系统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十统一”标准化梳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和公共法律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省司法厅还印发实施方案,从6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试点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减证便民的工作部署,全面清理取消广东省设定的各类证明事项1099项。在证明事项清理取得既定成果的基础上,持续加大清理力度,聚焦影响群众和企业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通过实地检查督导、处理群众投诉等方式,进一步提高清理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将烦扰群众最直接的办事指南、申报指南及材料清单设定的证明事项一并纳入清理。截止目前,全省已取消证明事项1210项。此外,省司法厅还积极向司法部申报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从公民申请法律援助需要提交的证明事项入手,从告知承诺、指南更新、宣传引导、部门联动、信息核查、诚信管理等多个方面进行探索,为国家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工作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深化完善行政复议体制改革

健全行政裁决工作机制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20周年。省司法厅组织全省各级行政机关抓好行政复议法的贯彻实施,不断推进依法行政,以推进深化完善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为重点,督导广州、深圳做好开展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准备,并做好佛山、梅州、中山三市在原有改革的基础上按司法部改革思路进行深化和完善等工作;推进行政复议便民化和信息化建设,借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推动行政复议制度宣传、咨询、受理入驻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实现群众在“家门口”就能申请行政复议;实现行政复议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以及和解等衔接、融合、联动的工作新格局,与省法院联合印发《关于推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实质性化解行政纠纷的意见》,加强与行政诉讼的衔接,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合力,印发《关于开展行政复议与调解有机衔接联动试点工作的通知》,探索推动建立行政复议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有机衔接、联动、融合工作平台;推广应用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已实现省政府本级行政复议案件线上实时办理。行政复议作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助推器作用在广东得到充分发挥,已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省司法厅推动中办、国办《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意见》在广东落地见效,将健全行政裁决工作机制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牵头梳理全省行政裁决职责事项,在前期梳理出的21项行政裁决事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裁决事项6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行政裁决事项15项)的基础上,对标司法部颁布的第一批部门行政裁决事项清单,拟经省政府同意后及时公布广东省的行政裁决事项清单;积极搭建“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平台,努力构建行政裁决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诉讼的有机衔接联动、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经省政府同意,选取在汕头市全区域开展行政裁决示范创建工作、选取中山市开展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和补偿争议领域、清远市自然资源权属争议领域开展示范创建工作;省司法厅还选取了惠州市博罗县和肇庆市高要区开展乡、镇一级山林土地权属争议行政裁决示范创建工作。

此外,省司法厅着重推动行政应诉责任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落实,按照“谁作为谁应诉”的原则,压实行政行为实施主体的应诉责任;通过“法治广东”考评,设置考核指标,对各级各部门提出明确要求,继续落实《广东省行政应诉工作规定》确立的广东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备案制度,进一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

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在全面启动,在遵循自愿申报原则的基础上,示范创建范围由珠三角地区扩展到全省,由市一级扩宽到省、市、县、乡(镇)四级,着力破解广东法治政府建设领域层级差异和地区发展不均衡等难题,启动了全省示范创建申报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同时,组织省内法学专家教授开展全省拟申报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综合候选地区和单项项目初审专家评审工作。20位专家教授通过严肃认真评审,逐个单位逐个项目出具评审意见和建议,提出了近200页的评审意见,全面把脉问诊广东法治政府建设。

来源丨广东省司法厅

广东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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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加快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 广东法治政府建设持续走在全国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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