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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时间:2024-07-15 07:5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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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江苏海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经海州经济开发区党工委批准,委托江苏信邦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8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8人,岗位为开发区管委会内设机构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应聘专业岗位。

2、具有适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3、本次招聘的所有岗位均不限户籍。

4、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等详见《江苏海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岗位表》(附件1)。

(点击看大图)

5、派遣工作地为连云港市市区。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任何形式的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处于被调查阶段的人员;

(2)现役军人、在职在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不良诚信记录的人员;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的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采取适岗评价、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实行现场报名、审查。

(一)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 8月2日—8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海州经济开发区香海湖路22号昊海大厦1915室。

3、报名方式:报名者在报名时间内直接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如实填写《江苏海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可自行下载打印)。

4、报名咨询、13951495150

5、报名需携带的资料:

(1)报名登记表

(2)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

(4)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5)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原件;

(6)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二)考试

考试采取适岗评价、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 适岗评价

适岗评价实行百分制,采取同一标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学习情况、工作经历、专业技术能力等与应聘岗位的匹配程度。适岗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确定笔试人员。

2. 笔试

笔试实行百分制,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职业能力和综合知识掌握情况,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 面试

面试实行百分制,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专业知识应用能力等综合素养。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要求:

(1)按照通知和《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点、时间、考场参加考试。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有效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入场考试。

(2)考生提前30分钟入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的考生不得再进入考场。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5、面试要求:

考生按时报到,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号,按照面试顺序号依次进行面试。面试时只报面试顺序号不报姓名。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和侯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对违反规定的取消面试资格和面试成绩。考生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适岗评价×10%+笔试×40%+面试×50%,总成绩若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

(四)体检和审核

1. 体检: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保留不予递补权)。

2. 审核:体检合格人员由开发区党群工作部进行审核。

(五)公示

根据总成绩、体检和审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聘用人员身份和待遇

1、聘用人员与江苏信邦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形式派遣到开发区有关单位工作。

2、招聘人员不纳入编制,实行“购买服务”、“公司派遣、单位使用和管理”的合同管理模式。

3、工资待遇:按照管委会有关规定,参照同岗位人员标准执行。

4、试用期3个月,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纪律与监督

为严肃考风考纪,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在招聘过程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将严肃查处。公示期间,对拟招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纪检监察室提出。监督投诉。

六、有关说明

1、凡报考者未在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参加相关程序的均视为自动弃权。因个人原因造成资料丢失而影响招聘程序的责任自负。

2、对不如实填写报名表,隐瞒违法违纪和参与法轮功等违法组织行为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资格,责任自负。

3、特别提示:请考生随时注意接听电话,如有时间等信息调整,随时电话通知。

七、附则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江苏信邦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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