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陆良县人民法院龙海法庭与当地相关部门共同调解,妥善处理了一批涉及“脱贫攻坚”工作领域纠纷,充分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满某坤与陆良县活水乡的张某生等十户农户,因该村异地扶贫搬迁产生建房施工纠纷,该纠纷涉及脱贫攻坚项目。满某坤因以上农户未支付建房款,导致经济困难而拖欠农民工工资,遂向陆良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以上十户农户支付建房款,陆良法院受理了这10件涉及“脱贫攻坚”领域的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批案。
考虑到以上情况,法院及时和活水乡党委政府沟通,到纠纷所在地村委会协调,共同研究工作方案并形成共识。
时至烤烟生产农忙来临,村民白天基本都不在家,法庭工作人民和村委会就利用晚上的时间,逐一到十户农户家中入户送达诉讼材料,讲法律政策,做思想工作,对农户提出的房屋尾欠工程、质量等问题收集梳理后,决定统一确定一天时间进行庭前调解。
调解当天,村委会主要领导、调解人员和法庭人员早早到场,商量统一后决定采取“一户一方案,先易后难”的调解思路,大家分工配合,陆续通知联系十户农户到场逐户进行调解。调解过程时而顺利,时而复杂艰难,经过一天的艰难调解,十户农户最终都和满某坤达成了调解协议,由十户农户对双方确认的剩余房款进行分期履行。同时,为了防止双方当事人今后反悔协议,经征求村委会和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对以上10份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使得该纠纷圆满化解,真正做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