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台央广记者刘涛报道:四川省安委会近日印发《四川省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实施方案》,决定从9月中旬开始对全省21个市(州)党委、政府,部分市(州)直部门和县(市、区)党委政府以及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及企事业单位开展不少于8天的安全生产巡查。
此次安全生产巡查成立了21个安全生产巡查组,采取专题汇报、个别谈话、现场查看、资料查询等方式,重点巡查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日常监管执法、事故调查处理和追责问责是否到位以及国务院安委会对四川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把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以及“排险除患”集中整治作为巡查的重中之重。
针对巡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四川省安委会将向被巡查地区印发整改通知书,督促地方政府制定整改方案、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被巡查市(州)每月要将整改落实或工作推进情况报省安委会,直至全部整改完成。
据了解,四川省安委会将巡查结果纳入省政府对市(州)政府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巡查发现的安全生产工作不力或事故隐患突出单位和个人将启动问责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