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绥德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恶性杀人案在批准逮捕的同时向本案被害人的被抚养人司法救助4万元,彰显了检察情怀,履行了检察职责。
8月7日在绥德县城郊发生一起骇人听闻的恶性杀人案件,犯罪嫌疑人何某某与被害人郝某某两家因为生意纠纷发生争执,何某某挥起菜刀在郝某某脖子上、头上连砍四刀,后又在熟睡的5岁孩子头上和肚子上连砍七刀,致郝某某母子二人当场死亡,在当地影响极大。案发后绥德县人民检察院及时介入侦查,在侦查中发现本案被害人郝某某家中还有两个不满十四岁的未成年子女正在上学,其丈夫也患有心脏病和脑梗死,且心脏刚刚做完手术不久需要长期服用药物,根本无法从事重体力劳动,而其妻子则是平时家庭的主要劳动力,事发后更是连埋葬费都是东挪西凑无力承担,生活十分困难。了解情况后,为了让被扶养人度过难关,绥德县人民检察院立即主动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为这个破碎的家庭伸出了救助援手,充分发挥了司法救助职能,体现了惩罚与救助同行,真情与职责同在的新时代司法理念。
通讯员:顾壮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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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来源:陕西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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