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强度聚焦超声治疗系统分为体外型和体内型。目前国内的机器有两种,一种需在全麻下进行,另一种患者不需麻醉,在清醒状态下进行。
体外型聚焦超声治疗设备较大,主要是通过B超引导下清晰显示病变部位,于体外将超声波通过脱气水囊导入体内,聚焦于病变部位,通过计算机辅助进行靶区定点、定线,进行三维适形治疗。因此治疗区域皮肤必须完整、健康,没有破溃、红肿。聚焦超声治疗的高温会产生疼痛和不适感,应做好对症处理。
(1)适应证
①四肢及体表软组织肿瘤:乳腺癌、软组织肉瘤、骨肉瘤、脂肪肉瘤等。
②腹腔肿瘤:肝癌、肾癌、胰腺癌等。
③盆腔肿瘤:卵巢癌、子宫肌瘤、前列腺癌、膀胱癌等。
④适用于体质差不能耐受手术、术后有肿瘤残留或肿瘤复发的患者。
体内型治疗设备较小,治疗头可置人直肠,通常用于治疗前列腺疾患。
(2)禁忌证
①含气器官:因超声波不能在含气组织传导,因此含气器官(如肺组织)不适合行聚焦超声治疗。空腔脏器(如胃、肠、胆囊等)的肿瘤因聚焦超声治疗后有穿孔的危险,也不适合聚焦超声治疗。
②囊肿:液体是超声波传导的良好介质,超声波在液体内被吸收而转变为热能少,因此黏液性或囊性病变(如肝肾囊肿)不适合性聚焦超声治疗。
③骨骼深部肿瘤:骨皮质对超声波反射明显,对有正常骨遮挡的病灶不适宜采用聚能超声治疗。
④中枢神经系统肿瘤:因为在高温下容易出现神经功能障碍,因此不适合聚焦超声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