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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①好消息!内蒙古全面启动交通事故医疗费用快速支付!②注意啦!6月30日后

时间:2019-09-29 11:2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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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①好消息!内蒙古全面启动交通事故医疗费用快速支付!②注意啦!6月30日后

①好消息!内蒙古全面启动交通事故医疗费用快速支付!

6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与全区境内的17家保险公司在呼举行“道路交通事故医疗费用快速支付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约仪式,这标志着我区“道路交通事故医疗费用快速支付”服务又迈出跨越性的一步。

去年9月,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就群众反响较大的人伤事故发生后,医疗费用数额大、保险理赔周期长等问题,提出了“人伤事故理赔资金前置”的思路,与中国人保财险内蒙古分公司联手,改革保险赔款流程,率先在全区推出了“道路交通事故医疗费用快速支付”试点服务,极大缩短了保险理赔周期,实现了保险赔款最快3天即可到位,让当事人在经历交通事故的伤痛后能够感受到社会的关爱与温暖。随着合作的深入和社会效果的显现,越来越多保险公司主动要求与交管部门合作,加入这一有温度、接地气、暖人心的服务改革项目。

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金锐刚局长指出,此次签约仪式,标志着我区的事故处理工作与车险理赔服务进入深度合作阶段,“道路交通事故医疗费用快速支付”这一改革措施,将保险事后补偿职能提前到伤者抢救治疗时,充分彰显保险行业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服务精神,必将会让更多的交通事故受害者得到及时、全面的治疗,对于减少因交通事故致死、致残人员,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此次公安厅交管局与自治区境内17家保险公司合作签约将是我区道路交通事故医疗费快速支付项目的又一里程碑,标志着人伤事故医疗费快速支付工作又迈出跨越性的一步,不但有望惠及我区绝大部分交通事故当事人,而且在支付额度上进一步突破。

同时,将全面开启我区“警保联动”的深度合作模式,有利于各方更加积极地承担社会主体责任,共同推动我区社会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的提升,为我区的交通参与者提供更高质量的交通安全出行保障。

②注意啦!6月30日后,高速费纸质发票不能再用于抵税~

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吴春耕25日在6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90号)规定,6月30日后,高速公路通行费纸质发票将不能再用于抵扣,用户如需抵扣税款,需开具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交通运输部6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现场。

为最大程度上方便了纳税人获取发票和实现税款抵扣,有效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真正实现了 “让百姓少跑腿、数据多跑路”,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1月1日正式上线。

吴春耕表示,

运行半年多来,系统运行良好,运营服务也在不断提升。截至6月24日24时,发票服务平台累计注册用户达到了167万、绑卡是350万张,开具通行费电子发票约是5839万张,其中征税的发票是5097万张,可抵扣税额达到3亿。

吴春耕称,

在不断完善高速公路通行费电子发票开具服务的同时,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按照既定工作计划,稳步推进经营性一、二级收费公路车道系统改造,实现非现金支付卡及用户卡刷卡功能。目前,改造工作已基本完成,正在开展联调联试,7月1日后,刷卡通行经营性一、二级收费公路的车辆,可在发票服务平台获取通行费电子发票,并按照财税政策有关规定实现税款抵扣。下一步,交通运输部将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加强协同配合,持续优化服务,进一步提升发票开具便利性,不断提高公路出行服务质量,推动物流业降本增效,提升社会公众满意度。

来源:内蒙古交警、内蒙古日报、中新网

审核:刘军

编审:阿拉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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