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字范文,分享全网优秀范文,学习好帮手!
2000字范文 > 重庆生产单位出事故“花钱买平安”不行了 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重庆生产单位出事故“花钱买平安”不行了 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时间:2021-01-17 14:19:08

相关推荐

重庆生产单位出事故“花钱买平安”不行了 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月17日,重庆市安监局在第一季度安全生产事故通报新闻发布上宣布,今年将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制度”。这意味着,凡是在重庆违反国家规定因而导致事故,不再是“花钱买平安”“花钱了事”。

重庆市安监局政策法规处处长陈高杨介绍说,重庆全市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901起、死亡967人,但仅有18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对责任人员未起到震慑作用,在具体的责任追究的过程中往往也出现“国企不怕罚款、民企不怕处分”的怪现状。

这意味着,现在开始凡是在重庆违反国家规定因而导致事故的人员,不管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工作人员,不管是单位负责人还是一线工人,除了民事赔偿和行政罚款,还有可能被移送公安机关立案追究刑事责任。安全生产事故不再是“花钱买平安”“花钱了事”。

重庆市安监局总工程师何建平说,根据经验90%以上的安全事故,都有违法现象。而以往在处理事故时,更强调罚款和行政处罚,震慑力不够。所以,1月份开始,重庆市安监局联合市高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和市公安局印发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规定》。

根据我国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因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导致死亡一人、重伤三人、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以上的,都应当移交公安机关立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由于配套制度不完善等原因,部分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过程中,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在民事赔偿后,只进行了行政处罚而没有移交追究刑事责任。

发布会上,九龙坡区安监局局长黎绍玉,合川区安监局局长陈丙安也分别就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制度”进行了案例说明。陈丙安就举例说,合川清平镇黄金村输电线迁改工程触电事故死亡1人,施工单位是四川通惠送变电公司,承包单位是北碚缙能实业有限公司。而事故调查组在调查过程中,发现2名责任人涉嫌犯罪,迅速通知公安局介入,实行专案会商,就按程序向公安机关移送2名涉嫌犯罪嫌疑人,对四川省通惠送变电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法人罚款合计32.16万元。

何建平总结说,只有用法治手段,建立起所有人员的法治意识,使包括企业负责人和一线作业人员在内的生产经营者敬畏法律,自觉的学习和遵守各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才能有效减少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降低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实况新闻—重庆时报记者 任重

来源:实况新闻—重庆时报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