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净化网络环境,确保网络安全,新乐市公安局网安大队结合当前开展的“亮剑”打击整治专项行动,自4月底至今,持续对辖区企业网站进行检查整治,目前已检查60余家。
此次专项检查,网安大队重点对企业网络运营者是否履行网络安全义务,是否制定了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是否在发生网络安全事件时能够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是否及时有效处置漏洞、计算机病毒、网络侵入等安全风险,以及是否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等进行了检查整治。
通过专项检查,对部分落实网络安全义务不到位、未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企业网站,网安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视情节严重程度,对企业网站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并责令改正,或对企业网站给予了警告的行政处罚。
新乐网警提示:各网络运营者要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网络运行安全和网络信息管理义务,积极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对不按规定履行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导致危害网络安全等后果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来源:燕赵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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