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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从文 萧萧 沈从文 萧萧 阅读

时间:2024-06-11 14:4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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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从文 萧萧 沈从文 萧萧 阅读

陕西专升本语文笔记+练习题+答案—《萧萧》沈从文

法国作家萨克雷说:“生活是一面镜子,你对它笑,它就对你笑;你对它哭,它也对你哭。”这一点不仅适用于普通人,在鲁迅身上也是一样。

鲁迅被称为“刀笔吏”,文笔犀利,用笔如刀,可是,这是鲁迅自己愿意的吗?他的锋利是为了针砭时代弊病,他的“刻薄”,是当时的环境造就的。

这一点体现在19的作品《故乡》中。

19,鲁迅回到绍兴老家,出售祖屋,准备接母亲到北京定居。

从1898年离开故乡,这是鲁迅第一次回去。回去却不是为了团聚,更不是为了长居,而是要真正远离故土,这种心情,不可能太美丽。

回去的时候,又是寒冬,哪怕是江南小镇,也只能看到一片萧瑟,让鲁迅的心情变得更加沉重。

但是,让他深受刺激的,不是天气,而是故乡未变,故人却面目全非的现实,这次阔别后故乡之旅的记忆,最终成了鲁迅笔下令人沉思哀叹的《故乡》。

曾经年轻漂亮,风韵迷人的豆腐西施,在生活的磨洗中,变成尖酸刻薄,又贪小便宜的中年女人。

这样的变化,不免让人联想起很多女子,她们年轻时的天真活泼,嫁为人妇辛苦持家多年,最终抹掉了所有的天真,也像是沈从文笔下的萧萧,纵然心怀青春梦想,最终仍然无法摆脱命运的枷锁,让童养媳的风俗在自己儿子那一代身上重演。

“豆腐西施”对于年少的鲁迅,只是一个印象,而闰土,却是实实在在与他相识的玩伴。相仿的年纪,不同的生长环境,闰土的生活曾经让少时的鲁迅又羡慕又向往,可是再见到闰土,他已经成了父辈的模样,眼睛里没了光。

难道,年少时向往的人生,到了中年就是这般模样吗?

年少的梦碎了,心中的梦也醒了,看惯了世间昏暗的鲁迅,在相熟的人身上,看到无尽的残酷,最终连回忆中的故乡也失去了。

现实带给鲁迅剧痛,鲁迅便以“刀笔”剖开现实,从痛苦中生出思考,生出眼界和思想,因此才具有先锋性。

很多人不喜欢鲁迅的作品,说难懂晦涩,很多不易读懂,读懂了又扎心不已,可是,这正是现实对待鲁迅的方式,认清现实的残酷,才能更好地读懂鲁迅,看清他笔下的伤痕和内心的柔软。#我在岛屿读书##鲁迅写故乡时的情感有多复杂##紫翘#

1949年,北京,病床上,刚自杀被救的沈从文想要拽住妻子张兆和的手,却被冷冷甩开。“有些伤,即使不再恨,却也不会原谅!”说罢,她转身离去,没有半分留恋……

或许连张兆和本人都不清楚,自己会对这个相伴20载的丈夫沈从文如此狠心——

在他割腕自杀、被送进精神病院的时候,决然转身,连一个表情都不肯给他。可这一切,真的是她太狠心了吗?

张兆和没有想过自己会嫁给沈从文,毕竟,她与他实在不是一个世界里的人——

她,家世显赫,天资聪颖,兰心蕙质曾在《人民文学》杂志社担任编辑,。

而他,出身行武、仅有小学文凭,是湘西的“乡下人”。

相识那年,他是她的老师,她是他的学生。

他27岁,她18岁。

他热烈而执着,用他擅长的文学才华,一波一波,进行狂轰滥炸。

她欣赏他的才华,欣喜他的痴恋,却始终燃不起爱情的火焰。

“他是顽固地爱着你啊!”

“可我也是顽固地不爱他啊!”

一个追,一个逃。

一个拒绝地孤高,一个深爱到卑微。

四年,一千多天的坚持,他对她,一如那些情书里跳跃的文字,洋溢着爱与希望,像他的家乡,清丽婉约,如梦如幻。

或许是无奈,或许是妥协,亦或是单纯被那沈从文的情书所感动,张兆和最后还是妥协了——

她答应了他的求婚,成了他的妻子。

她以为这个老实的乡下人,会像他的文字那般对她百般呵护,却忘了,再美的情话,也抵不住现实中的摩擦——

沈从文当过兵,生性豪爽,爱扶贫济困,常仗义疏财,出手大方阔绰,日子经常过得入不敷出。

而张兆和却是典型的现实主义者。

她深知“贫贱夫妻百事哀”的道理,柴米油盐酱醋茶,处处精打细算,日夜操劳。

这样的她,自然没有精力按照沈从文的希望,穿高跟鞋、烫头发、做新旗袍。

于是,曾经的红玫瑰成了褪了色的饭碾子。

沈从文惊觉,他苦追四年的女神,竟然悄然蜕变成为了几分钱都要斤斤计较的中年妇女。

这让他无法接受,天生浪漫的他,他渴望的是一种激情,一种重燃生命的激情——

这个带着激情的女人很快来到他的身边。

机缘巧合,他遇见了高青子。

这个年轻得几乎能掐出水来的姑娘,是他的铁粉,对他的一切有着近乎痴狂的崇拜。

当她第一次见到他时,她甚至激动得说不出话来。

这是沈从文从张兆和那里一辈子都不可能得到的倾慕,那种自豪,那种骄傲,让沈从文那颗被自卑压抑和被生活灼伤的心,撩拨得心火摇荡。

一个有心,一个有意。

情投意合之中,他早把世俗与责任抛之脑后,做了薄情郎,义无反顾地出了轨。

这一年,是1934年,他与张兆和结婚,刚刚一年。

沈从文终究不是天生的浪子,他的雀跃在眉梢眼角,在字里行间。

只一眼,张兆和便读出了他的心猿意马。

那一刻,她竟有了一丝恍惚——

那个老实人,那个热烈地、执着的,信誓旦旦的男人,怎么能忽得就变了心?

她本想自欺欺人,却不想他竟自以为是寄来了“坦白信”!!

她的心,冷了。

与其说是悲伤,不如说是被欺骗的愤怒与寒凉。

她原本并不爱他,是他招惹了她,执着而持久,她逃不开,躲不掉,好不容易心动了一回,他却让她输得那么彻底!

曾经的情书,成了满纸荒唐言;曾经的许诺,化作一把辛酸泪。

她想离开,但望着幼子,想到责任与名声,最终,她还是选择了隐忍。

可这世间从来没有所谓的破镜重圆,时间可以慢慢抚平滴血的伤口,却修复不了纯真的感情——

动荡的岁月里,沈从文落难。

被批斗,被折辱的他,精神崩溃,患上了抑郁症。

1949年3月28日,沈从文在医院用剃刀划破了颈部及两腕的脉管,随后又喝了一些煤油……

所幸抢救及时,才捡回了一条命。

作为妻子,她也想和别人一样,给他宽慰,可是,到了医院,看着病床上的他,她却惊觉,这个男人,在她的心里早已是陌路人了。

原来,曾经的伤,一直都在。

从他背叛她的那一刻起,她与他,就再没有破镜重圆……

1988年5月10日,沈从文心脏病复发,走完了他的一生。

弥留之际,他紧紧握着兆和的手,“三姐,我对不起你。”

这是他给她最后的话,也是他对她一生亏欠的忏悔。

可是她,却依旧默然无语……

@潇潇爱读书

从小到大,大人们总跟我们说,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让我们不要计较,不要在意,退一步海阔天空。

于是,长大后,在生活中,在工作上,在感情上,有时哪怕是受了天大的委屈,我们也不敢吭声,忍气吞声。

但这世上有些事情确实无足轻重,轻而易举就能被时间一笔带过。

但有些事情,任凭岁月再怎么转移变迁,依旧无法和解。

就像张兆和与沈从文,从他背叛的那刻,伤害,就已经无法挽回。

一句“对不起”,就能抹去一切吗?

那些磨灭不了的伤痛,无法言说的辛酸苦楚,它们藏在眼泪里,落于时光的车辙,尘封在心底。

虽然不被提及,但也从未忘记。

有些伤,即使不会恨,但也不会原谅。

毕竟,不是每一句对不起,都能换来没关系,你说对吗?#情感点评大赏# #勇敢的她# #情感#

12岁的萧萧嫁人了,丈夫只有3岁。婆家人准备后圆房,谁知,3年后,她的肚子突然大了。村里人觉得有问题,一定要把她沉塘,婆家人却不乐意,还好吃好喝地伺候着,直到她生下孩子。

萧萧家里只有一个大伯。12岁那年,她被卖给了婆家,当了童养媳。出嫁那天,她笑呵呵的,似乎不知道丈夫只有3岁,刚断奶。

到了婆家,她的主要任务是帮着婆婆照顾小丈夫。后来,她婆婆又生了儿子,萧萧就单独照顾小丈夫。

她和小丈夫的关系很好,但两个人都小。15岁那年,家里的长工花狗,借着和小少爷玩的名义,让她失了身,还怀上了孩子。

萧萧想要和花狗去城里,谁知,花狗第二天就收拾行李跑了。后来,萧萧肚子大了,被婆家人发现。他们把她关了起来,却没有处置,只是按照风俗叫了萧萧的大伯。

大伯一辈子老实巴交,以为婆家人请客吃饭,谁知一来就看到萧萧大着肚子,顿时如五雷轰顶。

按照村里的风俗,萧萧要么“沉塘”,要么“发卖”。大伯舍不得她被沉塘,便选了“发卖”,也就是另外找一户人家,得了的彩礼就归婆家人。

小丈夫舍不得萧萧,可是风俗如此,大家虽然都不愿意,但还是按照风俗这么做。谁知,一时半会,也没有人接手。

就这样,婆家人把萧萧好好照顾起来,还在婆家过了一个好年。次年二月,萧萧生下了一个儿子,团头大眼,声响洪壮。

婆家人很喜欢这个孩子,给他取名牛儿,也不把萧萧嫁给别处了。

牛儿10岁那年,萧萧和小丈夫正式拜堂成亲。牛儿很好地融入了这个大家庭,看牛割草,他叫小丈夫大叔,两人其乐融融。

牛儿12岁那年,小小做主,给他接了一个18岁的媳妇。当时,唢呐吹到门前时,新娘在轿子里呜呜地哭。而萧萧抱着自己新生的月毛毛,坐在篱笆下面看热闹。

【灵枫历史阁】

故事来源于沈从文的小说《萧萧》,取材于百年前湘西农村生活。

读这本书时,我对萧萧的命运很担忧,虽然她做了错事,可又不能真的怨她,而村子里的习俗是非常残酷的,好在婆家祖父不怎么读书,也就不那么看重那一套“礼教”。

可读完了结局,轻松过后,又有一些惶恐。

萧萧被留在家里,是因为她生了儿子,可这个儿子却不是萧萧丈夫的孩子。未来,牛儿该如何面对这段往事呢?未来,小丈夫若是读了书,又会如何对待萧萧呢?

夏志清曾评价过《萧萧》:“什么是好的文学作品?通常是你看了以后会想很久,而且还想不明白,不是一两句话能够说清楚的。”

从这个标准来看,《萧萧》算得上一个好的文学作品了。

你怎么看呢?欢迎留言。

关注我@灵枫历史阁 ,把旧时光的故事讲给你听。

依伊书院:读写变现圈

萧萧与祥林嫂,哪个命更苦?

萧萧是沈从文笔下的人物,祥林嫂是鲁迅笔下的人物。她们同是旧社会的悲剧女性。但在两位文学大师笔下,却给我们展示了不同的社会遭遇,带给我们不同的思考。即使今天看来,也仍有特别的意义。

先说祥林嫂,她是嫁了比她小十岁的丈夫。再说萧萧,也是嫁了比自己小九岁的丈夫。祥林嫂嫁过去时有多大,小说里没有点明。但萧萧嫁过去时有多大,我们却知道得很清楚。萧萧是十二岁时嫁给了一个不到三岁的娃,妥妥的一个童养媳。而祥林嫂的丈夫去世时也不过十六七,因为她守寡后跑到鲁镇当短工时也不过二十六七。在同是包办婚姻的旧制度下,两个女性的悲剧命运是由出嫁的那一刻就决定了的。但两位文学大师,处理起这个悲剧故事来,却各有各的妙法。

鲁迅先生,用的是倒叙,祥林嫂一出场,她的悲剧已接近尾声。她已成为克死两个丈夫的寡妇,夭折了一个孩子的母亲。她的悲惨遭遇,既非第一个丈夫对她刻薄,也非另有人侮辱她,使她在那个家庭里待不下去。她第一次出逃,是因为丈夫突然去世,她想要自由的生活,也许是不想为那个比自己小十岁的男人守一辈子寡吧?所以,她才要逃离。但更真实的原因,是她不愿再被夫家当作私有财产卖掉,因此她才要偷跑出夫家的。但是,她终是没有逃出被再嫁的恶运。尽管她也反抗,寻死觅活闹得很厉害,还一头撞在香案上以死抗争,但终是抗争不过命运,到了年底,就为这个贺家坳的贺老六生了个娃,如果不是天有不测风云,第二个丈夫年纪轻轻就断送在伤寒上,有了儿子的她,大约也能像萧萧的故事一样,取得一个团圆的大结局,以喜剧来收场。可惜,鲁迅先生又安排了她的第二次悲情遭遇,不仅丈夫莫名奇妙地死了,连儿子也被狼叼走了。来到鲁镇再当短工的她,自然会被他人看作晦气。而找不到工作的人,自然也只有沦为乞丐,等死了。可是,即使是死,对她也是极痛苦的面对。两个丈夫,灵魂跟谁?总不至于一人一半吧?于是,她到死也很是死得苦痛而又绝望。所以,鲁迅先生是极残忍地把人物一步步推向了绝境,让我们一层层跟着他虐心下去,直到对那个万恶的社会深恶痛疾,欲把那个不把女人当人的社会撕裂而后快。

这大约就是鲁迅先生所希望得到的效果吧。

可是,沈从文先生呢?他笔下的萧萧的苦,他是刻意去掩饰并避开的。他极写这个童养媳的快乐。一个十二岁的妻子,每天照看着三岁的丈夫。由于年纪小,不太懂事,自然也没什么思想与精神上的苦。她的苦,是从她被家里的长工花狗诱奸后怀孕才开始到的。因为这是件迟早会暴露的事,也是件伤风败俗的事。所以,她也想过逃离这个家庭,特别在花狗跑走后。但她的逃离,不同于祥林嫂。她是为了不让事情败露,也怕受那份折磨。她向往的是女学生的生活,已带有点新青年的追求。而祥林嫂呢,只是为了找份工作,为了谋生,混口饭吃。一个是畏“罪”而逃,虽然罪不在己;一个是惧“苦”而逃,纵然身不由己。但两个不幸女人的反抗,说到底,都是为了活得自由,和有尊严。不过不同的是,采用顺叙手法来讲萧萧的故事的沈从文大师,他是给了萧萧一个喜剧的结局。

萧萧其实也面临被卖的遭遇。只是由于主顾始终没有来,而等到第二年二月,萧萧已坐草生了一个儿子。因为“生下的既是儿子”,“萧萧不嫁别处了”。这就是沈先生故意避开那个悲惨遭遇,直写下去的妙法。因为他的悲凉,总是要加点暖色调的。他虽然也痛恨那个不把女人当人看的旧的婚姻制度,但他还是尊重生活的丰富与真实,把这一种可能性作为了故事的结局。

如果沈从文先生的《萧萧》到此就结束,那么,此文比起鲁迅先生的《祝福》来就要轻薄多了。

大师就是大师,沈从文先生自然知道此处是不能结尾的。就像画龙的最后需要点睛一般,他就在结尾加了个意味特别深长的补充说明。也就是萧萧与花狗生的这个儿子,十二岁时也接了亲,媳妇比他年长六岁。新娘出嫁当天,照样是“在轿中呜呜地哭着",这既照应了小说的开头,又仿佛一个新的萧萧的生活开了头。那么,这个小了一辈的萧萧,她的命运会不会比她好点?还是或如祥林嫂,中途死了男人呢?总之,只要一有个不好变故,倒霉的似乎总是女人。

其实,沈大师的小心思是很多的。他在这结尾点了一只眼睛还不满足,他还要再添一笔,给龙的另一只眼眶里点亮眼睛。他接着写到:“这一天,萧萧抱了自己新生的毛毛,在屋前榆蜡树篱笆间看热闹,同十年前抱丈夫一个样子。”

这又是什么意思呢?不外乎是说,她这个童养媳呀,当了两辈子的母亲。当然,她儿媳的命运,也与她等同。这样一来,故事就更厚重了,悲凉的意味也出来了。爱什么,恨什么,还不是一目了然?

你说,祥林嫂命苦,还是萧萧命苦?

童养媳命运的改变,在祥林嫂和萧萧的时代,都是没希望的。那么,萧萧的儿媳妇呢?有没有希望?难道中国女人的命运就这样悲惨下去吗?不!赵树理的《小二黑结婚》里,包办婚姻的问题就彻底解决了。小二黑的父亲二诸葛倒是按照旧俗给小二黑弄了个童养媳,但是小二黑不同意,边区政府不同意,所以才真正废止了。

最近听了一首爱尔兰民谣《daily growing》,是我喜欢的说故事的歌谣风格:

欧洲中世纪,一位24岁的女子,奉父亲之命度给一个14岁的少年。

她说:爹呀你大错特错,年纪天差地远。

父亲说:闺女呀我千对万对,他是大地主家的少爷,他会长大,当我死去,他会保护你。

少年14岁为人夫,15岁为人父,16岁——墓草青青。

女子泪如雨下地给他缝尸衣。

我分享给朋友这首歌。

朋友诧异地说:那她一辈子不就毁了?她爸真坏。

我说:不不,她生育过,证明了自己有生育力,经产妇比初产妇生育危险少,再婚会很会欢迎。西方社会也不兴寡妇守节。对这妹子来说,再婚是自然的事儿,也许还能带地产和城堡改嫁,幸福无边呢。西方历史上很有几位这样的女士,嫁N次老公,死N次老公,一次比一次富裕。

我不由得发散思维了一下:

中西若干国家,都有让少年娶年长女性的风俗。

沈从文的《萧萧》,萧萧12岁嫁2岁的丈夫;

普希金记录的俄罗斯民俗:

男人一般在十三岁时跟二十岁的女人结婚。老婆打老公,可打四五年,这以后,老公便动手打老婆。

由此观之,男女双方都各有其行使权力的期限,两不吃亏,此均势一直保持下来。

这显然是为了生育考虑的。

男性寿命低于女性,青春期又是男性死亡的一个高峰(这个阶段男性的意外死亡率是女性的十倍)。

所以让男性在青春期前期结婚生子,哪怕之后他死了,也算履行完使命了。

显然也是为了同样的理由:

中西各国,都在不同时代,展示出对已生育女性的爱好。

曹操就非常喜欢那种结过婚、有过小孩的女人——推测他老人家还是想多子多福吧?

十五世纪的英国国王爱德华四世,他的王后在和他结婚之前,已经结过婚并且生养过好几个儿女了。

欧洲小说里也经常有这样的描写:战争中,女子被掳,被强暴,生儿育女。到打赢了仗,她和她的孩子一道回到本家,长辈安慰她:我们再给你找个婆家。小媳妇比黄花闺女好找人。

相应的,找年纪幼小的少女,其实是在生育这件事上冒险的。

同时,不让寡妇再嫁,也是毫无疑问降低生育率的。

当然离婚冷静期,也起到同一个作用。

我算了一下,中国汉代就有零星的杀婴儿记录;

大概宋代之后,开始全面推广对处女的爱、寡妇不再嫁,同时出现大量杀婴溺婴的记录……

也就是,中国从宋代起,就开始嫌人口太多了。

潇潇十二岁那年嫁给了还在吃奶的孩子做童养媳。就和一只公鸡拜了堂。十六岁时潇潇怀孕了,但那时小丈夫还是个孩子。

潇潇十二岁时嫁到了杨家坳,丈夫春官只是一个2岁的孩子,拜堂时,春官哭闹着不配合,无奈,婆婆抓了家里的一只公鸡来,最后潇潇就和一只公鸡拜了堂。

嫁过来后,潇潇一直将春官视为弟弟一样宠爱,平日里做农活和家务也很勤快。嫁过来不久,她听说村子里的乔秀姨守了寡。

其实乔秀姨与潇潇年龄差不了多少,婆婆说乔秀姨刚与丈夫圆房两年就守了寡,很可怜。

但那时的潇潇并不懂这话是什么意思。

转眼间,潇潇十六岁了,出落的亭亭玉立,身材也越发突显。仆人阿狗时不时的就盯着潇潇。

阿狗喜欢唱歌,有时会教春官,但对着潇潇唱出的词就有些不着调,气得潇潇拉着春官跑回了家。

一天,阿狗从城里回来,饭后,他给大家讲在城里看到了女学生。

爷爷说女学生读洋书花钱如流水,整日不做正经事,还整日倡导自由恋爱,简直是破坏礼法。

潇潇躲在一旁听着,内心有些好奇,也想看看女学生长什么样。

这天,阿狗要与哑巴哥进城卖筐,春官吵着也要去,婆婆拗不过春官,于是让潇潇带着春官一起进城。

还是孩子的潇潇和春官进城后,看什么都稀奇,春官喜欢面具,潇潇喜欢红绒花,但他俩都没钱,只能等阿狗卖完筐回来在买。

潇潇看到了女学生,并不像他们所说的那么伤风败俗。回去时,春官玩着面具,阿狗也给潇潇买了红绒花,还嘱咐她不要告诉婆婆。

自从潇潇收了红绒花后,对阿狗的态度也变好了。

这天晚上,阿狗跟伙计抱怨太穷,可能一辈子都娶不上媳妇。突然他听到婆婆喊潇潇要给她束胸。

于是阿狗偷偷站在窗外偷看,哑巴哥看到后,拉走了阿狗,告诫他,私通是要沉塘的,阿狗丢了一句少管。

第二天,天空下起雨,潇潇带着春官跑到一处躲雨。潇潇正准备脱下身上湿衣服时,阿狗也跑来进来,吓得潇潇赶紧躲进了稻草里,但阿狗还是发现了她。

此刻的阿狗心潮澎湃,他支走了春官,强行占有了潇潇。

没多久,潇潇发现自己怀孕。此时,村子里还发生了一件大事,乔秀姨偷汉子被抓了,消息传遍了整个村子。

当晚,乔秀姨就被沉了塘,J夫被打死。此时潇潇和阿狗彻底慌了。第二天阿狗直接跑了。

潇潇彻底崩溃了,肚子也越来越大,最后还是被家里知道了。

潇潇只有两条路可以走,再次被卖掉,但对方嫌弃她大肚子,二是按习俗,沉塘。

婆婆决定,如果生下女儿就卖掉,如果是儿子,就可以留下,饶了潇潇。

幸运的是,潇潇生下了儿子,保住了性命。

后,已经是大学生的春官无意间听到母亲让他与姐姐(潇潇)圆房,接受不了的春官跑了。

最后,婆婆又要为潇潇与阿狗的儿子,娶一个童养媳。

电影《湘女萧萧》根据沈从文的原著小说《萧萧》改编,以1929年的湘西农村生活为题材创作的一篇短篇小说。

描述乡下一个童养媳遭遇的悲惨性命运,电影中展现了湘西民风淳朴,以顺应自然人性为主题的意蕴。同时也谴责了农村童养媳制度的愚昧。

影片的结尾,看似解脱,其实又暗示了观众一个轮回,让观众对当时的旧风俗进行了深入思考。

萧萧出嫁那天,只有12岁,丈夫竟是一个不到3岁,刚刚断奶的男孩。更奇的是,她在过门三年后,就生了一个大胖小子……

到夫家下了轿,丈夫跑过来叫她姐姐,她也亲切地称小丈夫为弟弟。这是当地乡下的习俗,有钱人家,会给儿子在年幼时候买个年纪大很多的女孩,做童养媳。丈夫成年之前,她们是丈夫的保姆,被称作姐姐,待小丈夫成年时再行拜堂圆房的大礼,为其传宗接代。

而萧萧过门后,做了拳头大丈夫的小媳妇。萧萧待弟弟很好,陪他玩哄他睡觉,小丈夫越发离不开姐姐,很听姐姐的话,对她像妈妈一样依赖又敬畏。这一切并不比先前苦,萧萧自幼父母早丧,只跟着伯父过活,每日辛苦劳作,现在的日子反而更加恬静安逸。

日子一天天过去,小丈夫5岁时,母亲又生了一个孩子,小丈夫这回完全归了萧萧。萧萧那年已15岁,个子已经长得像个成年人了。那时家里有个帮工汉,23岁名叫花狗,人如其名,行为举止,总有那么一种不正经。他又会唱歌,又会说笑话逗趣儿,时常与萧萧的小丈夫一起玩儿,小丈夫很喜欢他,而萧萧对他却有种异样的感觉。

花狗时常唱歌给小丈夫和萧萧听,有些不正经的唱词,小丈夫听不懂,萧萧却半懂不懂,知道不是好话,便红着脸带小丈夫离开。一天,萧萧带小丈夫去后山打猪草,忽听见花狗的歌声传来却不见人,萧萧本想赶快离开,小丈夫可不懂其中奥妙,跟着花狗对唱起来,花狗听见了小丈夫的歌声,很快就在山上找到了她们姐弟俩。

萧萧听歌听得羞红了脸,此时不知是让小丈夫在身边好,还是走远点好。小丈夫不一会儿,就跑到远处小溪边捡贝壳了。终于,萧萧的心,被花狗的歌声唱开了窍,从此由小姑娘变成了妇人。

两个月过去了,萧萧感觉自己的身体有些不对劲儿,去找到花狗问他怎么办,花狗全无主意。原来这家伙个子大,胆量小。个子大容易做错事,胆量小做了错事就想不出办法。后来萧萧对他说:

“花狗,我们到城里去吧,就自由了。”

“那怎么行?到城里去做什么?你想逃到城里去自由,不成的,人生面不熟,讨饭也有规矩,不能随便!”

“你这没有良心的,你害死我了!“

“我赌咒不辜负你。”

“负不负我有什么用,帮我赶快拿去肚子里这块肉,我害怕!”

花狗不再做声,过了一会便走开了。不久丈夫拿了大把山里红回来,见萧萧一个人坐在草地上,眼睛红红的,丈夫心中纳罕。看了一会,问萧萧:

“姐姐,怎么哭了?”

“毛毛虫落到眼睛窝里了。”

“我给你吹吹吧。你瞧我,给你这些。”

说着, 他把手中拿的,和从溪中捡来放在衣口袋里的小蚌、小石头全部陈列到萧萧面前,她泪眼婆娑看了一会,勉强笑着说:“弟弟,你要是和我好,我哭的事不要告诉家里人,要不我就要生气了!”小丈夫见她不开心,不敢违拗。

过了半个月,花狗不辞而别,带走了他所有的东西,工钱也没要。家里人很纳闷,发现他也没有偷带走什么东西,也就不在意随他去了。但萧萧的肚子一天天大起来,她见事情要败露,也收拾了东西想逃跑,但是被家人抓了回来。

家中这才明白这个十年后,预备给小丈夫继香火的萧萧,肚子已被他人抢先下了种。遇到这种情况,只得叫萧萧的伯父来,两个选择:一是沉潭;二是转卖,钱归婆家所有。伯父自然舍不得她死,选择了转卖。此时的萧萧已不能再和小丈夫在一起,被单独关在一个地方,等着有买主来看货。日子一天天过去,一直没有买主上门,萧萧也只好继续呆在婆家。时间长了,小丈夫想念姐姐,萧萧也想念弟弟,父母见小丈夫闹得不行,也就罢了,姐弟俩又如往常一样,快乐相伴。

转过年去,萧萧生了一个虎头虎脑的大胖小子,全家人都喜爱得不得了,这般如此,也就不提转卖的事了,一家人把萧萧照顾得好好的。丈夫的爷爷,给这孩子取名“牛儿”。萧萧与丈夫拜堂时,牛儿已10岁了,叫丈夫“大叔”,丈夫也乐呵呵地答应。

过了两年,萧萧又与丈夫生了一个小儿子,抱着他坐在树下,哄着睡觉,就像当年抱着丈夫一样。这时的牛儿12岁,家中已给他娶亲,媳妇是个大他6岁的姐姐,下了花轿还呜呜地哭……

这是沈从文的短篇小说《萧萧》的故事主线,是一个童养媳的故事。提起童养媳,人们都会想到她们悲惨的一生,自幼在婆家饱受艰辛,朝打暮骂。最值得惋惜的,是守着一个小丈夫,虚耗青春。然而,在沈从文这篇小说中,着力点并非是悲惨人生,而是一个童养媳平凡的日子。

萧萧这个名字很美,也许有着这样的寓意,让人想到“无边落木萧萧下”。中国妇女的一生,也就像树叶一样,绿了一些时候,又随风飘落,比比皆是,无可奈何。

十八岁大姐九岁郎 ,

天天要我抱上床,

上得床来放声哭,

又喊妻来又喊娘,

劈头盖脸两巴掌。

以上竟然是我们湖北麻城的民谣。在麻城并没有大姑娘嫁小丈夫的习俗。从文学作品里看到,西南地区是有这样的习俗的。沈从文的《湘女萧萧》是这样的题材,是写的湘西地区的。还有李宽定的《良家妇女》也是这个题材的,写的是贵州的。

一个大姑娘,嫁一个小上十岁的小男孩,真是不可思议。

朋友们怎么看这样的事呢?

(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在家里无聊你会做什么# 《边城》这本书看了五分之一,是沈从文先生讲的民国时期的生活

那个时候,国内连年兵乱

那个时候,各处五谷的地面都成了荒田

那个时候,路旁有时躺着死人,为什么原因,什么时候死到这里,无人敢去问,也无人敢去掩埋

而现在,

我们感觉压力大的工作,是他们梦寐以求的不用饿死的活计

我们感觉索然无味的粥和馒头,是他们梦寐以求的食物

我们感觉麻烦的戴口罩和打疫苗,是他们梦寐以求的活下去

我们比百年前的先辈们幸福多了,你有什么理由不去积极正能量的生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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