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字范文,分享全网优秀范文,学习好帮手!
2000字范文 > 自贡中院公开审理富顺恶势力团伙首犯:刑满出狱后 他立即拉起团伙作恶

自贡中院公开审理富顺恶势力团伙首犯:刑满出狱后 他立即拉起团伙作恶

时间:2020-11-03 03:07:05

相关推荐

自贡中院公开审理富顺恶势力团伙首犯:刑满出狱后 他立即拉起团伙作恶

00:41

封面新闻记者陈章采

犯罪服刑后刚出监狱,富顺县恶势力团伙首犯李某某就立即拉起一个团伙,在县城开始为非作歹,多次实施犯罪,成为横行当地的恶势力。

今年1月,富顺县法院以被告人李某某犯抢劫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三万元。宣判后,被告人李某某提出上诉。

5月8日上午,自贡中院组成以副院长刘宏宇担任审判长的合议庭对这起自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首例恶势力团伙案首犯进行公开审理。自贡市检察院指派副检察长张可畏等出庭履行职务。

年仅22岁的李某某已经是司法机关的“熟客”:曾因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1月才刑满释放。

富顺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李某某刑满释放后,以提供食宿和费用开支、清理门户树立威信、用作案方式考察胆量等形式,纠集辛某某、杨某某、沈某等(均被判处徒刑)骨干成员,多次共同实施犯罪,形成恶势力犯罪集团。

李某某团伙形成后,通过从事“带陪酒幺妹”等业务获取非法利益,为集团提供经济来源,并配备枪支、砍刀、匕首等作案工具。

4月期间,李某某团伙以暴力手段,在富顺县先后实施非法拘禁、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抢劫等作案四次。被告人李某某还邀约伙同他人或个人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持有枪支犯罪三起。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某系累犯,应从重处罚,在犯罪集团中系首要分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对犯罪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和对其参与的全部犯罪进行处罚。

自贡中院受理李某某的上诉后高度重视,依法为被告人李某某指定了辩护人,并组织检辩双方召开庭前会议,明确了二审庭审的争议焦点。8日庭审中,检辩双方围绕指控争议的证据、事实和法律适用进行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李某某进行了最后陈述。法庭将择期宣判。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