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下发《关于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晋人社厅发〔〕 45号)文件要求,平陆县机关事业社会保险所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进行了调整。
本次调整标准主要分为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倾斜调整三部分。其中定额调整标准为每人每月增加53元;挂钩调整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不满1年的计为1年)增加1.3元;再按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5%增加基本养老金;倾斜调整主要针对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37元。
为确保待遇调整工作及时到位,平陆县机关事业社会保险所高度重视,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的困难,在三天的时间内完成全县退休人员的数据提取、信息核对、统计测算和数据确认等工作,并已足额拨付到退休人员养老金账户。本次养老金待遇调整惠及全县4035名退休人员,人均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77元。
文 / 平陆县机关社保
编辑 / 原晓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