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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两男子微信群辱骂因公殉职交警被依法拘留

时间:2019-09-24 23: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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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两男子微信群辱骂因公殉职交警被依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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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2日13时45分,涞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一中队辅警孙文韬在112国道冯村路段开展“春运”交通安全检查时,被一辆未悬挂牌照的SUV汽车撞倒,不幸殉职。

正当社会各界人士在对孙文韬同志因公殉职深感惋惜时,涞源县局接群众举报:两名男子就孙文韬不幸殉职的消息,在微信群发布辱骂交警的语音、文字消息,言语低俗,损害了公安机关形象,伤害了当事人亲属的感情,影响非常恶劣。接报后,涞源县局治安大队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工作。1月13日通过摸排,该队办案民警获悉了嫌疑人刘某某、蔺某某的详细情况。后经民警对二人家属进行政策宣讲,做思想工作,13日晚20时许,刘某某、蔺某某在其家属劝说下先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蔺某某发布辱骂因公殉职交警截图

刘某某发布辱骂因公殉职交警截图

经询问,蔺某某、刘某某在微信群中看见交警执法人员殉职的消息后,因曾交通违法被处罚过而心生怨气,就发布了辱骂交警的言论。询问过程中二人都表示,自己十分后悔,真诚的向交警道歉。当日,二人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蔺某某被涞源县公安局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刘某某被依法行政拘留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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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延伸

保定网警提醒: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电子产品的普及,网络加强了人与人之间的交流,让人们变得愿意说;但似乎也让人们变得更敢说。然而我们要知道,言论自由是相对的,要在法律“红线”允许的范围内,网络也不是“法外之地”,并不能肆意妄言,每个人都要对自己的言论负责,在网上也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文明互动、理性表达,网络不能成为发泄不良情绪、故意伤害或报复他人的工具,对编造、传播谣言或辱骂他人构成违法犯罪的,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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