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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公布2月6日新增10例确诊病例行动轨迹

时间:2023-04-30 18:3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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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公布2月6日新增10例确诊病例行动轨迹

东北网2月7日讯(记者 陈显春) 2月6日,绥化市新增确诊病例10例,经调查询问,现将其行动轨迹公布如下:

患者一,孟某辉,男,43岁,现住址:绥棱林业局鑫秀小区,与其妻、儿共同居住。

1月17日19点58分,患者孟某辉乘坐Z236次火车(卧铺4号车厢9号中铺)从广州至哈尔滨西站。

1月19日9点,由哈尔滨西站乘坐客车(黑AJ8723)于12点30分到达绥棱客运站,乘坐2号线公交车12点45分到家。

1月20日,乘坐朋友(张某英)自家车去阁山乡,当晚同车返回家中未外出。

1月23日,步行到金兰市场农家院聚餐后返回家中。

1月24日晚,乘坐出租车到阁山乡三合村的父亲家中。

1月26日,乘坐其哥(孟某坤)自家车返回绥棱家中未外出。

1月30日,乘坐出租车到绥棱县人民医院内一科住院治疗。

2月1日16点50分,转至绥棱县人民医院发热病房隔离治疗。

2月6日,经核酸检测被诊断为确诊病例,目前正在绥棱县人民医院隔离治疗。

患者二,王某来,男,47岁,出租车司机,现住址:绥棱县阁山乡三合村,与妻子、儿子共同居住。

1月23日,驾驶自家车到金兰市场农家院聚餐后返回家中无外出。

1月26日,自感身体不适,发热、乏力,驾驶自家车去阁山乡十六井卫生所诊治。

1月26日-2月3日,在家静点。

2月4日,乘坐120救护车到绥棱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诊治。

2月6日,经核酸检测被诊断为确诊病例,目前正在绥棱县人民医院隔离治疗。

患者三,葛某春,男,51岁,现住址:绥棱林业局润森小区,与妻子和母亲共同居住。

1月14日,乘坐出租车到延边酒店参加韩某阳女儿的婚礼后,乘坐出租车返回家中无外出。

1月21日,步行到乐购超市购物。

1月23日,步行到乐购超市购物。

1月31日-2月1日,每日步行到绥棱县人民医院内一科看望女儿。

2月2日,经绥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流行病学调查追溯疑似病例葛某将葛某春列为密切接触者。将其居家隔离观察。

2月4日,乘坐120到绥棱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2月5日,被诊断为疑似病例。

2月6日,经核酸检测被诊断为确诊病例,目前正在绥棱县人民医院接受隔离治疗。

患者四,韩某莲,女,63岁,现住址:绥棱县厦门花园A区,与丈夫共同居住。

1月28日-1月31日,在家无外出。

2月1日,乘坐出租车去林翠小区母亲家,后乘出租车返回自己家中。

2月2日-3日,在家无外出。

2月4日早,步行至绥棱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诊断为疑似病例。

2月6日,经核酸检测诊断为确诊病例,目前正在绥棱县人民医院隔离治疗。

患者五,韩某红,女,51岁,现住址:绥棱林业局林翠小区,独居。

1月20日-23日,每日步行去同小区母亲家共往返4次。

1月24上午8时,乘坐出租车(车号待查)到阳光华辰超市购物后乘出租车(车号待查)返回家中无外出。

1月28日-29日,乘自家车到哈医大一院呼吸内科探视亲属。

1月30日,陪同母亲乘坐120急救车到绥棱林业局医院就诊。

2月1日,因其母亲去世,在家料理母亲后事后未外出。

2月4日,乘自家车到绥棱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隔离治疗。诊断为疑似病例。

2月6日,经核酸检测诊断为确诊病例,目前正在绥棱县人民医院隔离治疗。

患者六,邹某野,女,21岁,现住址:绥化市兰西县临江镇焦家岗屯。与丈夫、公公、婆婆共同居住。

1月15日,乘坐自家车从大连市出发,于1月17日凌晨返回兰西县临江镇春河村焦家岗家中。

1月18日—1月20日,步行到临江镇“井才超市”帮助卖货。

1月23日、1月31日,在丈夫陪同下,乘自家车两次到临江镇卫生院做孕检。其余时间无外出。

2月1日,在家中出现腹痛症状。

2月2日,乘坐自家车到临江镇卫生院就诊后返回家中没有外出。

2月4日,从兰西到绥化市入境闸口,由120救护车送往绥化市妇幼保健院就诊。

2月5日,经检测为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当晚转至绥化市第一医院进行隔离治疗。

2月6日,经核酸检测诊断为确诊病例,目前正在绥化市第一医院进行隔离治疗。

患者七,单某举,男,63岁,现住址:安达市益城小区,与妻子同住。

1月24日—26日,每日步行正常上下班。

1月27日—29日,在家无外出。

1月30日,步行上班,在安达市利达医院为确诊患者王某生诊疗过程中与其接触。

1月31日—2月3日,步行正常上下班。

2月3日晚,安达市疾控中心在追溯确诊患者王某生的密切接触者时找到患者单某举,并进行居家隔离观察。

2月6日晚23时,经核酸检测诊断为确诊病例,从家中被120救护车转运至安达市医院。

2月7日早6时,被120救护车从安达市医院从转运至绥化市第一医院。目前正在绥化市第一医院进行隔离治疗。

患者八,夏某东,男,56岁,现住址:安达市鸿福家园南区,与妻子同住。

1月24日—26日,在家无外出。

1月27日,正常步行上下班。

1月28日早08:26,在单位给确诊病例王某生诊治,晚下班后去金碧小区高层探望父母,途中与杨某臣接触,在父母家短暂停留后返回家中。

1月29日-2月2日,正常步行上下班,回到家中后未再出门。

2月3日,正常步行上下班。

2月3日晚,安达市疾控中心在追溯确诊患者王某生的密切接触者时找到患者夏某东,并进行居家隔离观察。

2月6日晚23时,经核酸检测诊断为确诊病例,由120救护车转运至安达市医院。

2月7日早6时,被120救护车从安达市医院从转运至绥化市第一医院。目前正在绥化市第一医院进行隔离治疗。

患者九,冯某静,女,44岁,现住址:安达市利鑫名苑,与丈夫同住。

1月24-25日,早步行上班,晚下班后步行回家。

1月26日,步行去安达市医院家属楼其母亲家,晚上步行返回家。

1月27日,由其姐姐开自家车去和平小学对面亲属家吃饭,饭后回家未再出门。

1月28日早,步行上班后为确诊患者王某采血检验,晚下班步行回家。

1月29日-2月3日,正常步行上下班。

2月3日晚,安达市疾控中心在追溯确诊患者王某生的密切接触者时找到患者冯某静,并进行居家隔离观察。

2月6日晚23时,经核酸检测诊断为确诊病例,从家中被120救护车转运至安达市医院。

2月7日早6时,被120救护车从安达市医院从转运至绥化市第一医院。目前正在绥化市第一医院进行隔离治疗。

患者十,杨某,女,31岁,现住址:安达市七道街仁和家园,与婆婆、丈夫、女儿同住。

1月24-25日,正常步行上下班。

1月26日,在家休息,未出门。

1月27日—29日,正常步行上下班。

1月30日,早步行上班,9:46为确诊患者王某生收药,晚正常步行下班回家。

1月31日-2月2日,正常步行上下班。

2月3日晚,安达市疾控中心在追溯确诊患者王某生的密切接触者时找到患者杨某,并进行居家隔离观察。

2月3日晚—2月6日23时,列为密切接触者居家隔离观察。

2月6日晚23时,经核酸检测诊断为确诊病例,从家中被120救护车转运至安达市医院。

2月7日早6时,被120救护车从安达市医院从转运至绥化市第一医院。目前正在绥化市第一医院进行隔离治疗。

有以上共同出行史及活动轨迹的人员请注意:

1、请暂不要外出,居家医学观察14天,实行每日早晚两次体温测试记录,并第一时间与疾控部门联系。

2、同乘及相同轨迹人员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就近到指定的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或寻求疾控部门帮助。就诊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尽量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近期从外地来(返)绥的人员,即使没有症状也请您主动居家隔离14天,14天内不要走亲访友、不与外人接触。如有症状请及时就医并协助疾控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4、居家隔离人员要充分了解有关消毒、隔离等要求,可与疾控部门联系,有专业人员解答指导。再次提醒广大居民及外来人员要积极配合社区及相关部门进行疫情排查,做好自我防护。

绥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电话:0455—4623135

兰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电话:0455—5623133

安达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电话:0455—7335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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