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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辽阳:男子下河电鱼触电身亡!是意外事故还是故意杀人?

时间:2023-08-16 22:5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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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辽阳:男子下河电鱼触电身亡!是意外事故还是故意杀人?

辽宁辽阳男子杜某和朋友王某、景某等三人一起到当地下达河河道内电鱼,杜某负责操作电鱼设备。而王某和景某负责下河捡鱼。在电鱼过程中,王某因触电死亡。事发后,王某的父母报警称,儿子和杜某此前因为争夺女朋友的事情有过矛盾,杜某小心眼,他们认为是杜某谋害了自己的儿子。那么,这究竟是一起故意杀人事件还是意外事故?8月,辽阳法院对此案作出了公正判决。

1994年出生的小伙杜某是辽宁辽阳人,他和王某、景某等人年纪相仿,关系也不错。

8月21日中午,杜某携带电鱼设备与王某及景某三人驾车到辽阳县下达河河道内使用电鱼设备电鱼。杜某负责组装电鱼设备,期间杜某踩到了电鱼机电鱼杆的电源开关,导致开关固定通电电线的黑塑料块掉落,三人都看到了这一幕情景。

组装完毕电鱼机后,杜某负责操控电鱼设备电鱼,王某与景某负责到河里捡鱼、装鱼。电鱼期间杜某、王某、景某发现电鱼杆上的开关一个螺丝掉入水中,王某、景某询问杜某:螺丝掉了,电鱼机能否漏电,杜某认为电鱼设备没有事,告知两人不能电到人,可以正常使用,便由其操作继续电鱼。王某、景某仍负责捡鱼、装鱼。电鱼过程中,王某不慎接触到电鱼杆触电后倒入水中,杜某和景某见状,赶紧将王某抬到岸上,进行人工呼吸抢救,并拨打120抢救电话,为了争取抢救时间,他们将王某抬上杜某的车开往医院,中途遇上救护车,经检查,王某已经死亡。

事发后警方介入调查,杜某也被警方刑事拘留。死者王某的父母坚持报警称,杜某是故意杀人。他们说,儿子王某此前和杜某因为争女朋友的事情有矛盾。“杜某这个人报复心强,我们认为他是故意电死王某。”王某的母亲说。

王某的父母还说,杜某下河时身穿绝缘服装,他是故意将带电的电鱼竿触碰王某,导致王某被电击倒在河里。在遇见救护车时,杜某还将王某拖拽下车,自己驾驶车辆逃离现场。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杜某的刑事责任。同时他们还提出了206万余元的民事索赔。但警方调查排除了故意杀人嫌疑,认定是一起过失致人死亡的意外事故。

辽阳法院审理此案认为,杜某在与他人一起电鱼时发现开关损坏,螺丝脱落,因疏忽大意,过于自信,造成王某触电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法院近日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赔偿死者家属3.4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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