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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涧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启用县城区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

时间:2019-10-31 11:5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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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涧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启用县城区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南涧县城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城区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及相关规定要求,南涧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辖区交通秩序混乱和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的路段及交叉口建设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经大理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批准,决定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实施处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2月13日0时起。

二、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点位

1、金龙北路小红桥农贸市场路段;

2、金龙北路交警大队路段;

3、金龙北路与安定路交叉口;

4、金龙北路与仁和路交叉口;

5、金龙南路农贸市场路段;

6、金龙南路与文昌路交叉口;

7、金龙南路与涧河路交叉口;

8、金龙南路与富民街交叉口;

9、富民街与幸福路交叉口;

10、富民街与吉祥路交叉口;

11、富民街科技广场路段;

12、富民街与文昌路交叉口;

13、富民街与中兴路交叉口;

14、富民街机关幼儿园路段;

15、振兴南路与富民街交叉口;

16、振兴南路涧西佳园路段;

17、振兴南路与博爱路交叉口;

18、振兴南路与文昌路交叉口;

19、振兴南路与中兴路交叉口;

20、振兴北路与安定街交叉口;

21、振兴北路与平安巷交叉口;

22、振兴北路妇幼保健院路段;

23、中兴路延长线全段(2个点位)。

三、实施处罚的交通违法行为及依据

在上述路段和交叉口上被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驾驶机动车未系安全带、逆向行驶、违反禁令标志、标线指示和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第一百一十四条及《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七十九条之规定进行处罚。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出行。

四、相关查询地点及电话

查询地点:南涧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云南省大理州南涧县金龙路67号)

查询电话:0872-8521156

特此公告

南涧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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