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自然资源局近日发布了关于南昌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办理“南昌市西湖区朝阳地块(九洲大街安置小区部分)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公示,该项目择址南昌市西湖区朝阳新城九洲大街以南、丹桂路以东,由南昌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承建,项目约50亩,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非住宅还建房),原文如下:
根据市推进旧城改造工作指挥部有关系会议精神,原市规划局9月办理“南昌市西湖区区朝阳地块(九洲大街安置小区部分)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其中用地性质为商业、商务用地(安置房)。
主要公告内容:
1、用地预审意见
经核实,该项目使用已经批准的建设用地进行建设,不再办理用地预审。
2、用地规划设计条件
1)项目拟选位置:九洲大街以南、丹桂路以东
2)拟用地面积: 3. 3424公顷(约50亩)
3)用地性质: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非住宅还建)
4)容积率:≤2.5
5)建筑密度:≤30%
6)绿地率:≥35%
7)机动车位:按照《南昌市建设项目停车泊位配建标准》执行
8)非机动车位:集中设置
9)建筑间距:按《南昌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10)退离红线:建筑退九洲大街20米以上,其中临路10米范围内用地用于绿化建设,由政府统一实施; 建筑退丹桂路5米以上;建筑退南侧规划路3米以上
11)其他:需按相关规定配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项目用地范围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