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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息县城区道路命名更名方案征求建议的公告

时间:2020-12-02 17:5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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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息县城区道路命名更名方案征求建议的公告

为加强和规范地名管理,丰富我县城市人文内涵,做到城区道路命名同城市规划建设同步,县政府办联合民政局、住建局组成调研组,对我县城区内道路命名更名情况进行了调研论证,现提出以下初步建议。

一、道路命名范围

本次道路拟命名更名的范围为民政局、住建局提供的我县老城区和城东新区114条已建、新建、在建以及规划的道路进行命名更名。

二、道路命名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所有命名和更名不违反《地名管理条例》《河南省地名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注重延续地名文脉,提高新生地名文化内涵,并严格按规定程序执行。

(二)稳定性原则。对形成的时间较长,已被社会广泛认可的路名,除个别“大、洋、怪、重”等不规范地名外(如“仓库路”),一般不进行更名,以保持其稳定性,留住城市记忆。

(三)延续性原则。对已经形成并正式命名的道路,其延伸段属于城区规划范围的,原则上不另行命名其他名称,一般以原有道路名称进行命名。城区较长的道路按东、中、西或南、中、北进行分段。

(四)统一性原则。城区道路按照大道、路、街、巷进行命名,其中宽度在10米以下的道路通名为“巷、胡同”,宽度在10米以上、30米以下的道路通名为“街”,宽度在30米以上、50米以下的道路通名为“路”,宽50米以上、长3公里以上及主要的景观道路通名为“大道”。此外,南北大街、东西大街、谯楼街虽达到以路命名条件,但鉴于历史沿袭、市民熟知等原因,建议保持以街命名,不再做变更。

(五)特色性原则。命名或更名的路名,尽可能体现我县历史人文或自然地理特征,挖掘和传承具有纪念意义或悠久历史的老地名,讲究路名的来历和含义,最大限度地体现息县历史文化。

三、道路命名成果及建议

调研组严格按照《地名管理条例》《河南省地名管理办法》精神,结合“千年古县”申报有关要求,并参照息县城区道路系统规划,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交流、查阅史料等方式,共对全县114条道路名称开展调研论证,其中拟命名、更名的有61条道路(大道11条、街道33条、小巷17),其余53条道路名称建议维持不变,具体命名情况见附表。

为确保城区道路命名程序合法、群众认可,调研组建议由县民政局根据调研论证成果,以地名委员会名义发布网上公告,向广大市民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最大程度集聚众智、凝聚共识。民政局将收集到的意见建议汇总梳理后,按程序向县政府提出城区道路命名、更名申请,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正式发文批准公布。城区道路命名更名方案批准公布后,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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