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保基本民生”目标任务,兜好民生底线,助力脱贫攻坚,近日永安市民政局、永安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标准的通知》(永民〔〕66号),从7月1日起永安市再次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标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580元/月提高到708元/月;特困人员分散供养标准提高为全自理1078元/月、半护理1314元/月、全护理1549元/月;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提高为全自理1295元/月、半护理1709元/月、全护理2170元/月。
来源:永安市民政局
时间:2022-04-14 20:24:44
为落实“保基本民生”目标任务,兜好民生底线,助力脱贫攻坚,近日永安市民政局、永安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标准的通知》(永民〔〕66号),从7月1日起永安市再次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标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580元/月提高到708元/月;特困人员分散供养标准提高为全自理1078元/月、半护理1314元/月、全护理1549元/月;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提高为全自理1295元/月、半护理1709元/月、全护理2170元/月。
来源:永安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