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字范文,分享全网优秀范文,学习好帮手!
2000字范文 > 荆门沙洋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刘某东等10人涉黑案

荆门沙洋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刘某东等10人涉黑案

时间:2023-11-01 21:05:47

相关推荐

荆门沙洋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刘某东等10人涉黑案

公众号获取最新信息

9月10日,荆门沙洋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刘某东等10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窝藏罪、故意损坏财物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一案。

沙洋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刘某东自2002年开始带领被告人常某攀、刘某(已死亡)等人在钟祥城区混社会,先后两次伙同常某攀、刘某砍伤他人,树立了自己的江湖名气,被告人吴某民、郭某、任某斗相继跟随加入。被告人刘某东因犯寻衅滋事罪被钟祥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11月至12月,被告人刘某东、常某攀、吴某民相继被释放后,网罗了被告人蒋某、周某、邓某帅、邓某飞、陈某等人实施了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以刘某东为首的较稳定的犯罪组织。该组织通过有组织地实施开设赌场、经营赌博游戏机室、开展其他经营活动聚敛钱财,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并将部分收益用于支持该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维系该组织的生存与发展。该组织为扩大组织势力,树立非法权威,逞强斗狠,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组织特征明显、暴力特征突出,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秩序,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刘某东等10人的行为分别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窝藏罪、故意损坏财物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

庭审中,公诉机关在合议庭的主持下,针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逐项举证、示证,控辩双方就被告人的定罪量刑进行了法庭辩论,被告人进行了最后陈述,除被告人刘某东外,其余9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认罚。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被告人亲属及社会各界群众近40人旁听了庭审,该案将择日宣判。

拟稿:刘欢欢

初审:李胡兵

审核:张之元

【来源: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