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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落实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措施,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全力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全市公安交管部门在为期100天的冬季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百日安全行动中,深入开展源头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狠抓路面重点交通违法查处,高频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和警示曝光,强化恶劣天气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狠抓督促检查推动责任落实。
为认真落实“百日安全行动”部署,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和警示提醒,强化社会监督和舆论倒逼,现曝光彭阳1起典型道路交通事故案例:
12月14日09时20分,在惠平线483公里765米路段,虎某东驾驶的宁D10181号“宇通”牌大型普通客车沿惠平线由北向南行驶至上述路段时,车辆驶出路外发生单方面交通事故,致乘车人潘某德、王某、虎某琴、张某伟受伤,车辆局部损坏的交通事故。
事故现场照片
虎某东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按规范操作且疲劳驾驶机动车是造成本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事故照片
责任追究及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及第二十二条第二款“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之规定。
当事人虎某东负全部责任。
来自:彭阳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