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
从9月30日起,德国联邦内政部宣布
不再执行因疫情滞留德国人员
签证自动延签政策!!!
此前,针对申根签证到期后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离德的申请人,联邦参议院批准修改相关法令,将持有过期申根签证滞留德国的外国人合法居留时限延长至9月30日,且无需承担滞留违法责任。相关政令如下:
然而,9月18日,德国联邦内政部官网发布最新通知:
1. 因新冠疫情持过期申根签证滞留德国的申请人必须在9月30日前离开德国,即过期申根签证持有人在德合法居留的相关规定将于9月30日失效。
2. 个别情况下,由于特殊原因无法离境的过期申根签证持有人,可根据《居留法》允许的范围内,寻求解决方案。
同时,中国驻德大使馆9月22日也发出了重要提醒:9月30日后德国原则上不再延长过期申根签证
中国驻德使馆官网裁图
根据德国联邦内政部网站消息,9月30日后德国联邦内政部不再执行因疫情滞留德国人员签证自动延签政策。
4月9日和6月19日,德国联邦内政部曾两次宣布延长因疫情滞留在德国的第三国人员申根签证有效期至9月30日。9月18日该部宣布,此政策在9月30日后终止。签证到期且因本人特殊原因仍无法离开德国的申根签证持有者须及时与当地外管局联系,以个案形式提出延签申请或请其开具离境证明(Grenzübertrittsbescheinigung)。
驻德使馆提醒因疫情滞留德国的我公民,务必查验个人申根签证有效期,为避免在出境时遇到不必要麻烦或给自己留下不良记录,请及时向所在地外管局提出相关申请。
因此,因疫情滞留德国的小伙伴们赶紧看看自己签证到期的时间,该延签的延签,该买机票的买机票了!不然小心给自己留下不良记录哦!
另外,9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国家移民管理局更新了
关于允许持三类有效居留许可
外国人入境的公告
全文如下:
据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及防控需要,现对3月26日外交部、国家移民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暂时停止持有效中国签证、居留许可外国人入境的公告》部分措施调整如下:
自9月28日0时起,允许持有效中国工作类、私人事务类和团聚类居留许可的外国人入境,相关人员无需重新申办签证。如外国人持有的上述三类居留许可于3月28日0时后过期,持有人在来华事由不变的情况下,可凭过期居留许可和有关材料向中国驻外使领馆申办相应签证入境。上述人员需严格遵守中方防疫管理规定。
3月26日公告其他措施继续实施。中方将在确保防疫安全前提下,逐步有序恢复中外人员往来。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国家移民管理局
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