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王煜)今日(24日),九寨沟县委宣传部通报称,三名男子因将5名游客带入景区内,违反景区重建中暂不接待散客的规定,被分别处以拘留10日。
九寨沟县委宣传部通报称,3月23日,经李某介绍,高某与泽某分别私自驾车,采取躲避的方式,将5名游客(辽宁籍,未购门票)带入九寨沟景区游玩。当日,被九寨沟管理局、九寨沟公安分局执法人员在巡逻检查中发现。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3月1日,阿坝州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曾发布《关于九寨沟风景名胜区部分景观对外开放的公告》,其中明确提出,“8·8”地震后,九寨沟景区暂不接待散客旅游。
九寨沟县委宣传部称,“8·8”地震后,九寨沟景区正值恢复和重建之中,除部分景观对团队开放观光外,暂不接待散客旅游。李某、高某、泽某三人明知公告,却视而不见,仍然违反规定,将散客带入景区,九寨沟县公安局对3人分别给予10日拘留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