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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等领域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若干

时间:2022-10-23 10:3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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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等领域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若干

资金用在战疫“刀刃上”

2月4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等领域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的通知,其中对加大疫情防控资金支持提出了明确要求。《措施》如何落实?社会反响怎样?2月7日,记者采访了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人士。

博士点评▼

争当战“疫”参与者

——中国农业大学博士、遂宁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曹健

《措施》对于进一步增强全市农业企业信心、保障农副产品供应、在疫情防控中发挥更大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措施》提出,要加强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落实生猪稳产保供等优惠政策,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措施》有力支持了农业企业在疫情防控中正常生产经营,推动农业企业从疫情受害者变身战“疫”参与者。在当前疫情防控关键期,相关部门要积极推动《措施》落地落实,积极协助解决防控物资保障,实施灵活用工、援企稳岗等政策,在防控措施到位前提下支持农业企业复工复产。同时,要提供加快行政审批、设立绿色通道等服务,采取减免缓缴税费、解决融资问题、降低各种生产成本等措施帮助企业持续发展,推动企业高效运转。

广大农业企业要以《措施》出台为契机,进一步坚定信心,全力加强农产品供应保障。要及时了解主要农产品供求信息,合理安排生猪、家禽、蔬菜、水果等重要农产品生产,提高农产品有效供给。要强化质量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农业生产标准,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要加强市场信息沟通,主动与营销主体、本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对接,组织农产品快速有序流通。要依法合规经营,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和公众利益,坚决杜绝趁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发布虚假误导信息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发生。

相信随着《措施》的深入实施,全市农业企业必将实现高质量发展,也必将在疫情防控中发挥新的更大作用。

部门解读▼

市财政局:资金支持做到“特事特办”

资金支持是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基础。《措施》提出,要加大防控资金投入,强化医疗费用保障,落实工作补助政策。市、县(市、区)、市直园区要全力保障疫情防控资金投入,绝不能因财政资金未到位影响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

市财政局局长张永福表示,全市各级财政将严格落实好《措施》各项要求,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后勤物资和资金保障工作,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支撑。

针对加大疫情防控资金投入力度,市财政局将切实加强资金统筹调度,采取“先预拨,再清算”方式,增强市级各相关部门和县区疫情防控资金保障力度,绝不因财政资金保障问题影响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原则,加快疫情防控各项资金拨付使用,切实保障患者医疗救治费用、医务人员和防控工作者临时补助等资金需求。截至2月7日,全市已累计下达疫情防控资金7776.23万元,争取省财政应急调度资金8800万元,向定点医疗机构预拨医保基金4090万元。

物资保障是疫情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市财政部门积极通过面向国内外采购、组织市内企业生产、社会捐赠、争取省级调拨等方式,多渠道筹备医疗、卫生防疫物资,全力保障一线防治工作需要。目前,全市累计采购、生产、受赠各类防控物资(耗材)230余万件,捐赠资金1197.78万元。

市医保局:细化政策实现“两个确保”

“特殊时期的特殊政策,很有针对性和必要性。”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智勇认为,《措施》立足大局,谋划长远,是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法宝”。

张智勇表示,全市医保部门将严格按照要求,及时推出九项特殊政策,坚决实现“两个确保”(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规定影响救治):一是提前预拨医保基金4090万元给定点救治医院,且不纳入医保总额预算管理;二是对疑似和确诊患者实行特殊医疗保障政策,实施免费救治;三是跨省异地就医感染患者医疗费用由医保基金先行垫付;四是未参保的疑似或确诊患者实行“即参即享”特殊参保政策;五是将城乡居民参保截止时间延长至5月31日;六是进一步简化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由就医地医保经办机构或救治医院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告知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患者无需提供备案资料;七是对救治医院建立医保服务“绿色通道”,特事特办;八是积极创新非接触式医保经办服务,实现“不见面办”“及时办”“便民办”“延期办”“放心办”;九是开展防疫药品耗材应急价格监测。在全市设立32个监测点,对418个新型肺炎防护药品、器材价格实行应急监测,对利用疫情哄抬药品和耗材价格等行为,坚决予以追回医保资金、扣处违约金、解除医保协议等处罚,被解除医保协议的药店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医保定点。

市卫健委:强化保障守护“最美逆行”

疫情发生以来,广大医护人员冲锋在前,全力阻止疫情蔓延,成为抗疫前线“最美逆行者”。如何强化医护工作人员保障?《措施》指出,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及时认定为工伤并支付待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法定标准支付,同级财政予以补助。

市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主任李道丕介绍,疫情发生以来,市卫健委迅速行动,积极做好病例筛查检测和密切接触者追踪工作。同时,加强联防联控,迅速组成疫情督导检查组分赴各县(市、区)开展全面督查督办,并启动全市重点场所消毒及指导工作,强化医护人员防护,全力阻击疫情蔓延。

针对防护服、口罩等防护应急资源紧缺现状,市卫健委通过到省卫生健康委领取、省外采购、接受社会捐赠等多种途径,积极筹集各类防护应急保障物资,优先保障抗疫一线医护人员。

1月28日,全市卫健系统组织16名医护人员驰援武汉。市卫健委立即与中国人寿遂宁市分公司协调,第一时间为遂宁驰援武汉医疗队免费提供每人100万元保险保障。同时,向全市抗战在疫情一线、守护群众健康的25000名医护人员提供每人保障额度50万元的风险保障,累计风险保额125亿元。

(全媒体记者 周厚均 王维)

各界反响▼

战“疫”信心更足

《措施》出台后,作为战“疫”主战场的医院、作为疫情防控主力军的医护人员纷纷表示,《措施》不仅让奋战一线的医务人员感受到党委、政府的温暖,而且为医疗服务提供了更高质量、更可靠的保障体系,让大家战“疫”信心更足。

“这次疫情,对我们医院、医务工作者是一场严峻考验。《措施》出台,犹如一场‘及时雨’。”遂宁市中医院副院长陈泽认为,《措施》出台极大减轻了医院的垫付压力,确保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能更好地及时救治病人,同时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

遂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是我市收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定点医疗机构之一。对于《措施》的出台,该院医保办主任魏芳感触颇深:“《措施》真正做到了一切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体现了党委、政府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心。”

“对于确诊和疑似新冠肺炎的住院患者,均纳入免费救治,即时结算医疗费用,避免了患者因医保报销流动带来的传染风险,医院也减少了资金垫付压力。”魏芳认为,《措施》的实施,真正落实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为医疗服务提供了更高质量、更可靠的保障体系。

《措施》提出,要落实对医务人员、防控工作者等的工作补助。对此,市第一人民医院重症医学科主任黎旭由衷高兴:“钱不在多,主要是政府和社会对医护人员的牺牲付出的认可。”

黎旭还建议,除了给予奖励外,还要做好保障服务,比如由政府征用一些宾馆作为医护人员自我隔离的应急居住场所等。 (全媒体记者 范晶)

解读《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等领域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若干措施》(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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