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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 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什么材料

时间:2019-05-05 15:3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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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 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什么材料

“刑事+公益诉讼”合力惩治销售不合格保健食品犯罪

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简洁通讯员刘帅)“本人因法律意识淡薄,违反了国家法律规定,实施了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对此深表愧疚,我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在此我诚恳地向社会公众道歉,并承诺今后一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保证不再实施任何违法行为。”近日,汪某因销售含有西地那非成分保健品,在某国家级媒体上作了公开道歉。

1月至10月,汪某在北京市门头沟区某保健品店内,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且明知保健食品中含有违法添加的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情况下,多次向他人销售不合格保健食品,销售金额共计1200元。10月27日11时许,汪某在店内向他人销售保健食品时被民警查获。经鉴定,起获的保健食品均含西地那非成分。

9月8日,公安机关将汪某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移送门头沟区检察院审查起诉。为保证案件办理效果,门头沟区检察院将涉及公益诉讼的刑事案件统一交由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办理。

“保健食品中添加西地那非,不仅违反刑法和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更为重要的是由于非法添加的成分未经科学配比,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严重危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承办检察官说。9月9日,该院对汪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立案调查,并依法履行了公告程序。

10月11日,门头沟区检察院以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汪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汪某支付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价款十倍的惩罚性赔偿金并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媒体上赔礼道歉。

12月29日,门头沟区法院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被告人汪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对检察机关提出的刑事附带民事部分进行调解。经法院调解,由被告人汪某支付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价款十倍的惩罚性赔偿金1.2万元,并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媒体上赔礼道歉。目前,汪某已经缴纳了惩罚性赔偿金并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媒体上赔礼道歉。

你们老板怎么还把红牛当普通饮料卖啊?你忘了旁边超市卖红牛被罚了10万?

要我说红牛那是保健品,你在小超市除了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之外,还必须得有保健食品销售这一条否则呢,罚款被举报是要被罚款。

我们很多创业者办证的时候,这经营范围如果选不好赔钱的地方可多了,如果你销售的食品是带包装的,那一定要选预包装食品销售这个经营范围,如果你销售是特产农产品,那就不需要办食品经营许可证?关注小佳老师,让你创业更加省心!@知识产权小佳老师

“我只卖了一瓶饮料,就罚款5万,我不服!”山东淄博,一个便利店老板卖给顾客一瓶饮料,竟被顾客以超市的经营超出范围为由,举报到市监局。接到举报后,市监局调查确认后,对便民超市罚款5万元。

(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头号周刊#

刘师傅与他的媳妇最近开了一家便利店,除了卖一些零食和一些生活用品外,还卖烟酒和饮料。可是谁也没想到。这卖饮料竟然卖出事来了。

事发那天,有一个小青年来店里买了一包烟和一瓶饮料,他走了没多久,市监局的人就找上门来了,说有人实名举报他没有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却销售功能性饮料。超出了经营范围。

市监局经过调查,最后确认刘师傅的便利店确实没有取得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那他销售功能性饮料就超出了经营范围,因此工作人员依法向刘师傅开了5万元罚单。

刘师傅一听要罚自己5万元,立刻慌了神。刘师傅对工作人员说,自己的便利店才开业,自己以为有营业执照就可以了,对其它的还不知道,如果需要自己可以去办。自己的便利店是小本生意,,一瓶饮料也赚不了几个钱。如果真要罚5万元,自己的整个便利店的商品也不值5万元。自己实在拿不起。

对此,市监局的工作人员却说,他们也是依法办事,希望刘师傅能理解,如果有意见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之后刘师傅申请了行政复议,可却被驳回。于是,刘师傅一气之下将市监局告上了法院。

在法庭上刘师傅提出了自己的理由:

1:刘师傅说:都说不知者不罪,他在卖饮料之前确实不知道有了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才能卖功能性饮料。再说自己只卖了一瓶,没有给社会和他人造成任何危害,开5万元的罚单太高了。另外,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如果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危害性的后果,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正因为自己只销售了一瓶饮料,也没有给社会和他人造成任何不良后果,属于违法行为比较轻微的情

2:刘师傅还说:处罚的目的是为了起到警示和教育的作用!如果一下子罚款5万元,自己的便利店就别开了,这是为了罚钱而罚钱啊!

3:根据过罚相当的原则,自己只卖了一瓶饮料,也赚不了几个钱,最多也就是几毛钱。却罚5万元,显然是处罚过当。希望法院能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对此,市监局也给出了自己的理由:

市监局认为:刘师傅经营的便利店,虽有营业执照,但没有取得保健品经营许可证,他所销售的功能性饮料,确实超出了他的经营范围,属于违法经营。应当依法给予处罚。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未取得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而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涉案价值不足1万元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他们综合考量到刘师傅的行为情节轻微,所以才对刘师傅作出罚款5万元的处罚。已经是从轻处罚了。

法院审理后认为,食品安全大于天,事关国计民生。刘师傅的遭遇虽然值得同情,但他确实违了法,不能以自己不懂法,只卖了一瓶就免予处罚。那样就违背了立法的初衷。立法的目的就是为了让违法者受到应有的处罚,只有这样,才能对违法者起到教育和警示的作用。

因此,法院遂驳回了刘师傅的诉讼请求。

最后,希望那些经营者要依法经营,在经营之前要尽可能多的了解一下这方面的知识。不要像刘师傅一样被罚了款,到时就得不偿失了。

“我卖一瓶红牛,挣几毛钱,你却罚50000元,我太冤了”。山东青岛,一男子通过某团购买一瓶红牛后,以超市超出经营范围为由进行举报,食监局对超市作出罚款50000元的决定。

(来源: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吴某是原本是一名创业者,但是屡次创业屡次失败,他再也没有想要创业的信心了。后来,在妻子的劝说下,租了个房子,开了个小超市。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外卖行业兴起,吴某的超市自然也不甘落后,他不仅经营着实体店,还把自己的商品在某团上进行销售。

案发当天,一男子通过某团购买了吴某超市的一瓶红牛,该男子通过查看吴某的营业执照,发现其经营范围不包括保健食品经营,遂向食监局进行举报。

接到举报的食监局随即对吴某经营的超市进行检查,通过检查核实,吴某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的确不包括保健食品,食监局决定对吴某作出罚款50000元的决定。

吴某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十分的不服,感觉自己太冤了,卖一瓶饮料,赚不了多少钱,却被罚款50000元,这处罚也太重了。

于是,吴某一气之下把食监局告到法院,法院经过审理认为食监局的处罚行为程序正当合法,且处罚数额不违反比例原则,随即驳回了吴某的起诉。后来,吴某上诉了,但还是被维持了。

那么本案中,食监局处罚吴某50000元合法吗?有没有法律依据呢?

虽然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如果生产经营者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属于违法行为。

生产经营的食品价值不足一万元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如果价值超过一万的,可以处货值价款金额的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由于吴某没有取得保健食品的经营许可证,所以食监局据此罚款其50000元并不多,食监局是按照最低的罚款数额罚的。

但是,我们必须要清楚的是,把销售一瓶功能性饮料定性为保健药品,这似乎太不合适了吧。

如果按照这种思路,卖一瓶饮料就被罚款那么多,那么谁还还敢卖红牛、东鹏特饮等功能性饮料。所以说,该不该罚款,需要界定这种功能性饮料是否属于保健品。

据悉,保健食品的食品包装上,标注了“保健食品”标志,俗称“蓝帽子”。你喝的红牛和乐虎是功能性饮料,而可乐、王老吉、尖叫等是普通饮料。

如果开超市的大家看到这篇文章,一定要核查自己的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是否包括销售保健药品,如果不包括赶紧去市场监督管理局更改经营范围,否则,你都不能卖红牛。

对于本案,大家有什么看法?欢迎大家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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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号周刊#

开一家核酸检测公司,需要哪些程序呢?

最近有关张核子张姗姗关联20多家核酸检测公司上了热搜,大家纷纷表示开一家核酸检测公司算了,挣钱啊!

今天就跟大家聊聊如何成立一家核酸检测公司

目前,我们国家提供核酸检测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有三类:第一类,医疗机构。比如医院、妇幼保健院这些可以提供核酸检测服务;第二类,疾控机构。从国家到省、到市、到县都有疾控中心,也可以提供核酸检测;第三类,医学检验实验室。医学检验实验室也同样是医疗机构的类别之一,我们通常叫做“第三方检测机构”。

所以只能选第三类入手,先注册一家公司,设置医院检验实验室。(场地、仪器、人员均要符合要求)

向市卫健委申请,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这是入门条件。

再申请获得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BCL-2)资质。

获得上海市临床检验中心认可的PCR基因扩增实验室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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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医疗保健自营入驻需要什么资料?怎么入驻京东自营平台成为京东供应商

医疗保健行业普遍存在内部系统与外部系统数据不互通的情况,形成数据孤岛。加上近年来优质医疗业务紧缺,医疗服务流程繁琐冗长,大量医疗业务表单与数据处理,人工操作耗费大量时间精力且准确率低。造成医护工作人员面对重复性工作非常被动无助,而患者因此长时间等待导致满意度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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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入驻需要什么资料:

入驻自营的基本资料:

1.营业执照(注册资金高于100万 年限满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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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NMN”的产品不要买,千万不要受骗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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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人不想自己更年轻,所以一下子这个“NMN”产品一下子就火了起来。

然而,这类产品并没有获得新食品、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和药品许可证,是不能在我国销售的。

所以不要被宣传给蒙蔽了,所谓的“延长寿命”、“抗衰老”都是它的宣传而已。

#成都一公司因违规销售NMN产品被罚#

信息来源:封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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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了为食字号此后,果然可找到有生产许可证的工厂申请生产产品,审核经由就能大规的生产的销售了用,实现商品的市场价值。

4、我们国家是一个中草药王国,有很多以中药材等为主要原料的食品也有着显著的保健功效,如:乌梅、阿胶、薏苡仁以及可称食品便是药品。

5、一些食品配方全都会利用申请食字号获得大面积生产例如销售的资质,流通市场,实现商品的市场价值。

《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兽药GMP证书》换新装啦!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581号】农业农村部修订《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兽药GMP证书》样式,自9月1日起启用(cr.农业农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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