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试行)》,经创建单位自评、自愿申报、各设区市文广新旅局推荐,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按照资料审核、现场验收、会议研究等程序开展了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评定工作,近日拟认定萍乡市安源区等13家创建单位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该示范区名单目前正在公示,公示期为11月5日-11月11日。
【来源:安源区人民政府_部门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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