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武汉市政府购买服务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现就赴上海杭州南京参加湖北文化和旅游(长三角地区)文旅推介活动进行政府购买服务。
一、项目名称
赴上海杭州南京参加湖北文化和旅游(长三角地区)文旅推介活动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活动时间5月23日-5月27日(根据实际工作进行调整),具体安排:
1、湖北文化和旅游(上海)文旅推介活动
时间:5月24日(星期一)
2、湖北文化和旅游(杭州)文旅推介活动
时间:5月25日(星期二)
3、湖北文化和旅游(南京)文旅推介活动
时间:5月26日(星期三)
(二)供应商需撰写湖北文化和旅游(长三角地区)文旅推介活动武汉文旅推介词,制作PPT或视频,时长3分钟。其中推介词需围绕武汉特色文旅资源和特色产品,文字精炼、条理清晰,PPT或视频要求充分展示“英雄之城·大美武汉”的动人景致与城市特性,并与推介词紧密配合。
三、供应商需邀请湖北电视台专业主持人,全程参加上海、杭州、南京三场推介活动,包括彩排及正式推介,承担主持人的差旅、劳务费用。
四、供应商需做好武汉市推介团的衔接、联络、组织工作,负责三场推介活动中武汉文旅推介环节的组织实施,配合做好其他相关事宜,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
三、项目预算
8万元以内
四、付款方式
根据合同约定支付
五、参与资格
(一)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并且具备5A级(含)以上质量等级资质旅行社。
(三)供应商必须熟悉华东市场(南京、上海、杭州)及周边城市旅游客源市场和旅游招徕业务,与当地文化和旅游管理机构、重点旅行商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有组织旅游推介活动经验(此项需提供证明材料)。
六、参与时间、要求及办法
供应商自即日起可参与报名,报名时按相关要求提交营业执照原件进行资格审查,同时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方案、报价清单等材料一式两份,所提交材料需加盖公章后密封。报名截止时间为5月23日10:00。
七、供应商确定办法
本次项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供应商。按照有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名第一的为中选供应商,排名第二名的为备选供应商。如出现报价一致的情况,按增值服务金额数量、供应商服务能力及以往服务经验择优确定。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超宇
联系方式:027-82867277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129号
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
5月21日
关于赴上海杭州南京参加湖北文化和旅游(长三角地区)文旅推介活动政府购买服务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