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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观不正!男子“旅游时溺亡”获赔50万:家属又向“同事”索赔!

时间:2022-05-18 04:2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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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观不正!男子“旅游时溺亡”获赔50万:家属又向“同事”索赔!

意外总是无处不在,但是不能用因噎废食,更不能将意外的责任算到每一个相关人员身上,成年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而不是出了事就索赔要钱,这样会让人们变得冷漠,遇事也不会出手帮助,扶老人就是前车之鉴。

9月25号讯,四川攀枝花某汽车销售服务公司的员工因为是优秀员工,被公司奖励出国旅游,但和同事在国外沙滩游玩时不幸被海浪卷入海中溺亡,保险和公司赔偿了50万,但男子父亲认为儿子溺亡属于工伤,官司打了三年最后依旧没能胜诉,他竟然还向儿子的同事索赔,真是让人无语。

柯景龙溺亡时仅仅21岁,中学毕业后,他就进了一家职业技术学校学习汽修,后来成为攀枝花某汽车销售公司的一名机修工,因为踏实能干,很快成了机修组长,被评为优秀员工,公司有规定,优秀员工可以出去旅游,没人奖励3300元,可以选择不去,就没有旅游费用,如果去旅游,算正常出勤,,柯景龙等6人选择去越南旅游,从公司财务支取了19800元现金。

4月3号晚上,柯景龙给家里打电话说,和同事去越南旅游了,4月5号坐飞机到了越南,柯景龙还发了状态,和同事玩的很开心,但是第二天晚上凌晨,一个旅行社的人联系柯景龙父母称,他出事了,被海浪卷走了,下落不明。

后来在公司的安排下,柯景龙的父母赶赴越南寻找儿子,3天后,越南警方在几公里外发现了柯景龙遗体,确认为溺水而亡,他的同事称,当时6人在海滩上捡贝壳玩,一个大浪过来,三个人都被卷了进去,救上来2个人,柯景龙却消失了。

柯景龙父母将他的骨灰从越南带回了来家,家属一直认为,孩子是工伤,但是一直得不到认定,打官司一审和二审都胜诉了,但是再审时,却撤回了一审二审判决,认为柯景龙不属于工伤,因为公司奖励员工出去玩,不是在工作,也不是因公外出,更没有从事机修相关的工作导致溺亡,所以不认定是工伤。

这个案子,柯景龙父母经历了一波三折,最终也没能为儿子认定为工伤,工伤认定失败,柯景龙父母将其他5个同事告上法庭,索赔9.5万,柯景龙父母认为同事对儿子的死存在过错,但是法院没有支持,保险赔了30万,公司给了一次性补助20万。

拿到判决书后,柯景龙父亲和母亲大哭了一场,为了儿子的事情,打了三年多的官司,最后没想到是这样的结果,虽然心有不甘,但是只能接受,柯先生说,他和妻子一直忍受着丧子之痛,9月21号中秋节,一家人再也不能团圆了。

虽然对柯先生夫妻失去孩子很同情,但是不认同他们起诉同事的做法,毕竟大家都是成年人,约好了出去玩,又不是同事行凶作案,对于这种意外,同事有什么责任呢?为何要被起诉赔钱呢,三观不正,即便获赔再多钱又有啥用?

至于这起溺亡案属不属于工伤,按理说不属于,工伤的定义是在工作期间受到的伤害,旅游奖励明显不是公司强制性的,公司好心算全勤也成了被告的理由,真是让人无语,如果是国内,估计海边的酒店也会成为被告,对于这起事故,你怎么看,下方留言分享你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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