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有关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文件规定,我局拟委托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相关单位承担文化、文物、广电、旅游类政务服务窗口工作对接现场咨询和电话咨询的解答等工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目录清单的日常维护,以及文化市场审批信息录入等有关工作。
现通过询价方式进行采购,邀请有意向的单位提交密封报价文件,我局将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承接单位。具体安排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政务服务辅助性工作
二、采购方式:询价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Y1]
1.文化、文物、广电、旅游类政务服务窗口统一受理事项汇总、在办监控、受理材料分发与对接、办结登记、审批结果送达。
2.市政务服务中心的现场咨询和电话咨询的问题解答等工作。
3.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目录清单的日常维护。
4.文化市场审批信息录入等有关工作,包括: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审批信息录入;广州市外籍人员信息综合应用系统信息录入;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信息维护、更新,证照打印;新设立、变更外资歌舞娱乐场所和游艺娱乐场所到期换证的资料录入和许可证打印;综合治税系统(广州市政务信息共享平台)信息录入;广州市信用信息系统数据录入;全国“互联网+监管”管理系统行政许可信息录入;全年文化市场行政审批案卷资料、年审资料和其他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装订、归档工作。
5.其他政务服务辅助性工作。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项目服务时间:从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8.项目服务地点:第1-3项工作地点在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第4-5项工作地点在广州市东风西路140号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五、最高限价:190000元。[Y2]
六、报价人资格及报价要求
1.资格要求:报价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具体要求详见第七条)。
2.三年内承接过同类型工作项目,须具备操作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和广州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经验。
3.针对岗位设置和服务质量标准制定工作方案并提出报价。
4.报价人须按本通知书“最高限价”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报价。
七、递交文件要求
1.文件须密封并派专人(授权代表)送达,不接受邮寄快递等其他形式送达。
2.文件须包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Y3]、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证明文件、同类型工作实例证明(以上文件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工作方案、报价文件。
3.递交时间:接到通知之日起至11月23日17:30前,逾期不予受理。
4.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140号东方金融大厦13楼政策法规处。
5.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谭先生:020-81078246 020-38920585,黄小姐:020-81077242。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11月18日
建议明确需要报价人提供的人员数量、资质等要求,以及工作时间的要求。
建议明确报价是否为综合报价,即是否包括报价人为完成本项目要求所发生的差旅、交通、通讯、人工等全部费用。
建议增加授权委托书
【来源: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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