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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发布 “不合理低价游”投诉典型案例

时间:2024-04-26 14: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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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发布 “不合理低价游”投诉典型案例

五一假期临近,为引导广大游客理性消费,增强对“不合理低价游”的识别能力,怀化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特发布“不合理低价游”投诉典型案例:

案例一:以“比赛奖励”为名赠送旅游

游客周某投诉,湖北宜昌某旅行社以奖励“中老年健身舞比赛”优胜成员为名,组织周某一行5人“零团费”港澳六日游。行程中,导游存在诱导购物行为,所购商品明显质价不符,周某一行5人共计消费9万余元。经宜昌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调查,该旅行社以奖励“某中老年健身舞比赛”优胜成员为名,共组织197名中老年人赴港澳旅游。其中,55岁以下的中老年人每人团费0元,55岁以上的老年人每人团费380元,且该社未向地接社支付团款费用,地接社需通过带领游客购物获取收益。

提醒广大游客要警惕商家以“健身舞比赛”“广场舞大赛”“红歌大赛”等名义组织的低价游,此类产品一定是通过购物或自费旅游项目获益的。

案例二:以“政府补贴”为名组织低价游

游客杨某投诉,广西北海某旅行社以“政府补贴”为名,组织杨某一行3人“零团费”参加桂林三日游。行程中,导游将游客带到玉器店诱导消费2600元,所购玉器严重质价不符。

提醒广大游客,天上不会掉馅饼,免费旅游是陷阱,广大游客要警惕不法商家以“政府补贴”为名组织的低价游。

案例三:通过购物获利的“零团费”旅游团

游客王某投诉,在南京某旅行社报名参加宜兴五日购物团,团费0元。在约定的行程外,导游擅自增加购物次数,王某共消费500元,所购商品严重质价不符。

提醒广大游客,“零团费”旅游团获利的途径,基本是通过增加购物次数,延长购物时间,诱导或强迫游客购物。

案例四:通过自费项目获利的“零团费”出境旅游团

游客吴某投诉,其一行5人在南宁某旅行社报名参加泰国五日游,团费0元。行程中,导游在行程外另行强制游客参加每人880元的自费项目,包括泰拳表演、水果升级餐、燕窝餐、歌舞宴等。

提醒广大游客,出境“零团费”旅游团获利的途径主要是导游诱导或变相强迫游客参加高额的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案例五:途中补收团费的“零团费”旅游团

游客于某投诉,其一行2人报名参加广西北海某国际旅行社组织的越南六日游,团费0元,旅行社承诺不另行收费。行程中,导游韩某强迫收取听筒费40元和各类小费200元。

提醒广大游客,“零团费”旅游团就是以零团费为诱饵诱骗游客报名参团,在旅游过程中导游会以各种理由补收或强迫游客另行交纳费用。

案例六:通过在线旅游平台报名参加低价游

游客李某投诉,通过某在线旅游平台报名参加荆门赴厦门纯玩五日游,团费880元。行程中,导游未经游客同意将其带到购物店,诱骗、强迫购置玉器5万余元。

提醒广大游客,通过在线旅游平台报团出游时,不要一味追求低价格产品,要选择网评较高的线路产品。

“不合理低价游”往往披着“便宜”“超值”“天上掉馅饼”等美好的“外衣”,但是其行为常常与“强迫、诱骗交易”相伴相生,暗藏着损害游客利益的“陷阱”。希望游客在选择旅游产品时擦亮双眼,抛却贪图便宜的心理,理性消费,自觉抵制“不合理低价游”,度过一个美好的假期。

(以上案例转发自文化和旅游部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怀化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4月25日

【来源:边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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