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关于下放四川旅游标准评定及复核权限的通知》(川旅标评委发〔〕18号)要求,依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7775-)国家标准,经昭化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局推荐,广元市旅游资源规划开发质量评定委员会现场评定验收,并提请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第2次党组会议审定,昭化区栖凤峡旅游区、景区达到国家3A级旅游景区标准要求,拟确定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月26日-3月4日)。若对公示景区有异议,可通过电子邮件(236569329@)或拨打电话0839-3267603提出意见。
广元市旅游资源规划开发质量评定委员会
2月25日
【来源: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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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旅游资源规划开发质量评定委员会 关于拟确定昭化区栖凤峡旅游区等景区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