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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徐州市人力资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3-12-13 08: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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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徐州市人力资和社会保障局

1月21日,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重要提醒:关于明确春节期间有关业务经办期的通知。

接省人社厅通知,根据国家春节假日安排,为尽量减少对参保单位的影响,现将春节期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业务经办期明确如下:

一、1月31日至2月6日春节假日期间,参保单位可正常在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办理业务,柜面业务暂停受理。

二、2月7日至2月8日网上服务、柜面业务正常开展;2月9日至2月13日为结算期,网上服务、柜面业务暂停受理;2月14日开始业务正常办理。#徐州# #徐州头条#

出了!徐州“三支一扶”招募总成绩公布......

度徐州市“三支一扶”招募笔试、面试等工作已经结束。现将参加面试考生总成绩在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通知公告”栏予以公布,请各位考生及时查看。

特别提醒考生注意,体检工作将于近期开展,请各位考生关注网站通知,并保持通讯畅通。体检环节,将按照省招募公告,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进行调整递补。

徐州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7月25日

#徐州头条#徐州一超市,拖欠工资!

近日,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徐州市三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情况汇总,其中提到了:徐州爱客来超市,拖欠了846名相关员工工资。

太亏了!工作无法退休,只因从未缴过社保?劳动监管部门:不予立案!戴师傅在镇政府工作了,既没有签用工合同,也没有缴纳社会保险,导致现在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却无法办理退休手续。为此他曾多次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却一直没有下文。

戴师傅1999年4月份进入徐州市某镇政府工作,当时镇政府还专门发函给镇财政所,确认月工资标准为700元。此后,戴师傅一直在镇政府开车。这期间,镇政府没有与其签订用工合同,也没有缴纳社会保险。工作了,戴师傅于1月18号到法定退休年龄,由于镇政府没给戴师傅交社保。造成无法正常退休,他要求镇政府给交社保,他们说没钱,没法交。

其实早在4月,镇政府经过班子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并发文给镇财政所,要求将戴师傅等编外人员的月工资调整为1000元,并且缴纳养老保险。但事实上,戴师傅等编外人员的社保问题,最终还是没有正常缴纳。

现在戴师傅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他再次找到镇政府,希望可以补交社会保险,办理正常退休手续,但是这个想法最终还是落了空。镇政府负责人表示:要能补我早就补了,过60周岁了,社保是买不进去。戴师傅急了怼到:该交的社保不交是违法的。镇政府负责人表示:是违法,又不是在我手里的事,以前单位没买社保,现在出现这问题,社保交不进去,以前错的是他们错的,也不是我错的,社保无法补交,缴不进。

无奈!戴师傅为了讨个说法,来到了徐州市铜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工作人员称:超过60岁了,是任何人不允许再参保了。只能找人员单位协商解决,你想要什么待遇,你们能谈到什么地步,是你们之间的事呀!就算现在针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对戴师傅的帮助也有限,他搁那工作20多年,补缴社保几十万,罚款一万,这只能进国库,到不了个人手里。

那么,戴师傅工作单位未给缴纳社保,到底该怎么办?不能补缴社保?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但从1月1日起,已严格禁止通过一次性补缴方式增加缴费年限办理退休的行为。因此,本案中的戴师傅已经达到了退休年龄,已无法通过一次性补缴方式办理退休手续。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镇政府怠于履行相关义务,导致戴师傅的养老金损失理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那么,按照什么标准赔偿戴师傅的养老金损失呢?是按月赔偿还是一次性赔偿?

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养老保险待遇受缴费年限、缴费基数、缴费政策、社会平均工资、通货膨胀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本身计算较为复杂,各地的裁判口径差异也较大。所以,目前是没有这方面的明确法律依据,《劳动法司法解释》仅规定,劳动者可以请求养老保险待遇损失,但没有规定损失的计算标准,也无其它的法律依据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因此,根据多地法院的判例来看,大多采用的标准,以劳动者到达退休年龄时上年度某省(有的是按市级的工资标准)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然后参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中75周岁这一全国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标准,结合单位和个人应承担的比例份额,一次性计算养老保险损失。

提醒:劳动者要高度重视劳动用工的权益,主张自己的诉求,尽量避免出现像案例中戴师傅这样,因时间过长而导致补缴困难的情况。#普法行动-律师来帮忙#

【徐州】第三代社保卡免费申领问题答疑

11月29日,徐州市开始正式发行第三代社会保障卡,又名江苏(徐州)一卡通,是江苏省人社厅联合各社保卡合作银行面向个人发行,主要应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集成电路(IC)卡。关于这张卡在申请方面有哪些疑惑? 申领是否需要缴费?个人能否在网上申请?换卡后原卡余额如何处理?对于广大市民提出的热点问题,请听市社保局答疑解惑。

#徐州头条# 上半年大学生创业补贴已经开始全面受理。大学生创业补贴一共五类分别为:大学生创业社保补贴、法人租房补贴、税收贡献奖补、业绩奖励和会计代账补贴。补贴对象为徐州市大学生创业企业,即在校或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创办的企业,自注册之日起五年内享受政策。其中税收贡献奖补最高50万元。

大学生创业社保补贴:大学生创业企业录用毕业五年内的大学生,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补贴,每人最长补贴3年。

【法人租房补贴】补贴对象为非徐州市区户籍的大学生创业企业法人。补贴标准为:本(专)科生400元每月、硕士研究生是600元每月、博士研究生1000元每月,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税收贡献奖补】这项补贴是针对企业有缴纳税费的企业奖励,对于企业年度入库的各类税款地方留成部分全额补贴,每家企业奖补上限为每年50万元。

【业绩奖励】入驻市级及以上大学生创业园的企业,年营业额收入在50万元以上,可以享受1-8万元的业绩奖励,分为入园业绩奖励和出园业绩奖励。

【会计代账补贴】入驻市级及以上创业孵化基地的大学生创业企业,每月200-400元的会计代账补贴,每家企业最长补贴3年。

【受理时间】五类补贴本次受理时间为1月28日-3月31日,请各企业按时登录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点击进入大学生创业补贴专栏,进入后按照流程网商申请就可以了。徐州市创业工作指导中心咨询热线:0516-85601055

近日,一名网友在人民网留言反映“关于代课教师补助和社保补缴纳的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尊敬的省长:本人徐州市贾汪区是被统一辞退的代课老师,教龄。上个世纪八十九十年代,广大农村地区教师严重缺乏,全省市中小学校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大量招聘使用临时代课教师,解决了当时师资缺乏问题。近年来,也看到了国家为当年的代课教师们制订了相关的政策,其他省市也出台了一些政策。请省长体恤下情,盼着给我们一个明确的信息:江苏省对于代课教师有没有相关政策?如果有我们需要如何申请?

对此,贾汪区信访局回复如下:

您好,贾汪区教育局就您留言反映的事项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您自1983年9月起先后在汴塘镇北许阳村小学、朱古村小学、马头村小学任代课教师,直至被辞退。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农村原民办教师生活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苏教人〔〕11号)对领取补助发放对象的规定为:“对领取过一次性生产补助的被辞民办教师,目前仍在农村生活、年满60周岁的,在按规定享受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同时,还可以根据其从教年限等因素按月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经查阅领取一次性生产补助名单及详细资料,您不属于领取一次性生产补助人员,因此不属于生活补助发放范围。

另: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和省信访局关于《被辞代课人员信访问题答复口径》(苏教人〔〕34号)文件规定,“关于辞退补偿、社会保险等问题。《江苏省社会保险征缴条例》出台,规定自2月1日起,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均需为编外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对2月1日前被辞退的代课人员,当时国家和省尚未出台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社保政策,相关劳动报酬已在用工过程中给付;对2月1日后被辞退的代课人员,若与用工主体发生劳动纠纷,应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依法予以解决。对投诉超过受理期限的,相关诉求不予支持。”“关于生活保障问题。被辞退代课人员作为城乡居民的组成部分,其生活保障问题应纳入城乡居民社会保障的范畴进行统筹考虑。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基础养老金水平在不断提高,包括辞退代课人员在内的城乡居民生活待遇也将得到逐步改善。对生活确有困难且符合民政部门规定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低保)申请条件的代课人员,可向当地民政部门提出低保申请。”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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