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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青岛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时间:2021-01-15 10: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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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青岛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热点!青岛市第一批次人才公寓开始申请!

今日官网发布青岛市人才住房申请公告,符合条件的人才赶紧申请吧!(青岛名下无房,有学历,有社保!)高新区的看过来#青岛头条#

#青岛头条# 快讯快讯,@所有人,请大家一定要引起重视了,特大的好消息来了!

某媒体报道6月1日起,青岛西海岸新区放宽商办用房户口准入条件,真是太好的事情了!

小编从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获悉,青岛西海岸新区发布《关于放宽商办用房户口准入条件的通知》,内容如下:

在新区城镇取得新建商业用房或办公用房的合法产权型房屋人员(含办理新建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可以按照“一房一户”的原则,申请本人及近亲属依次在城镇近亲属家庭户、房屋所在地城镇社区集体户落户,真是不错的感觉啊!

可靠消息透露上述户口迁移人员的子女落户后,可按其子女的户籍申请入学,并且还可以根据新区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按学位类型3统筹安置,给力的样子啊!

据了解政策自6月1日施行,有效期至5月31日。

这样的政策真是太给力了,这对于老百姓们来说就是最好的选择了!

#青岛爆料#

城阳购房券解析:(高新区不参与)

.04月01日后入职城阳区的各类人才

城阳区新住宅

领券后3个月内

在城阳区无商品房

使用后要求:社保缴纳5年内不可离开城阳!

和之前共有产权一个路数,区别是共有产权借给你30%首付,而购房券是直接打个9折(按总价80个w计算,如果总价100多个w,只相当于九几折了)。上个月高新区58中旁某盘搞了个首付减免10%,售楼处就摩肩接踵,当然这属于“捡漏”。大水漫灌一刀切再来一次共有产权式降龙十八掌,效果会怎样?

而共有产权的盘底子还没打扫干净,有些客户至今没有放款,更不用提拿钥匙交房了。

至于这次搞的购房券,能有硕博学位的、有中级职称的、高级技师……能拖拉到今天还没买房吗?

想去库存,心情可以理解,但不能只盯着某些刚需,列的条件无非是图“还款能力强,收入稳定”,但这类群体太少了,毕竟大部分之前都上车了。

现在购房群体有哪些?

1.首付少的304不锈钢需,这部分群体可能只有初中学历,家庭收入可能达不到1w,要求的仅仅是有套小房子能让孩子在附近上学就行。能不能把政策朝他们倾斜倾斜?

2.小换大改善群体,小(老)的卖不掉,新房买不了。能拿出首付来,卖他就是了,干嘛还拦着?

3.纯改善,名下房子有贷款,想在买,政策不允许,敢不敢把限购限贷全放开?按首套哪种?

这三类群体解决了,不就OK了?把条条框框的小篱笆拆了,将市场交给市场自行调节,让房子像买卖白菜一样,想买就买,想卖就卖呗。

你说呢?

#我要上青岛头条# #青岛头条胶州头条#

鸟瞰老城!

哲腾源游中国

实拍青岛市中心,说实话这居住条件,上海深圳的富人区也比不上!

04:32

让人买房也纳入绩效考核?

青岛薛家岛街道办事处,要求各社区与股份经济合作社引导有条件的居民买房子,每个社区月底网签还不能够少于2个。

这波蜜汁操作,也真是让人无语,文件开头还冠冕堂皇假模假样来句“为了促进房地产良性循环发展,更好满足住房需求”。

有条件的当然会买,没条件的想买那也买不起啊,而且买不买房纯属个人意愿,这竟然都下了硬指标,还纳入考核,卖房子的房产公司都没这么离谱。

#青岛热搜# 市南区发布公租房配租公告,共278套最早明天开始登记

青岛热搜网获悉,8月31日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市南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公告”,其中明确本次配租房源共计278套,配租流程包括申请登记、公示、计分排序、轮候选房四大部分,详情如下:

一、房源

本次配租房源共计278套,其中金华路项目(金华路46号、湖清路22号)204套,奋进路项目61套,台西三路10套,团岛四路1套,石村路2套。

二、配租范围

1、本次配租面向已取得《青岛市住房保障资格准予登记通知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市南区户籍家庭。

2、拥有住房的申请家庭,其原有住房已列入房屋征收的不在本次配租范围。

3、生活无自理能力的一、二级精神、智力等重度残疾单身家庭;家庭全部成员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均不在本次实物配租范围。

三、租金标准

根据《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和保障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青建房字〔〕19号)、《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青岛市财政局 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调整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第一档租金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青建房字〔〕2号)规定,配租家庭按照收入情况实施差别化租金标准。配租家庭有原住房的,配租房屋面积与原有住房面积的差额部分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缴纳房租,原住房面积按照市场租金标准缴纳。水、电、燃气、暖气、有线电视、电信、卫生、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按规定另行缴纳。

四、配租流程

本次实物配租将按申请登记、信息核查、登记家庭信息公示、计分排序、入围名单公示和轮候选房的程序进行。

(一)申请登记

1、符合本次配租条件,且有配租意向的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青岛市住房保障资格准予登记通知书》和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到指定地点:云南路街道寿张路社区(观城路49号)进行登记。依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做好住房困难退役士兵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鲁建住字﹝﹞11号),1978年以来,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且符合城镇住房保障条件的住房困难退役士兵家庭还需携带退伍登记表(原件、复印件)。申请登记顺序与选房顺序无关。如本人无法到现场需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登记手续的,受托人应持公证部门生效的《授权委托书》和有关身份证明办理。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登记,逾期未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配租。

按照《青岛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排序规则》(青土资房规﹝﹞1号)规定,加分的证明材料如下:(1)市总工会认定的市级及以上劳模家庭。(2)市民政部门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认定的具有青岛市城乡居民户籍的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家庭。(3)家庭成员中有经区(市)残联认定的残疾人,家庭成员中有多人残疾的,分值不累加,家庭成员一人有多类残疾的,以其中级别最高的计分。(4)市卫生计划部门认定的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女方年满49周岁),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一级人员;市卫生计划部门认定的独生子女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女方年满49周岁)、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二、三级人员。(5)市医保部门认定的补充医疗保险及医疗救助群体(《青岛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单》中有补充医疗保险或医疗救助金额的及对应的发票),家庭成员有多人享有大病救助的,分值不累加。(6)国家、省、市文件规定并经市政府相关部门认定的其他予以优先配租的群体。所有加分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9月26日(16:00)前。

已申请配租登记并享受上述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家庭,请务必于9月26日(16:00)前持抚恤定补优抚相关证件及《青岛市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登记回执》到户籍所在地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身份审核和信息备案。逾期办理的,视为主动放弃,区退役士兵事务局负责对备案信息进行汇总,据此予以加分。

2、为避免疫情期间人员聚集,方便申请人登记,保障现场登记秩序,本次以街道办事处为单位分时间段进行,可登记时间为开放登记日的9:00至11:30(上午),13:30至16:00(下午)(具体开放登记日参见下表)

特别提醒:请务必持有效期内的《青岛市住房保障资格准予登记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配租申请登记。办理登记时请佩戴口罩,主动出示健康码(健康码显示黄码、红码,28天内入境或疫情重点区域、体温高于37.3°C,近14天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的人员均不得入内),保持距离,请勿相互交谈。因登记顺序与评分排序结果无关,为避免人员聚集,请合理安排登记时间。

由于字数限制,详情您可在青岛热搜网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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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头条#青岛高新区人才公寓 最全明白纸

一、什么是人才住房?

人才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租金标准、销售价格,面向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配租配售的住房。人才住房分为产权型和租赁型两种类型!

四、分配对象主要包括哪些人才?

(一)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或在我市创新创业并做出贡献的各类全职工作人才;

(二)已在青落户并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

五、中央、省驻青单位引进人才社保要求

在我市依法设立的用人单位在职在岗工作,并按规定在我市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中央、省驻青单位引进的人才应至少在我市缴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六、专科、本科、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要求

国内普通高校专科、本科学历人才需具备统招全日制;研究生层次人才需取得相应学历或学位证书即可。

七、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申请条件

(一)属于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专科、本科学历层次毕 业学年在校大学生,研究生学历层次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或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留学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层次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

(二)具有青岛市户籍;

(三)已与在青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八、产权型人才住房申请流程

符合条件的人才及其用人单位可根据购房需求,通过信息系统,按照单位注册、个人申请、单位初审的程序进行日常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一)单位注册

(二)个人申请

(三)单位初审查

九、产权型人才住房申请材料

(一)身份和户籍材料

申请人及其配偶身份证件;非本市户籍申请人提供在青岛市有效的《山东省居住证》;港澳台同胞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籍人才提供护照和《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二)婚姻材料

在青岛市外结婚登记的已婚申请人需提供结婚证件;有离异经历的申请人还需补充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生效司法文书等;单身申请人提供单身或未婚声明。

(三)人才类别材料

1.以学历类人才申报的中国内地居民需先通过“青岛人社·学历汇”信息采集平台对学籍学历进行确认;港澳台同胞和外籍人才需提供学历(学位)证明,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还需经我驻外使、领馆或由申请人获得学位(学历)所在国驻华使、领馆或我国学历认证机构认证,在港澳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取得学历的还需经我国学历认证机构认证或经所在地区公证机构公证;

2.以专技类人才申报的,提供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和考评材料;在青岛市外取得职称后调入我市所属企事业单位(中央、省驻青单位除外)工作的,需经市或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认;取得《青岛市关于明确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 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青人社字〔〕78 号)规定的与中级及 以上职称对应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供相应等级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年以前取得的需同时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或《执(职)业资格考试登记表》;

3.以技能人才申报的,提供可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或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验证的高级工(三级)及以上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四)工作关系材料

1.在青全职工作人才需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等工作关系证明,其中人力资源机构派遣制人员需同时提供与人力资源机构签定的劳动合同以及实际用工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2.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需提供与在青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其中与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就业协议的,应补充提供实际用工单位出具的证明。

(五)配偶加分材料

配偶工作在青岛且符合人才类别要求的,还需提供其人才类别相关证明材料(同第三项内容)以及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

(六)高层次人才材料

1.《青岛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中规定人才如未办理《青岛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的可提供《山东惠才卡》;

2.青岛市名师名校长、青岛市高层次卫生人才、青岛市文化领军人才、青岛市高层次金融人才、公共事业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青岛市首席技师”称号获得者需提供青岛市政府或相 应市级主管部门印发的文件或证书。

十、选房顺序

全市统筹房源面向全市人才进行配售,选房顺序按照评分高低依次进行排序。高新区人才购买全市统筹房源中高新区房源的,无“优先选房”。

十一、产权型人才住房上市交易有关限制

产权型人才住房自不动产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超过5年但不满的需要上市交易的,上市交易时,应当将购房时以限定价格购买的部分面积,按照成交价格与购买时限定价格差价的50%,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超过上市的,不需补交土地增值等收

近日,根据相关媒体报道青岛薛家岛街道办事处发布了关于做好促进居民购买新建商品房的通知。

要求各社区、各股份经济合作社积极宣传发动符合条件的辖区居民购买新建商品房,并做好购房意愿摸排情况,组织开展新建商品房团购工作。

6月底,每个合作社完成网签不少于2个”、“该项工作纳入度工作考核”等。

可以看到,青岛新房库存量是非常大的,4月份达到了2560万平,全国第一!

对于青岛如此销售新建商品房,怎么看呢?

#头条# #我要上 头条# #青岛头条#

人才住房政策悄然松动了。根据市北云上观海人才房的申请政策,持有一套房的人才,也有申请权利了!

具体如下:

第一轮,人才公寓优先配售市北区无房人员;

第二轮,市北区无房人员配售完毕,面向全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人才统筹分配;

第三轮,面向未享受过我市住房优惠政策、本人及配偶在我市持有商品住房不多于1套的人才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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