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团优选买1000克龙虾尾实重344克# 律师起诉消费欺诈!】这种案子律师表面是维护自己的权益,实际应该算是替消费者打的公益诉讼了!
曾有过类似的段子“问:怎么把草卖出螃蟹的价格?答:把草编成绳绑在螃蟹身上!”
类似这种情况在消费领域还是挺多的:一箱子苹果没装几个,剩余全是硬纸壳子;看着宽宽大大的带鱼,买回家外面的冰一化小了好几层......
#杨律说法# 很多商品出于包装或保管的需要有些额外的附带是必然的,但是这里应该有一个“必要限度”的问题,能用50克包装附带解决的问题,商家搞出500克来,那多出的450克就是坑害消费者了。
这类事情的是非对错其实并不难判断,但是普通消费者碰到这种情况确实面临维权难,你找商家评理人家讲的理比你多。比如“我卖你的价格就是考虑了这种附带包装的存在啦......"
一般人也不会因这种事儿真去起诉,认倒霉的居多,这应该也是很多商家肆无忌惮的原因。所以,有法律人士因为这种事情起诉,虽然维护的是自身的权益,其实也是一种公益诉讼的形式了。希望因为这种诉讼引起相关方面重视,主动监管处理那些不法商家。
那么这件事儿中商家是否算是有过错呢?商家会有什么辩解理由呢?
我看到报道中有这样一句话:”龙虾尾的包装袋上标注商品规格为1000g,后面又加了个括弧——“净含量300g”
商家可能会因此辩解商品的价值是考虑了含冰量的,且在商品包装上有明确说明。
如果这是在商场里摆放的实物包装有明显的这类提示,这个说法是可以成立的。但是本案的这个交易是消费者在美团优选网络交易平台上,消费者称在网络平台上对商品的说明描述是这样的:网页上标注为“【鲜香嫩弹】精选龙虾尾1000g/袋,规格:1000g/袋”
显然对网购而言,商品实际包装上的说明是收货时消费者才能看到的。对消费者是否构成欺诈,网页说明资料相当重要。如果在网页平台的商品说明中没有任何龙虾尾净含量只有300g的说明,那么700克的冰显然是不合理的!
以这个事实来判断,认定美团优选网购平台构成欺诈应该是恰当的,但是即使这个案子胜诉,仅凭个别消费者的维权,恐怕也无法改变某些商家欺诈的意愿,有关部门该出手时得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