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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 农村信用社贷款年利率

时间:2023-06-17 17:5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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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 农村信用社贷款年利率

提前还少利息![赞]

#恩施头条#

今天给我的债主发了一条短信

兄弟,你好!先在这里给你拜年了,回来了没,明天就要过年了,这几天好像滨江疫情有点厉害呢,多保重身体,注意防护。借的你的钱,利息到现在还没有给你,真的不好意思,今年真的是最困难的一年,我告诉你种种原因你都没有催我,真的在这里很感激你对我这个朋友的信任,你的本金可能今年又给你对不到现了,明年上半应该没有问题,不管怎么样利息肯定给你,我就怕我暂时的困难,在你心里兄弟感情出现裂缝,这样我就感觉对不起你了,不管怎么样你都是在帮助我,我也不会忘记你的恩情。我今天先把利息钱发给你,多给你发500,这也是这5000拖这么久的利息,希望兄弟之间能谅解我的不诚信,但你的钱我肯定要还你的,只是暂时要缓解一下,利息我也一样要给的。

在这里祝你们全家幸福快乐,过个平平安安的幸福年。

朋友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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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个房利息被银行吃了一半[捂脸]

【团购买房 又有新玩法】

澎湃新闻10月25日讯,近日,恩施州住建局印发关于征求《关于推动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其中提到,团购商品房优惠价格不计入商品房备案价格跌幅比例范围。

檀评:这其实就是给开发商开了个口子,要打折就打包,这算是处理开发商回血和地方房价维稳的这种办法,不过金九银十基本上过完了才发这个公告,感觉没赶上这一波,只能理解为是长期操作了。此外,政策还提出,在今年年底前阶段性取消首套房房贷利率下限,不知道能放宽到什么程度,目前最低的应该是清远的3.7%。。

湖北恩施,柴大爷在某银行存了3万元定期,中间因为用钱取了1千块。定存到期后,大爷再去银行打算把钱取出来,却被告知账户已经没有余额了,大爷坚持要银行兑付存款,双方协商无果,大爷一怒之下将银行告上法庭。

60多岁的柴大爷打算把自己的1万闲钱存进银行,经朋友介绍柴大爷来到某银行网点,工作人员建议大爷将钱存为定期,这样利息高一些,大爷听从了柜员的建议,现场办理了一年期定期存款。

转眼一年过去了,柴大爷去银行取了1000元来用,又把这一年的利息也取了出来,将剩余9000元整又存了一年定期。但是,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办理业务时,将9000元误打成了19000元。

然而工作人员当场发现了,予以更正,又跟柴大爷进行了解释,需要大爷签字确认。事后,大爷看到取出来的利息觉得挺不错,就把在其他银行存的2万元钱也取出来,存在了该银行里,也是办了1年定期。

此时,柴大爷的存款一共有2.9万元。一年到期后,大爷和往常一样去银行取钱,可这次大爷得到了一个晴天霹雳的消息,工作人员告诉大爷,他的账户上没有余额,钱早已被取走了。

这是怎么回事?明明一年前还有2.9万元呢,大爷多次和银行交涉,均没有结果,大爷无奈,一怒之下,将银行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银行按存折支付2.9万元及利息。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4条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也就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因此,银行坚持认为钱是被大爷亲自取走的,就需要提供足够的证据。

若不能举证,则要承担举证不利的败诉后果。对此,银行首先对大爷的诉求进行了反驳。

1.银行出示了大爷分三次取款款项的时间和金额,即第一次取款1000元及利息;第二次取款9000元及利息;第三次取款是在到期前的2个月,取款2万元及利息。

2.同时,银行还提供了3张取款单,上面有柴大爷的亲笔签名;

3.银行将大爷的账户流水打印了出来,流水显示,3张取款单上的取款金额、时间、交易地点与流水上的都能对得上。

在此期间,大爷对3张取款单上的签字进行了怀疑,经双方同意,选定了双方认可的鉴定机构,对笔迹进行了鉴定,鉴定结果显示取款单上的签名笔迹与大爷提供的材料笔迹一致。

据此,银行称:以上证据完全能够证明,柴大爷账户的存款系本人取出,现账户余额不足,按规定不能够兑付,也不可能重复兑付存款。

故而,一审法院经审理,采信了银行提供的证据和观点,认定大爷账户的存款确系本人已经支取,判决驳回了柴大爷的诉讼请求。

一审虽然败诉了,但是柴大爷仍坚持自己没有取钱,为此大爷选择了上诉。大爷显得很委屈的样子,二审法庭上自述称,自己还没有老糊涂,就一年的时间,一年内3次取钱,自己不可能一次都不记得。

经过一审败诉的教训,二审开庭前,大爷注重了证据的收集。因此,二审期间,大爷提供了银行认为的第二、第三次取款时间点,本人不在场的证据。

同时,柴大爷还要求银行提供自己取钱时的现场视频,以确认当时办理取款业务的人是否是自己。

此外,大爷还想起来第一次取钱时的插曲,即当时工作人员称操作失误,误将9000元打成了19000元,大爷怀疑是工作人员故意的,目的是骗取大爷的第二次签名,实则制造了已经取款的真相。

二审法院仔细听取了双方的辩护意见,经过慎重地审理,法院认为:

1.大爷提供的不在场证据都是证人证言,没有客观证据,不足以证明其当时不在场;

2.对于银行方面的辩解,银行称监控视频由于时间过长,已经覆盖的说法予以采信;

3.对于柴大爷所怀疑的观点,由于没有证据,不予支持。

最终,二审法院也采信了银行的观点,判决驳回柴大爷的上诉,维持原判,案件受理费由柴大爷承担。

案件终审判决后,大爷也很无奈,两次都败诉了,只能选择默认。有网友表示,既然银行提供了那么有力的证据,柴大爷为什么还那么坚持自己没有取钱,两次律师费和案件受理费,还有打官司花费的精力,也有不小的损失。

对此,你怎么看?你认为其中的蹊跷在哪?欢迎讨论。关注@鬼谷子说法,讲身边小事,品人生百态,说法律知识。

#奇案大侦探第一季##头条创作挑战赛##头号周刊##湖北头条#

【湖北襄阳:有期徒刑!集资诈骗 锒铛入狱】

男子听闻投资BC赚钱,为筹措资金虚构项目假冒前公司老板,承诺高额收益拉投资。钱款入手后大肆挥霍,致16人被骗上千万。湖北襄阳警方成功破获了这起集资诈骗案,两名嫌疑人被绳之以法......

近日,襄阳宜城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明(化名)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十万元,被告人李风(化名)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

9月,恩施女子小雪在宜城报名参加了为期两个月的封闭式减肥训练。

期间,小雪一直吃住在减肥基地。而到宜城前,从事二手手机回收的同行尚某向其借了20万,说是搞投资,一万元本金一天可以拿120元的利息,十多天后,尚某连本带息将钱还给了小雪。发现商机的小雪一再追问什么项目,尚某称是网友李风在操作,并将微信推给了她。

此时,小雪已身处宜城,通过微信询问李风投资额度和利率,抱着试试看的想法,10月1日转了20万,接下来转了少则5万,高则200多万,累计1092万。这些钱不仅有自己投的,还有手机回收群里朋友的。 起初,李明如数支付了利息,让小雪等人深信不疑,这才持续追加金额,而两个月后,小雪的朋友提出着急用钱撤资200万,李风却称操作人被抓,暂时停止取款,待资金解封会兑付。

此后不久,李风不肯露面,直至无法联系。小雪等人除收到的利息外,损失达800多万,于1月8日报警。

接到报警后,宜城市公安局经侦大队高度重视,立即组成专案组开展侦查。

民警调取受害人聊天记录和银行交易流水,发现这些钱转入李风的账户,数额大且交易频繁,而李风账户的资金又大量流入李明的账户,经研判,确定李明为李风的哥哥。

经查,李风专门建了微信群,把投资人都拉进群,除了小雪和她的朋友,包括尚某在内有十来人,同样遭受被骗,而所有受害人都不知道投资项目是什么,仅通过口口相传,参与者越来越多,而且他们与李风只是微信好友,从未见过面,共计16人,涉案金额1600余万元。

调查中,民警还发现,李明收到李风的钱款后,将大量资金用于买车、购房及其他生活开销,结合查获的证据,认定二人涉嫌虚构投资项目集资诈骗。

民警立即赶赴惠东县,经调查摸排、分析研判,发现了嫌疑人的活动踪迹,通过周密部署、连日奋战,于4月27日,将正在家中与朋友聚会的李风、李明同时抓获。随着嫌疑人的落网,真相终于浮出水面......

“都是我的错,是我把弟弟给害了......”审讯室里,李明悔恨不已,向民警坦言了一切。

原来,李明与李风是亲兄弟,8月,他听说做BC项目赚钱,也不知道BC是什么,就想筹钱搞投资,想到弟弟李风做手机代购,人脉较广,就谎称自己前打工公司老板刘总在做BC投资,一万元每天赚利息150至180元,让其帮忙拉投资。李风见有钱可赚欣然同意,还要了刘总的微信。

事实上,李明将自己另一个微信推给了李风,就这样,同一屋檐下哥哥冒充刘总,和弟弟聊了起来,弟弟关心的是利润,“刘总”承诺按一万元每天200元的利息结算,李风彻底动了心。

“刘总”称直接转账给李明,8月14日至16日,李风累计转了10万,收到兑付利息,他高兴不已,不仅追加投资,还将投资消息发到朋友圈上,想从中赚取差价,未曾想不少“鱼儿”上了钩,其中就有小雪。

李明收到钱款后,买了房和车,还开了一家文化传媒公司,因经营不善亏损倒闭,后无法支付投资人利润,直至东窗事发。被抓捕的那一刻,李风才得知“刘总”竟是哥哥李明......

李氏兄弟对集资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最终入狱判刑,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宜城公安)

湖北恩施市A4L40时尚动感现在最多能优惠多少啊?然后首付四成,分期算上利息,总车价大概是多少?求解答!

“我堂弟与装修公司是一伙的,还报假帐,这个价钱,我不认可!”湖北恩施,男子因怀疑堂弟帮他装修房子、购买家具的账目有问题,遂将堂弟告上法庭。

(案例来源:湖北恩施中院)

男子徐某平时在广东做生意并居住。徐某在回湖北恩施过春节期间,在其堂弟小明的介绍下,在当地购买了一套建筑面积为134平方米的房子。

徐某随后又是通过小明介绍,将其新购买的房子以包工包料的方式发包给某装修公司。因徐某长期在外,遂委托小明负责房屋装修事宜,并代为支付装修款及购买家具和部分家电等。装修公司的装修报价为354693元。

装修期间,徐某总共向小明转款373826元用于支付装修款、材料款及购买家具家电。而小明向装修公司总共支付了装修款340000元(结清);购买家具电器,共计支出107512元。

房子装修完成后,徐某验收入住。入住后,徐某与小明确认:小明之前所欠徐某的借款100000元,其中37500元借款冲抵装修及购物支出。

但是,徐某认为装修与购买家具等实际支出根本不用这么多钱,中间肯定有问题,故徐某将小明诉至法庭。

徐某的诉求是:

1、申请对涉案房屋装修造价以及部分家电、家具进行价格鉴定;

2、判令小明返还装修款100000元。

随后小明反诉,请求法院判令徐某支付其垫付的装修、购买家具电器等费用。

本案徐某委托小明负责房屋装修事宜,并代为支付装修款及购买家具和部分家电等,徐某与小明之间形成了委托合同关系。

根据《合同法》第397条规定,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小明依据双方确认的装修报价354693元,在装修完毕后,最终向装修公司支付了装修款340000元,既未超出委托授权的范围,亦未损害委托人即徐某的利益。同时,小明根据徐某的委托,代为购买家具和部分家电等物品,共计支出107512元,有购物凭证在案佐证,故该购物行为亦未超出委托合同约定的范围。

综上,小明为完成徐某的委托事务,共计支出费用为447512元(340000元+107512元)。

《合同法》第398条规定,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费用及其利息。

据此,小明为完成委托事务支付的费用447512元,徐某应当偿还。

本案中,徐某已向小明支付费用373826元,加上冲抵双方之间借款本金抵付的费用37500元(注:虽然小明欠徐某10万,但徐某主张只以其中的37500元抵账)共计为411326元(373826元+37500元)。扣减后,徐某还应向小明偿还垫付费用36186元(447512元-411326元)。

最终一审法院判定徐某需向小明偿还垫付费用36186元。

一审徐某为什么会败诉呢?

根据民法“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虽然本案徐某对小明的账目有异议,但却又不能举证,然而小明有购物凭证、装修公司的收据与转账记录。因此徐某需承担不能举证的后果。

一审败诉后,徐某不服,提出上诉,理由与诉求是:

1、小明在未得到徐某授意的情况下,擅自垫资,存在过错。

2、徐某与装修公司未就实际装修进行对账结算,小明仅能举证其向装修公司支付款项,而不能证明实际装修费用。

3、对小明购买的家具电器价格有异议。

4、徐某提交了证据拟证明房子的室内装修不合格,导致楼上住户存在返水的情况。

徐某的诉求依然是要求小明返还装修款100000元。

二审法院经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那么二审徐某为什么又会败诉,还要搭上2千多元的案件受理费呢?

首先,徐某上诉第1、2点理由不成立,原因在一审时已经讲得很清楚。徐某错就错在委托小明时,没有将授权范围加以详细说明。

其次,《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法院只能在当事人的诉讼诉求范围内,依法进行审理。

由于本案徐某的主张是要求小明返还装修款,法院只能围绕这个问题进行审查。然而徐某上诉的第3、4点理由,是对购买家具款项、房屋质量有异议,这两点均是与本案没有关联性。

意思就是说,徐某对这两点如有异议的话,可以根据装修合同告装修公司和拿小明提供的购买凭证质问卖家,然后自己找出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

那么徐某需要怎么做,才可以不用再给小明支付钱财呢?

一、将与小明之间的10万借款合同并入到诉求之中,即同时要求小明还款。

二、以装修质量有问题为由,将装修公司列为第三方被告人。

需要强调的是,由于徐某当时同意了装修公司的报价,因此徐某现在想对价格提出异议,是不现实的。至于购买家具电器的支出,同样的道理,只要小明提供的凭证是合法的,由于当时徐某已全权委托,因此想提出异议,也是很难的。

那么大家认为,小明的帐有问题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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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全民行动# #娟姐看法# #恩施头条#

我预交1000的话,900的利息咋不给呢???//@早安恩施:正常收费,欠费停机//@手机用户52841387012:移动太垃圾了,收费惊人,我是十几年老用户,一直办的包月,欠费也没停过机,只是应为其他事投诉了他们一次,十月份月底欠了0.17元,竟然给我停机了,我不断投诉,连北京总部都投诉,说给我解决最后没人理我,我没时间有时间我要当面去找移动公司经理质问他们,没这0.17你们要破产了吗,真是垃圾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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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实锤!“携号转网”已成定局,网友:移动怕是很受伤!

传销这些东西怎么会风险和利润成正比呢!完全是反比例嘛!开始就是骗局开头最后还是骗局结束!只是组织者说第一个谎话时要用更多的慌话去圆满!总有些人得到些蝇头小利去继续说这些谎话!//@恩施宝林生态农业:明知道是赌博。下面的人为什么还要参与进来呢。又没人强迫你加入。还不是心里的贪婪。风险与利润是成对比的。不想赚取更多的利润,就把钱放银行,一年吃几百块钱的利息。安全//@999ggh:赌博还有道理了?开始参与这些骗局的人哪个不知道这些规则是怎么回事!明知道是在坑下面的人还是要做!他们也知道做几个月就收手!这明显是在坑人嘛!组织这些骗局的人根本就是为了跑路的!不可能做时间长的!赚些钱不觉得缺德吗?//@恩施宝林生态农业:我是第一批上船的人。稳住。只分赚多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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