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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解约事件 银行贷款解除合同还要本人签字吗

时间:2019-12-11 01:4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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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解约事件 银行贷款解除合同还要本人签字吗

屋顶出租安装光伏,可以安装吗?是不是坑?

现在一段时间好多来村里找农户安装光伏的,由于了解的知识比较少,加上前几年要求用农户的名给办贷款,后期知道后让公司把光伏板拆除解约了,导致现在好多人都担心不敢安装。

具体情况我说一下大家来分析可不可行:

一个公司给出的条件是租用我家的屋顶25年的使用权,每年每块光伏板给我50元,直接打到我的账户。合同期间有一次因翻建房屋停用光伏的机会。25年后光伏所有权归我所有。

具体就是说我把房顶租借给光伏公司,我每年净收每块光伏板50元的租金,期间只要不是我人为破坏导致光伏板损坏的就没有我的任何责任。

请问朋友们这样的条件能不能租借。

,梁洛施与李泽楷恋爱后,想要与英皇解约,杨受成不同意,“如果富豪看上哪个艺人就要解约,那我公司还开不开?”

李泽楷不耐烦:“给你2亿,立马给我解约!”“好的!”

1988年,梁洛施出生在澳门的名门望族,但由于她母亲是父亲在外找的“小三”,所以她和姐姐一直未被父亲家所接受。

2岁那年,梁洛施的父亲因意外去世,母女三人没了支撑,生活的十分艰辛。为了生计,母亲带着她们姐们二人辗转来到了香港讨生活。

2000年,12岁的梁洛施辍学进入了社会,凭借出众的长相和一双修长的腿,签约了一家模特公司,成为了一名嫩模。

而这年,34岁的李泽楷在香港商界呼风唤雨,以10亿美元撬动130亿美元的贷款,击败新加坡电信,将香港电讯收入囊中。

与此同时,这年的李泽楷还与林慧仪打得火热,距离梁洛施进入他的“射程”还有七年的时间。

与模特公司签约后不久,梁洛施就参加了英皇举办的一个选秀节目。凭借出色的外貌和与类似于张柏芝的气质,她被杨受成一眼相中,并签下了的长约。

英皇对于梁洛施非常看中,有意将她培养成下一个“张柏芝”,于是高价从国外请教授教她音乐知识,让喜剧巨星詹瑞文教她演戏,让Twins教她跳舞,想要将她培养成唱跳、演戏俱佳的巨星。

,16岁的梁洛施一出道,英皇就通过各种资源力捧。首部电影《虫不知》,陈柏霖、Twins为她做配,而后的《伊莎贝拉》更是让她斩获三个大奖。

梁洛施可谓出道即巅峰,可就在她星途坦荡的时候,却被英皇雪藏了。因为她违背公司条约,与大21岁的香港音乐人陈辉阳谈起了恋爱,被记者发现了。

之后,梁洛施常常因为不受束缚的个性,与公司和经纪人发生争执,公司为了以示惩戒,就将她雪藏了一年。

,19岁的梁洛施被雪藏一年之后重新复出,在上海拍摄《盗墓迷城3》时,被杨紫琼介绍给了大自己22岁的李泽楷。

由于梁洛施从小缺失父爱,所以她对李泽楷非常痴迷。李泽楷经常开着房车去梁洛施的片场外等她收工,对她温柔体贴,更是给她一张无限量的“黑卡”随意挥霍。

初贫乍富,梁洛施有点找不到方向,经常在各个商场扫货,动不动就出国旅游,慢慢懈怠了工作。

这让杨受成非常生气,自己花了那么多心血培养,结果梁洛施却在傍上大款之后,完全把工作放到了一边。

,英皇一纸诉状以梁洛施违约为由,将她告上了法庭。此时的梁洛施背靠大树,自然不甘示弱,反告英皇条款苛刻、霸道。

对此,杨受成非常生气的说:“如果哪个富豪看上了英皇的艺人,我是不是都要放人,这样下去我的公司还怎么开下去?”

最终,李泽楷为了梁洛施大手一挥拿出了2个亿帮她摆平了官司,也堵上了杨受成的嘴,成功让梁洛施恢复成了自由之身。

20岁的梁洛施恢复自由之身之后,逐渐淡出了娱乐圈,成为李泽钜背后的女人。一年后,梁洛施更是未婚先孕给李泽钜生下了长子,李长治。

原本以为子凭母贵的梁洛施很有可能嫁入豪门,没想到她却只能还是“梁小姐”。又过了一年,梁洛施再接再厉生下了一对双胞胎儿子,但李泽钜还是毫无娶她之意。

22岁的梁洛施,人生还未开始就已经是三个孩子的妈妈。左等右等,还没等她进入李家的大门,却先等到了两人分手的消息。

,梁洛施率先站出来发声:“我和李泽楷先生分手了,我们曾经拥有过一段美好岁月,我们的孩子会共同抚养。他们健康快乐的成长,是我俩的共同目标。”

至于分手原因,有人说是李嘉诚不喜欢高调的梁洛施,也有人说梁洛施受不了李家的规矩,主动提的分手,还有一说是李泽楷忘不掉他的红颜知己锦儿。

两人分手后,网上也不断传出5亿天价分手费,两栋豪宅等,不过都被李泽楷给一一否认掉了,但不可否认的是,李家绝对不会亏待他们母子四人。

后来,梁洛施带着三个儿子生活在加拿大,没有工作,也没有复出。直到儿子大一些,梁洛施才终于做了一些自己喜欢的事情。

,梁洛施宣布回归,尽管她演电视、参加综艺忙得不亦乐乎,却早已不负当年的风光,但是对于自己的选择,梁洛施却表示自己不后悔。

是啊,如今的梁洛施有颜有钱有孩子,不用在豪门勾心斗角,自己还可以随心所欲,是没什么可后悔的。

现在的梁洛施日子过得丰富,儿子长大了,不用为儿子操劳,能有更多的时间做各种各样的美食,款待家人朋友,去健身,去学习,比在豪门潇洒惬意多了。

你们觉得呢?

#八卦手册#

#明星日常生活都是怎么过的#

蚂蚁助学先学后付,不是贷款,不会上征信。蚂蚁融信(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的蚂蚁助学先学后付,不是贷款,不会上征信,不要因为害怕所谓的征信逾期而被卖课的商家忽悠误导,匆忙去交所谓的高额违约金;二,如果有时间,就寻找他们承诺与实际不一致证据,沟通让他们解约;三、如果没时间,那就不用理会了;四、如果还是非常担心,等他们联系你的时候把相应聊天记录或对方的电话催收大意发过来,帮你分析是否真实并告知如何应对。

#房东欲提前解约 租户索赔500万#

“为啥赔你500万?”小伙创业未半而中遇崩阻。4月,阿峰承租了陈大姐自建三栋房屋并改成160多个单身公寓对外出租,约定租金每月8万,每三年递增10%,租期。

,陈大姐以阿峰管理不善为由要求退租,并打算后期交给自己家里人管理。双方协商无果后诉至法院。

,法院认定自建房没有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判决合同无效。

判决后,双方各自提出了方案:阿峰提出陈大姐支付500万的话,可以退租。理由是前期装修买家具花了大概400多万。而陈大姐最多愿意支付200多万,理由是即便拆迁的话,拆迁款也不过200多万。双方对补偿价格一直僵持不下。

【@韩林桂律师说法】

第一,合同为什么会无效?

合同之所以无效,是因为合同包含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民法典规定,合同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无效。虽然在民商事领域法律鼓励和尊重契约自由的原则,但自由是在合法的前提下才受到法律的保护。打个比方:双方签订的买卖毒品的合同,即使具备合同成立的要件,但是因为涉及的标的物违法而无效,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本案例中,涉及出租的标的物为自建房。所谓自建房,是在城市化的过程中出现了很多的“城中村”或者离着城市较近的村落利用自己的宅基地建设起来的对外出租的相对简易的房子。建设过程中,多半没有按照城市工程建设要求开工,也就是没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而《城乡规划法》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了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所以,陈大姐和阿峰签订的租房合同因为设计的标的物自建房违反了《城乡规划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法律规定,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合同无效。

有的人说是因为租赁期限过长无效,这个是不对的。我国民法典对于租赁合同租期的规定最长是。超过的才无效。注意这里说的不是约定25年合同就无效了,而是值得多出来的5年是无效的,不是合同无效。且本案例中租期是,符合法律规定。

第二,合同无效后怎么处理呢?

既然闹到了打官司的地步,双方的买卖估计是做不成了。还得想法解决。对于合同无效的处理,我国民法典也作出相应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阿峰要可以选择返还租房,并要求获得补偿。既然合同无效了,且双方已经对簿公堂,那继续合作的法律基础和信任基础都没有了。阿峰可以选择返还因租赁合同而占有的财产,并要求对方支付一定的补偿。

返还房屋这个没有什么可说的,关键是补偿多少?补偿的原则是什么?阿峰应该获取更多的补偿,主要基于以下两个原则:一是阿峰租房后,自己贷款对房子进行了大量的装修,从而答大幅增加了自建房的价值。这种行为在法律上成为“添附”。具体就是指不同所有人的财产紧密结合在一起而形成的新的财产,虽未达到混合程度但非经拆毁不能达到原来的状态。而对于添附物的处理,民法典也有规定: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或者确定物的归属造成另一方当事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或者补偿。二是陈大姐属于违约方。虽然合同被确定无效,但是基于起码的契约精神,是陈大姐在合同到期前提出了解除合同的要求,属于单方违约行为。三是对于合同无效双方都有过错。阿峰作为经营管理者和承租人,对自己出租的单身公寓是否具备合法的建设手续应该尽到谨慎的审查义务。陈大姐作为房子的所有人,理应履行相应的建设报批手续,并应对安全负责。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均未尽到合理的义务,对合同的无效双方都有责任。损失各方均应承担。

至于补偿多少?目前双方各执一词,最好的办法就是双方可以聘请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装修部分进行评估确定价值,再加上陈大姐基于自身过错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最后说下,除非进行高额补偿,不然对于阿峰来讲是亏的。大家想这个事啊,这种房子在厦门,市场肯定是有的,从视频中也看出来入住率可以啊。你现在就给解除了,即便是给足了补偿,那阿峰也失去了未来十几年赚钱的机会啊。我说哈,这个陈大姐有点不地道啊,人家辛亏把下金蛋的母鸡培育出来了,你转手就给弄走了。这属于不诚信。至于陈大姐提的管理不善(姑且认定为管理不善)等借口解除合同,从双方的陈述以及法院的判决来看,这并不是解除合同的理由。这属于没有契约精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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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铁,对本案您什么看法,欢迎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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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乃亮是老实人,你快醒醒吧!

近日,贾乃亮因和“校园贷鼻祖”罗敏的合作引起争议之后,解约道歉。贾乃亮的姐姐竟然以“老实人”为弟弟开脱,你这是想要考验一下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分辨能力吗?你这是又要勾起吃瓜群众们的互联网记忆吗?

出道伊始,贾乃亮发展得一直不温不火,谁红跟谁玩:Bigbang、权志龙、宋仲基、PG One、TFBOYS……“朋友”稍遇到点问题了,他就立马“割席”;和王子文谈了几年的恋爱,马上就到谈婚论嫁的年龄了,却突然转身娶了“做头发”的女星;当年的“插刀教四大护法之一”,在还没搞清事情来龙去脉的情况下,信誓旦旦地称,“已证实,确有其事”,事件反转之后,装作若无其事;婚姻“亮红灯”了,立了这么久的“老实人”人设;拿得出手的作品几乎没有,最令人关注的却是感情上的“鸡毛蒜皮”……

这样的艺人能够保持热度而不凉,你跟我说他是老实人?

,“趣分期”更名为“趣店”,罗敏和蚂蚁金服签订了合作协议,蚂蚁金服在支付宝上接入趣店的贷款业务,有贷款需求的客户,支付宝会直接向其推送趣店的平台接口,从而将客户导流到趣店平台;,在蚂蚁金服的品牌背书下,成立仅三年的“趣店”在纽交所挂牌上市,市值一度超过百亿美元,股价曾在一天之内上涨超过40%……贾乃亮和多位娱乐圈明星为其站台!

这样有着“敏锐商业嗅觉”的明星,你跟我说他是老实人?

罗敏在直播间大放厥词,眼见无数宝妈即将入坑,“新东方”董宇辉将其拉黑;无数网友和粉丝在评论区苦言相劝,贾乃亮却置若罔闻、一意孤行……

这样脸厚心黑的男人,你竟然跟我说他是老实人?

如今舆论爆发了,罗敏被起底了,人民群众再一次用行动将资本家的“假面具”撕下来,这时,贾乃亮才真正地“老实”了。可他是“老实人”吗?

醒醒吧,老实人不会骗老实人、也不会欺负老实人,老实人不会割老实人的韭菜,老实人不是自己标榜的,而是老实人给的赞誉。

贾乃亮,以及贾乃亮们,他们配“老实人”这个称号吗?

#八卦手册#

贾乃亮被骂惨了:你挣的钱,可是学生家长的血汗钱!#贾乃亮道歉#

还是没有抵挡住网友铺天盖地的指责,贾乃亮今天道歉了!

事情起于他参加趣店的直播带货活动,给趣店老板罗敏站台,为他吆喝卖预制菜。但是没想到,这个罗敏发家历史不干净,靠着给学生发贷款,依靠校园贷起家!

要知道,大家对靠赚学生钱的人,天生有一种反感,更何况,当初校园贷臭名昭著,多少学生陷在里面,还有不少女生被拍了果照,一辈子都坑在被害了!

网友在留言中说,你给校园贷老板罗敏站台,你很缺钱吗?

为了挣钱,心都黑了么,给校园贷鼻祖站台?

礼义廉耻皆可抛?

贾你这波挣罗敏的钱,可是学生家长的血汗钱啦!

这些刺眼的发问估计贾乃亮也看到了,他道歉了。他说,看到这些负面信息,他深感愧疚和歉意。 没有背调清楚品牌前身的经历,是我们疏忽大意了。发现问题后,第一时间双方已经解约,也没有后续的任何合作。 今后我和团队对于品牌合作也会更加慎重,也会及时关注媒体信息和相关评论。再次向大家道歉。

吸取教训吧,不要被钱迷住了双眼。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八卦手册#

罗敏这把火越烧越旺,但方向错了,无异于引火烧身。从账号被东方甄选拉黑,再到傅首尔、贾乃亮等站台明星先后道歉,忙着撇清关系,让罗敏意想不到的是,预制菜炒得有多热,自己的发家史就被扒的有多干净。目前来看,罗敏是被自己造的声势给反噬了。因为舆论越演越烈情况下,原本以为会关注趣店预制菜的那批人,反倒把罗敏架上了火炉。有人说,预制菜这把火,烧不掉互联网记忆,校园贷起家转型卖预制菜,背后的逻辑或许还是放贷。7月18日,罗敏正式宣布,将进军预制菜赛道,并称未来三年将帮助10万用户开线下店,且提供免费贷款。不知道罗敏怎么评价自己的商业模式,但明星解约,舆论也一边倒,预制菜这门生意经可能难了。

#房东欲提前解约 租户索赔500万#

在福建厦门,男子阿峰是做公寓出租生意的。他和房东陈女士签了一份合同,租下陈女士的3栋楼改造后做为公寓出租。合同约定:3栋楼改造成160多间单身公寓出租,每月房租8万元,每三年递增10%,租期。

签完合同后,阿峰就和几个朋友一起投资对房屋进行了装修。(阿峰讲,他们对此投入了很多资金,而且这里面有贷款和借款)

不管怎么说,在签订合同的第一年里,双方倒也没有什么大的矛盾,还算顺利,

可是,一年以后房东陈女士的态度有了变化,因为她觉得阿峰没有管理好这些公寓,包括房间的维护,卫生保洁等。所以,她想收回房子,交给自己的儿子管理。这个要求被阿峰拒绝了,想想也能理解,前期在房屋上的装修改造投资,估计一年时间赚回来的可能性有限。

不过,陈女士心意已定,而且付诸行动。她把阿峰告上法院,要求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最后法院判了,只不过是判合同无效,而不是同意陈女士的解约收房。原来:法院在审理中发现这三栋房子当时盖的时候没有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是违法建筑。

对这种房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看到这样的判决,陈女士先是高兴,都无效了,那自己就能收房了。可这种想法在阿峰这却不能接受,从判决的内容看,法院的判决没让他退房,而且除了说合同无效,房东其他的要求不是被驳回了吗?这房没那么容易退!

现在,这个案结未了的事,相关部门在调解中:阿峰提出,自己改造花费了400多万,让房东再补偿自己几十万元,给500万元可以考虑退房;而陈女士则提出,她只能补偿阿峰210万元。这个差距显然不是一般的大。据报道,双方现在还没有一个一致的方案。

在这个案件里,房东反悔引起的争议,虽然在法律意义上给这个租房合同一个“无效”的名分,但定分却没有止争,这也许能从侧面说明关于违建问题的复杂性,有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租赁合同无效以后,焦点问题就是损失的折价赔偿问题。如果双方能在损失的折价赔偿的数额上上讲到一起,这个问题就算是解决了。只是,500万与210万之间,用一个什么样心态和方法,才能缩短它们的距离,这个还真是个很有挑战性的事。对此,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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