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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承诺信用损失 银行贷款失信担保人承担什么后果

时间:2021-04-02 1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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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承诺信用损失 银行贷款失信担保人承担什么后果

你签的是“保底条款”吗?司法实践中对保底条款如何认定?#委托理财合同纠纷##

司法实践中,保底条款情形主要包括【保证本金不受损失】、【保证本息最低回报】、【保证本息固定回报】、【保证本金损失上限】、【事后承诺补足损失】和【亏损不收取管理费用】六种约定类型。其中,【保证本金不受损失】、【保证本息最低回报】条款属于保底条款无需赘述,下面就其他四种类型的约定是否属于保底条款进行分析。

第一,关于【保证本息固定回报】的约定是否属于保底条款的认定。在当事人存在争议的情况下,可通过审查是否存在委托理财项目、资金去向、操作方式、委托人是否参与投资理财活动、是否发生相应的利润分红等查明当事人缔约目的。如双方签订委托合同时委托人即明确知晓具体的投资理财项目,并对该投资项目的客观风险有一定了解,而受托人实际亦将受托资金投入相应理财项目,即可以确认双方之间系委托理财关系。

第二,关于【保证本金损失上限】的约定是否属于保底条款的认定。保证损失上限的约定通常表现为两种形式:一是约定超出一定数额、比例之外的损失由受托人承担;二是约定委托人交付的资产达到或者超过一定风险限度时,委托理财行为立即终止,委托人收回操作权和资产控制权。上述第一种形式实质是,委托人仅承担固定的亏损风险,在此范围之外因委托理财可能产生的风险均由受托人承担。该约定符合保底条款的实质判断标准,应当认定为保底条款。第二种形式不同于一般的保底条款,是将一定的亏损限度作为委托理财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当委托资产达到一定亏损程度时,委托人即可主张解除委托理财关系,并未通过约定对委托理财的风险进行再分配,故此类约定不应认定为保底条款。

第三,关于合同中未约定保底条款,但委托资产发生亏损后,受托人向委托人作出【补足损失甚至收益的承诺】是否属于保底条款的认定。因该类承诺并非在不能确定委托理财盈亏的情况下作出,并未对委托理财可能产生的风险进行再分配,而是受托人在委托资产亏损确定后作出的承诺,系受托人对于自身民事权利的自由处分,不应认定为保底条款。

第四,关于【委托资产亏损则受托人不收取委托管理费用或者报酬】的约定是否属于保底条款的认定。保底条款的实质是对投资可能产生风险的再分配,其中投资风险指向的是委托资产的本金。双方约定在委托资产亏损情况下不收取管理费用或者报酬,并未将投资风险归由受托人承担,委托理财的后果仍由委托人承担,故不应认定该类约定为保底条款。

@头条法律 @北京律师杜洁

浙江杭州,保安产先生,一次巡逻时发现工地上的水电箱着火,为公司挽回了几万元的损失,保安队长承诺奖励产先生奖金,但迟迟没有发给他。而产先生一次小小的失误被罚,不到一天的时间交完罚款,这赏罚不明,气的产先生辞了职!

产先生再一次巡逻时,发现工地上的水电箱浓烟滚滚,立即把这个情况打电话通知给保安队长,队长,到了之后一看火势凶猛,打了119报警,三辆消防车产先生帮忙拿水管,参与救火,经过两个多小时才把这场火扑灭。

保安队长非常感动,对产先生说这次也只是损失一两万元,如果发现不及时损失四五十万都说不准。按当时的规定,保安在工作时间及时发现火情和事故的,奖励50到2千元不等。保安队长当场承诺,一定要奖励产先生至少500元。

但是至于这500元钱的奖金,产先生打电话催了好几次,也没有发放。保安队长让产先生找老板去要,老板十分客气地说:兄弟们辛苦啦!让产先生等,结果不了了事,一直没有等来这笔奖金。

可随后发生的事情,让单先生彻底失望,决定离职。

产先生坦言:由于自己的疏忽,下班走后没有关上大门,罚了350元钱。晚上12点被公司发现,第二天早上八点开了罚单,下午五点左右交了罚款。产先生对于公司的罚款并没有异议,觉得自己工作不到位,确实该罚,立即交了罚款。

罚款不到一天,办理完事儿,说好的奖金公司也要信守承诺,而不是拖了好长时间没有音信。这让单先生很难接受,毅然辞职。

记者找到保安队长,保安队长却表示,工作期间发现火灾或者发现小偷是他们的职责所在,但是只要干的很好,公司肯定会奖励。

那么奖励的500元钱,为什么迟迟不到位?保安队长的答复是,这笔奖金项目部还没有落实。处罚是工地进行罚款,奖金是公司给付,需要走流程,处罚和奖励是分开的。

产先生把这件事情报告给了上级部门,结果不到五分钟的时间,保安队长打来电话,考虑到产先生已经离职,这笔奖金他事先给垫付,现场,产先生得到了500元的奖励。

产先生是一名优秀的保安,发现火情及时上报,给公司挽回了几十万的损失,这样的员工,公司应加大奖励,让员工们工作有奔头,把公司当做自己的家一样去守护,对公司的长远发展也十分有利。

奖励500元钱,还要走流程,而且一拖再拖,老板的态度更让人气愤,只说了一句,兄弟们辛苦了,便没了下文。罚款却不到一天就办理完毕,让产先生对公司失去信心,因此辞职。这也给那些不讲信用的公司提醒,赏罚分明,公司才具有凝聚力,只罚不奖,人心涣散,何来的发展?

激励的力度不够,赏罚不明,只罚不奖,很容易造成员工当天和尚撞一天钟,或者是只当和尚不撞钟的懒散状态,严重影响保安们的工作士气,对员工产生消极的影响。

#杭州头条#

购房者根本就不应该继续还款!还款的前提就是三方签订的协议能够正常履行,现如今一方的承诺失效,凭什么还要扩大受害者的损失?应立即暂停执行协议并追究责任方!

救赎之锤

房子烂尾了,凭什么还要继续还房贷?!从法律的角度讲,烂尾楼和银行是没有关系的,开发商卷款跑了,购房者还是要还贷款。如果还不了贷款,就会被起诉。买期房的承担了一切风险,就问你购房人冤不冤?我们仔细分析一下:银行是以房子作抵押物才贷款的,既然抵押物都不完整(没建好)就签合同,那这个合同是不是无效呢?至少有瑕疵吧。银行难道就不应该承担相应的风险责任?银行没有提前考察开发公司及抵押物,是不是失职?不能让老百姓扛下所有(风险)吧。房地产从一开始就不应该引进预售制!亡羊补牢为时不晚……

❤️如果一个人总是说一套、做一套,表面阿谀奉承,背后落井下石,会给自己带来想不到的损失。做人要诚信为本,要么不轻易承诺,要么说到做到。那些言行一致的人,才能留下美好的声名,赢得更多发展机会。

应聘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

一网友说她是毕业生,应聘主播。三天试岗期间,从早上八点工作到凌晨两三点,不给工资,也不给报销应聘期间承诺的打车费。提出异议后,被人事部说成给公司完造成了损失,警告要起诉……

我帮邻居要押金

前天早上,楼上邻居和房东在门口发生争执。背景:邻居去年租房,房东口头约定连租两年,不涨房租。今年五月底房东违约要提前收房。今早房东直接告诉邻居,合同签订一年,口头承诺不算数,住到十五号刚刚多住半个月,不退押金。

邻居已租好房(当时找我们帮忙到处找房子),但七月十五号前房客才到期,房东要求邻居当天搬走。

邻居气急败坏说,如果不退押金就不搬走。房东说:那由不得你,不搬没门。二人越吵声越高,争执不止。

一向追求和平,维护公平正义的我走出去,告诉邻居:别说话。于是和房东展开对话:

​我:口头承诺连续租二年,你承认不?

​房东:这我承认

​我:承诺不涨房租,承认不?

​房东:我当时奏说了,不涨价。

​我:哦,诚信为本,那你中途收回房子,是违约吧?

​房东:是违约!

我:按照咱们这块租房惯例,违约,赔偿房租三个月,你给她赔了没有?她和你要了没有?

房东:没有

我:你经常上网看因不退房租得不偿失的视频不?

房东:看了

我:你没有不可抗力因素的情况下,提前违约,她不认可,高三只剩一年,找这样楼层低,南北通透的房子不容易,而且劳民伤财,她不搬你能咋?你随便打110报警,看警察能给她赶出去不?

我继续:你提前收回房子,给她带来损失,冰箱没地放,亏本处理,一千多的冰箱用了一年卖三百都卖不的,那边房小、顶层价高、纯南不透气,一系列损失,你认可不?

房东:那肯定,我也是没办法,她冰箱可以继续放我家。

我:那如果你不退押金,按照惯例赔偿三个月房租,她不要房租,继续住三个月走人。

房东:我也不是不退押金

我:你现在直接表达你的意图

房东:到期怕她拖着不走,我才说不退押金

邻居:你原来承诺的好好的退押金,现在不给我退了,你现在给我退押金不?

我看着邻居:你别说话,声音太高,别人听着像吵架。

然后对着房东说:咱俩年龄差不多,她八零后,年轻、耿直、不会说话、听着像吵架,你一看就是一脸福相有丰厚阅历的高素质女性,咱都和谐友好,不让人家笑话。

房东面颊绯红,不好意思,说:就是,就是,吵半天人家看着笑话,这点押金不值。

我:由于你一再违约,今天你俩写一句话,约定你先退押金,她再交钥匙。

邻居看着房东:你说,我7月15号那边才给我钥匙,7月15号你就要我给你交钥匙,那肯定不行,我一个人搬家,东西都整不过来。

房东:我也不是非要逼你

我问房东:你就是自己住,也不在于三两天,你这么着急收回是准备干啥?

房东:同事房子装修对十八九号结束,我要那装修队装修房子。

我一脸真诚假装信她:理解,站在你角度,那咱们就要高度配合,日期定在二十号,退押金交钥匙,这边如果十八号搬完,十八号交钥匙,如果夏天温度高,上顶楼困难,体不力支,晚两天搬完你也要理解,大家都替对方考虑,她没必要占你房子,拖两天没意义,你也不在乎一天半天。

邻居看着房东说:7月20号能行不?

房东:我又不是不让你,再晚两天也行。

我对着房东说:现在你微信打字发送信息给她,约定一下7月20号退押金交钥匙。到时,如果钥匙交了你再不退押金,扯皮麻烦。

房东:编辑文字,7月二十号交钥匙,退押金,发送邻居

邻居问我:她这样写行不?

我:有个意思即可

我看着邻居:水电气大概余多少?

邻居:水电气这些我就没考虑,压根没想算钱

我:帐算清,要不要钱另一回事,如果多了,抹零取整,如果几十块块,咱就不要了,我们不大方也不小气。然后对着房东说:请理解我们这些不上班、陪读、过日子的家长,你们都挣得高薪,我们租高价房子、过着简谱日子。

事情解决,进入闲聊阶段,彼此聊得难舍难分,热火朝天。最后,房东表示,她提前收房给房客带来这么多麻烦实在不好意思,为了这点押金浪费一早上时间实在没意思。

房东走了,房客给我说,幸亏我出去了,不然房东就不退押金。

其实,我说的部分也不一定在理,但这就是“理”尚往来!

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公布的一份民事判决书显示,6月8日,李到北京某公司面试,应聘该公司建造师讲师一职。公司承诺他试用期工资9500元,正式工作10500元。

结果李从原工作单位辞职入职时,公司告诉他试用期工资7200元,转正后9000元。由于双方无法就薪酬达成一致,李没有加入该公司。

随后,李选择拿起法律武器与公司“较真”,李向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如下:

1.因工资与李事先约定不一致(李原公司两个月基本工资为9350元,放弃年终奖后一个月工资为9350元),导致李辞职履行与公司约定的损失,公司予以赔偿28050元;

2.公司赔偿李未按约定时间入职造成的损失及重新找工作期间的时间损失31500元(公司与李约定的3个月固定工资)。以上两项赔偿共计59500元。

朝阳区人民法院认为,当事人一方在订立合同过程中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李某提交的微信记录被一审法院认可,可以证明公司曾承诺李某试用期每月工资为9500元,转正后每月工资为10500元。在此基础上,李辞去原工作,到公司办理入职手续。李在办理入职手续时,公司告知其试用期工资标准降为7200元,转正后为9000元,导致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李无法入职。

上述公司的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势必给李造成经济损失,应予赔偿。但李未能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证明其主张的年终奖等经济损失,故一审法院判决公司酌情赔偿李工资损失9000元。

此时,作为被告的公司再次退出,故公司向北京市三中院提起上诉,但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员工待遇# 员工维权

浙江高院:施工合同无效,合同中约定的“工期延误违约金”条款无效,施工过程中确认对已产生的工期延误按74万元计算是否有效?能否作为工期延误损失的计算依据?

清泰公司:

原审法院判决天宏公司支付延误工期违约金依据充分。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工程承包协议》,约定开工时间以施工许可证为准,工期255天,如延误工期按5000元/天进行处罚,并且双方对此罚款已经过对账确认同意扣除。此后因天宏公司施工进度缓慢延误工期严重影响清泰公司的房屋销售工作,造成了清泰公司的巨大损失,为此双方于11月30日针对延误工期罚款又专门签订了《补充合同》,约定将原合同约定的按5000元/天进行处罚变更为按2万元/天进行处罚,处罚时间从1月11日起到工程全部竣工日为止计算;会馆工程到1月30日止,如未竣工按以上同等处罚。因此,对拖延工期的违约金是经过双方多次协商合意确定的,天宏公司清楚因延误工期会给清泰公司造成极大损失,变更延误工期为2万元/天是天宏公司真实意思的表示,并不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延误工期罚款的请求是有多份经双方确认的合同作为依据的。

浙江高院认为:

由于案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工程承包协议》无效,因此双方在《建设工程合同》、《工程承包协议》以及《补充合同》对工期延误违约金作出的约定均无效。

再审时,经本院释明,清泰公司表示如法院认为合同无效,则变更诉请要求天宏公司赔偿因工期延误造成的损失,损失计算仍与原审请求一致。

本院认为,天宏公司施工的工程存在工期延误的情形,清泰公司作为开发商,由于工期延误势必会对其在销售房屋、资金回笼等方面产生影响,天宏公司对于工期延误负有责任,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关于损失金额的认定问题,清泰公司再审提供的证据尚不足以证明其损失的具体金额,但清泰公司因工期延误的损失客观存在。

天宏公司曾在2月9日的《工程款支付证书》中确认1月10日前因工期延误扣74万元罚款,该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可以作为工期延误损失的计算依据。1月11日起的工期延误损失,本院参照双方的约定,同时考虑到工期延误的原因既有清泰公司方的原因,也有天宏公司方的原因,再根据会所工程占整个工程的工程量比值,酌定按每日5000元计算为2611732元,共计工期延误损失为3351732元。

二审法院认为:

第二、关于延误工期违约金的计算问题。本院认为,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曾约定从1月11日开始延误工期违约金由每天处罚5000元改为每天处罚20000元,同时天宏公司于4月20日承诺竣工验收时间以质检部门备案时间为准。结合双方在2月9日出具的工程款支付证书载明的内容,对于1月10日之前,工期延误违约金暂扣740000元。

为此,原审法院根据以上证据,计算相应工期违约金,符合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同时在认定数额上考虑到双方在延误工期方面均存在的影响因素,兼顾客观实际与公平原则,双方各承担50%,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天宏公司主张工期延误违约金超过法定诉讼时效以及违约金过高,因没有提供相应的事实予以反驳,本院不予支持。

浙民再110号•-12-26

建设工程工期争议解决

6月17号上午八点五十五分报修的车不走了,一直到下午七点修好的,雷沃厂家承诺的赔偿损失现在不对现,厂家领导说话不算话坑害老百姓。当天我接了一个承包户的一百五十一亩麦子收割了四亩收割机坏了让我损失九千块钱厂家领导不为老白姓着想这样的领导能行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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