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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消费性信用贷款取款 个人消费性信用贷款有哪些

时间:2021-09-11 03:4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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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消费性信用贷款取款 个人消费性信用贷款有哪些

【上海银保监局:防止消费类贷款、经营性贷款等信贷资金违规挪用于房地产领域】财联社1月29日讯,上海银保监局1月29日印发《上海银保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人住房信贷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商业银行对 年6月份以来发放的消费类贷款、经营性贷款以及个人住房贷款进行全面自查,并于2月28日前向上海银保监局报送自查和整改报告。禁止发放无用途、虚假用途、用途存疑的贷款。防止消费类贷款、经营性贷款等信贷资金违规挪用于房地产领域。防范借款人或受托支付对象通过非常规大额取现、中间人过渡资金等各类方式规避用途管理。完善信贷资金用途监测与拦截机制,扩大模型监测范围,提升监测效果。对确认用途违规的行为,应及时采取实质性管控措施。

消费或取款有短信通知。发现不是自己消费,立即到该行ATM上做一笔查询,或存取款,保留凭证。

胡萝卜说法头条群星榜·10月黑马作者 商事律师

河南驻马店,小徐从某银行办理了一笔15万元的贷款,同时也拿到了一张借记卡。贷款到帐号,小徐当日从卡里取了49900元,过了几天,又取了5000元。并按规定,每个月向卡里打钱还贷,每个月的扣款信息,银行都会通过短信发送。半年之后,小徐发现银行卡里面的钱少了41523.01元,通过明细查询发现,这笔钱是在贵州省刷卡消费发生的,而且是三笔,第一笔是银联前置跨行支付0.01元,第二笔前置消费21508元,第三笔前置消费20015元。这三笔消费,均未收到银行的短信提醒。小徐立马报案,警方立案侦查。同时小徐对该银行提起诉讼,要求银行承担违约责任赔偿41523元存款。(来源:中国判例文书网)小徐的主张是否能得到支持,关键在于银行卡被盗刷,到底是小徐的错还是银行的错?按照小徐所说,自身并不存在过错原因如下:(一),自己拿到银行卡之后,仅在银行内办理过业务,在银行ATM机取过钱,肯定是因为银行管理疏漏,导致自己的银行卡信息泄露;(二),明细查询显示,三笔刷卡消费均在贵州省发生,小徐根本没有到过贵州,银行卡也一直由自己保存,并提供了相关证据;(三),小徐的银行卡虽然开通了手机银行,但是自己并没有使用过,不存在通过网络泄露个人银行卡信息的可能;(四),发生在贵州省的三笔刷卡消费,属于银行无法识别银行卡的真伪导致,属于安全漏洞和技术风险,银行属于违约;因此银行应当承担自己银行卡被盗刷的责任,并赔偿被盗刷的钱款。可是银行却认为:(一),小徐提供的证据,仅能够证明小徐没有去过贵州,不能证明银行卡没有去过,不排除小徐授权他人代刷的可能性;(二),现有证据不能证明银行的ATM机或者银行卡存在安全设计漏洞缺陷;我们可以简单分析一下,如果按照银行所说,小徐没有去贵州,银行卡是小徐让人带到了贵州去刷,那为何会发生一笔0.01元的消费呢,这明显不符合常理。同时,由于小徐发现银行卡被盗刷后,第一时间报警,警方经过银联前置的交易渠道确认,小徐银行卡上的三笔消费属于盗刷,这就排除了小徐授权他人代刷的可能性。此外,依据小徐提供的证据显示,小徐从来没有在手机银行进行过交易,仅通过ATM机和银行进行过业务办理,依据民事案件的高度盖然性原则,小徐的银行卡信息是被银行或者ATM机泄露的。依据《商业银行法》第六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保证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本案中,由于银行管理或者技术漏洞,导致小徐的银行卡资金被盗刷,银行应当承担相应责任。最终,法院经过,一审,二审和再审之后,仍然支持了小徐的主张,判定银行赔付小徐被盗刷的资金。各位读者,对于小徐的遭遇,您怎么看呢?关注@张宁律师,了解更多法律知识。#普法行动-律师来帮忙##驻马店头条#

辽宁瓦房店,做服装生意的于女士,把做生意攒的1310万元存到某银行,她去取钱的时候,银行工作人员竟告诉她,她的1310万元存款都已经购买了黄金制品。(来源:极目新闻)

​于女士很气愤,自己在柜台办理的存款业务,银行也给了自己存单,怎么去取钱的时候,存款就买黄金制品了呢?没经过自己同意,银行怎么能拿自己的存款,去买黄金制品?

​于女士最开始并不是知道这情况,她是去取钱的时候,银行工作人员告诉她的,非常可疑的是,工作人员无法提供任何购买黄金制品的银行手续和相关凭证。

​迟迟取不到钱的情况下,于女士选择了报警,结果却让于女士大吃一惊。

​给她办理存款业务的客户经理早有前科!他之前曾挪用了客户3000万元的巨款用于偿还个人的债务及消费。

​经调查,在于女士办理1310万元取款手续时,客户经理孙某故伎重施,授意柜员不支付现金给于女士,随即将这笔钱盗走,存入到其他账户,用于还债,然后对于女士宣称,她的存款买了黄金制品。

​一审法院认定,孙某构成盗窃罪、诈骗罪,判其有期徒刑,孙某不服,提起上诉。

​中院审查后,以“原判事实不清”为由,将案件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理。目前,案件仍在审理中。

​五年过去了,于女士仍未拿到自己的存款,从法律上讲,应该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1、从民事法律关系上讲,于女士在柜台办理存款业务,银行应该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170条规定,执行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的人员,就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以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

​于女士到银行存钱,银行工作人员给于女士办理存款业务,工作人员是以银行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对银行发生效力。

​2、于女士到银行存钱,与银行形成存款合同关系,与客户经理是否犯罪无关。

​《民法典》第59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依法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按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处理。

​根据合同的相对性,于女士与银行形成的存款合同关系,只约束于女士与银行,银行职员出现问题,按照银行与职员的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处理,和于女士没关系。

​3、在这之前,于女士已经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银行还钱,法院为什么不受理她的案件呢?

​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出现交叉,有一个先刑事诉讼,后民事诉讼的规则。

​对于民刑交叉案件的受理问题,法院坚持的是“不属同一事实的应当分别审理、属于同一事实的不予受理”的基本思路。

​法院审理后认为,孙某所涉纠纷的犯罪性质及法律后果尚未最终定性。在刑事案件定性之前,不宜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最终,法院驳回于女士的起诉。

​也就是说,之所以5年了,银行都没支付于女士的存款,是在等客户经理孙某的案子结束。

​换而言之,银行是否应该全额归还于女士1310万元及利息一案,需要等孙某的案件定性后,法院才能受理。

​现在的问题是,孙某一案已经办了几年了,现在又在重审,于女士对什么时候能拿回存款没底,对能不能全额拿回存款也没底。

微信、支付宝可以信用卡取现了,目前正在小范围测试。信用卡取现本就是信用卡的功能之一,微信、支付宝推出这一功能只是增加了一个渠道而已,无可厚非。只是,据说年利率超过18%,这利率高得吓人,无疑增加了使用者的消费成本。特别对年轻人来说,也许并不是一个好的选择。

存取款自由变得不自由了?金融服务变成金融管控与审查了?3月1日起,到银行办理存取款5万人民币(含)以上或1万美元(含)以上要登记钱款来源与用途了。据分析,一是规制钱款的合法性;二是防范各类"洗钱"活动,遏止各类金融欺诈与非法犯罪的所得资金;三是金融资金流动出现不充裕的困难,减缓资金过快的流速。如果存取款不自由,只要是合法的钱款还是保存现金为好,反正通货膨胀/通货紧缩也比较高,各类金融欺诈与投资消费风险也很高,现金为王的时代来临了!

朋友给我打电话,吞吞吐吐半天不能进入主题,我感觉她有事要说,再三询问下开口问我借钱。他们夫妻收入不低,有房有车,平常过得逍遥自在。我问她借钱的用途,她告诉我因为平常过度消费,办了几张信用卡,一直以来都是刷卡消费,完全没有感觉,每个月按最低还款标准拆东墙补西墙。现在年纪渐渐大了,想起来要理财,一清理发现两人欠款多达三十余万。原来每个月的工资全都给了银行,但欠款并不见少。两人急了,想先借钱把信用卡还上。最后我答应借三万,我自己手里钱本来不多。

提醒使用信用卡的朋友几件事:一、不要申请多张信用卡。一方面不便于管理,完全不知道自己的财务状况。另一方面,负债过高,对贷款也是有一定影响的。二、过度透支,超出持卡人还款能力的刷卡消费。有些人自控能力差,爱花钱,爱冲动消费,信用刷超了,到还款的时候就犯起难来了。一不注意,还容易导致信用卡逾期还款。三、频繁取现、分期,按照最低还款额还款、分期还款、信用卡取现等不仅会产生高额利息,而且还有手续费。四、过度提额,一些人认为高额度是自己信用、财力好的表现,殊不知信用卡额度过高容易助长过度消费。

除此之外,信用卡如果欠款过多无法偿还,也是可能构成刑事犯罪的。奉劝大家理性消费,量力而行。

年轻人从“超前"消费,骤变“强制”储畜。我去银行办事,发现了很多年轻人,排队办理个人存折业务,就纳闷了:银行卡明明取款方便,存折又开始火了?大批年轻人“扎堆”去银行办理,到底发生了啥?

儿子和许多90后一样,拥有三口之家,住在省城,有房有车,虽然有房贷,车贷的压力,但夫妻二人的工资足可以承受。去年年初爆发的疫情时断时续,从开始的封路封城,禁止市民自由出行,必须待在家里,直到解除隔离,慢慢才能出来工作挣钱,半年时间没有工作,原来稳定的收入中断,还债就成了当务之急, 兜里没钱还款,压力倍增。

想还银行贷款,不使自已断供。一是继续办理信用卡,“以卡还卡”的方式,暂时解决财政问题。二是向亲朋好友借钱,不然自己将会被银行或者其他平台进行催债,到时候弄的人尽皆知,面上无光的只能是自己。

事实的确如此,就有人因为疫情没有了收入,无法偿还债务,最后也只能够向父母伸手要钱。正因为这样的现象发生在很多人身上,让他们意识到了存钱的重要性,才发生了年轻人扎堆到银行办理存折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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