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冷水滩“志愿积分”可以贷款了!
冷水滩区“志愿积分贷”贷款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加大群众守信激励力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和志愿建设,鼓励和支持志愿者创业创新,为志愿者提供特色金融服务,中共冷水滩区委宣传部、共青团冷水滩区委员会与长沙银行永州分行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志愿积分贷”是指向“志愿中国”(手机端“志愿汇”,下同)信息系统注册的冷水滩区志愿者发放的贷款。
第三条 “志愿积分贷”坚持“对象特定、额度限定、利率优惠、循环使用、线上+线下”操作的原则。
第二章 贷款对象、条件和用途
第四条 贷款对象
在“志愿中国”信息系统注册的冷水滩区志愿者。
第五条 贷款条件
1.“志愿中国”信息系统平台注册的冷水滩区志愿者,年满22周岁,60周岁以下,且志愿信用分达335分以上。
2.具有稳定职业和合法经济收入来源,有按期还款的能力。
3.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4.信用状况良好,无不良、核销贷款未清偿,无对外担保不良信息。
5.在其他金融机构融资不得超过2家,且累计金额小于30万元。
6.其他条件符合长沙银行信贷管理的相关制度。
第六条 贷款用途
“志愿积分贷”可用于个人生产经营及个人消费。严禁借款人将借款用于股票、期货、房地产投资等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政策规定禁止投入的项目、用途,贷款不得移用挪用。
第三章 贷款额度、方式和利率
第七条 贷款额度
“志愿积分贷”原则上根据“志愿中国”信息系统关于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捐献捐赠、个人荣誉、专业技能、公益影响力五个维度的综合数据评定的志愿信用分来确定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具体授信额度根据长沙银行永州分行审批结果来确定最终授信额度。
1.志愿信用分在500分以下的:
授信额度=(志愿者当前信用分-300)×300(元)
2.志愿信用分在500分(含)至600分以下的:
授信额度=(志愿者当前信用分-300)×400(元)
3.志愿信用分在600分(含)以上的:
授信额度=(志愿者当前信用分-300)×500(元)
第八条 贷款方式
“志愿积分贷”针对不同的志愿者客群采取不同的担保方式,贷款方式可采取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方式。
1、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中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具有稳定职业和较高收入的大中型“国有或国有控股”正式在编员工;公办高校教师、中小学教师、按照国家医院分级管理制度规定的一、二、三级医院(包括军管医院)正式在编员工。以上群体的可采取信用、抵押、质押、保证等担保方式。
2、个体工商户、企业主群体的可采取抵押、质押、保证等担保方式。
第九条 贷款期限
贷款授信额度有效期最长为3年,额度可循环使用。
第十条 贷款利率
根据长沙银行永州分行贷款利率定价有关规定实行利率优惠,“志愿积分贷”起始按照月利率4.98‰执行;志愿信用分在500分(含)至600分以下的按照月利率4.5‰执行;志愿信用分在600分(含)以上的按照月利率4.0‰执行。
第四章 贷款管理
第十一条 贷款申请
借款人经实名认证后,通过开办渠道发起贷款业务申请。
第十二条 征信授权
借款人需按照人民银行及长沙银行的相关办法提供征信查询授权的相关资料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三条 审查审批
在“志愿中国”系统评分基础上,由贷款人对借款人进行审查审批,以贷款人审批结果为准。
第十四条 合同签订
借款人可在可贷额度之内,通过开办渠道与贷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合同内借款主要要素包括但不限于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借款期限、借款利率、抵押方式、结算方式、及放、还款帐户等内容。
第十五条 贷款发放
借款人在完成相关合同签订后,在其授信额度内,通过网点渠道或银行线上渠道进行放款。
第十六条 贷款支付
贷款支付方式采用自主支付方式,支付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借款合同规定的提款条件。
第十七条 贷后管理
长沙银行永州分行通过定期与不定期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测方式,分析借款人信用、担保、融资数量和渠道、资金流向等状况,掌握各种影响借款人偿债能力的风险因素。
第十八条 回收与处置
贷款到期或结息前,长沙银行永州分行贷款管理人员可通过书面、电话或短信等方式提醒借款人按期履行债务;贷款发生逾期或欠息后,管理人员应及时督促借款人偿还债务。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参照长沙银行相关信贷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中共冷水滩区委宣传部、共青团冷水滩区委、长沙银行永州分行负责制订、解释和修改,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永州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