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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行信用卡提示归还贷款 农行信用卡 提前还款

时间:2021-06-09 13:2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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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行信用卡提示归还贷款 农行信用卡 提前还款

姐姐在农行风控部做经理,告诉我疫情之前,从未出现过房贷断供的情况。自出现疫情之后,就有人无法按月归还房贷。我问这种情况,银行会怎么处理,有没有相应的政策,姐姐说目前没有,只能按法律规定来,逾期到一定时间,走法律程序。

疫情让有房贷又掙不到钱的人太难了,希望国家能出台一些政策,让他们度过难关。

男子到银行取款3500块,工作人员操作失误,给了男子35000元;银行状告男子不当得利,法院判其连本带利返还。

(案件来源:寿县人民法院)

事发当天,男子陈某到当地一家农行窗口办理取款业务,他明确告知柜台工作人员他要取3500块钱。

然而在办理过程中,柜台人员操作失误,虽然陈某填的单子都是3500块,但工作人员却给了他35000块,并且账户里只扣了3500块。

刚把钱接到手,陈某也有些发愣,我不是说取3500块吗,怎么给了我35000块?况且我账户里也没有那么多钱啊。

想到这里,陈某才发觉应该是柜台人员弄错了。正当他犹豫要不要将这一情况告诉柜台工作人员时,他看到柜台上的温馨提示牌“现金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

于是,陈某当即做出决定:他默不作声,将钱装进口袋,若无其事地离开了。

当天银行对账发现不对劲,通过监控才发现原来是错给了陈某35000块,于是银行立马通过陈某留存的电话号码,联系让他还钱。

但被陈某一口回绝:你们不是说现金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嘛,钱少了那是你们银行自己的责任,凭什么让我还?

银行多次索要无果,几个月后一纸诉状将陈某告上法庭,要求其返还本金31500元,以及相应利息480块。(这利息只是暂计到当前日,具体金额按照其实际返还日期,按照贷款利息计算)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于是,银行拿出了以下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诉求合理合法:

1、陈某在他们银行的开卡业务申请书,联网核查凭证,上面有陈某签字和卡号等。以此证明他们银行没找错人。

2、当天陈某办理业务的凭证两张(复印件)。以此证明当天陈某到银行取款3500元,但银行给了他35000元。

3、当天陈某办理业务时窗口监控视频。以此证明当天银行确实给了陈某35000元,陈某默不作声拿走了。

4、一位证人证言,证明陈某收取了银行35000块的事实。

综上,陈某存在不当得利,银行有权要求其返还本金31500元,及其相应利息。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依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了利益。

具体到本案来说,就是陈某本是取款3500块,却从银行取了35000块,损害了银行的利益使自己获利。

这是法律不支持的。

那有人会说,银行不是写了“现金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嘛,难道说“离柜概不负责”只针对储户吗?

实际上这是一种误解,其实银行的“现金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这种格式条款,是霸王条款,根本没有法律效力,不作数的,只能算是当作一种提醒,提醒银行与储户清点好钱款再离开。

储户钱款不对,去找银行,银行也是不能以“离柜概不负责”推责的。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格式条款无效。对此具有明确的规定。

因此,陈某拒不归还的说法和行为,是根本站不住脚的。

而开庭当天,陈某不知为何并未到庭参加诉讼。

最终,法院经过审理认为,陈某多收取银行31500块没有法律依据,其拒不归造成银行损失,构成不当得利。

银行所提供证据和所提诉求,有理有据,故判决陈某返还银行31500元;在陈某归还31500块前,本金利息按照该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款清。(截至目前,暂计480元)

后来,因陈某拒不执行,被法院从其账户强制划扣,交给银行。

对此,大家怎么看呢?

@不染的时光

如何解读小文哥的爆料内容和火哥的微头条反驳

近日头条博主“小文哥去野”直播间爆料“火哥”诈骗女粉丝钱财,火哥发微头条进行了回应。

小文哥直播时,被骗台湾女粉丝连线称,火哥跟她长聊238分钟,她为这次汇款跑了四家银行才汇出。因近年诈骗案件太多,有关海外汇款业务,现国内银行还要求提供收款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生日和住址,以确认收款人真实性。原来是没有这要求的,火哥感觉不安全,就没提供身份证号码和生日。因为大陆银行的严管要求,台湾女粉丝成功巨款汇出了,盖有台湾汇出银行印章,到了东阳农行,但没到火哥(张*)账户上。这笔款不能到账,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到汇款人帐户。

这是个未遂事件,台湾女粉丝很感谢大陆银行的严管。于是火哥有机会回应了。他跟他的铁粉说,过去跟台湾的生意上从来没有要求提供身份证号码和生日,会不会有什么麻烦吧?于是往偏处引导,这台湾女会不会有其他目的,于是发微头条高呼口号“保家卫国”。

特别想要这笔钱,如果不是东阳农行非要提供身份证号码和生日,这笔款就到他账户里了。他明明白白提供了银行账号、姓名、家庭住址、电话号码。他之所以没收到是因为担心自己账户会有风险。

看问题要联系起来看,“未遂”他有机会反驳。小文哥还爆料了,上海癌症大姐给他的十几万汇款,他怎么不反驳?大陆内部相互汇款,没有要求提供收款人身体证号和生日家庭住址电话等,癌症大姐有一笔50000元汇款,收款人姓名银行账号都是某哥(张*),难道他不发一个上海魔都金融中心有人也想从前一个小兵的身上刺探军事秘密?上海大姐现在癌症化疗后急需用钱,如果火哥收受了不当之财,应该尽快归还,人家要救命!

如果感到自己光明正大,那你火哥继续理直气壮,那怕你气壮如虎。但真相终归会大白于天下,正义迟到而不缺席。有法律武器在伺候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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