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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中介贷款合同 金融中介贷款三方合同

时间:2022-12-22 00: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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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中介贷款合同 金融中介贷款三方合同

留学中介签合同,建议参考这个

今天才知道当年在上海租的寓见公寓暴雷后,未还的房租现在还在生效。为啥生效?被黑中介忽悠签了房租贷款合同,最后中介跑,贷款依旧在生效,一查征信逾期了三年多,滞纳金比本金还多!!!和贷款公司沟通后,结果就是要不全部还清征信消除,要不就别还变成失信人员;问他们为什么不打电话提醒一下,而是任由滞纳金增加,让有心去处理这事得人承担更多的损失,为什么要坐视不管?人家说公司要求的,嫌人数太多引起骚乱!!![发怒][发怒][发怒]

福建福州,黄先生通过中介,花了200多万买了一套学区房,看着满屋温馨的布置还以为自己进入了童话世界,夫妻俩正高兴买到了好房子,结果撕开墙纸才发现,真实的房屋是惨不忍睹啊!

黄先生为了孩子能读个好学校,于是和妻子商量买一套学区房。在房屋中介不断的介绍下,他们终于看中了一套装修风格为粉色系的房屋,妻子说,走进这个房间感觉像是进入了童话世界,房间很温馨,孩子也喜欢。于是黄先生就决定买下这套学区房。

黄先生先和中介签订了合同,也支付了保证金10万元,之后,就按照房屋购买的流程把剩余的钱款都支付了,一共花费了207万。房屋终于到手了,想想这温馨的房屋,妻子感觉迫不及待地要住进去。

当他们来到房间准备装修,撕开墙纸时才发现不对劲,墙纸背后的墙体上面有很多小黑点,这明显是墙体发霉了。接着,黄先生继续往下撕,发现竟然整个墙体都是发霉的,再仔细一看,墙体上面还有钉子的痕迹,再仔细看看地板,地板上面也在用PVC板包裹着。于是,黄先生请来了记者帮忙。

黄先生对记者说,请来了好几个装修师 傅看,都说是这个房屋的卫生间渗水,还有隔壁卫生间渗水导致的。隔壁邻居正在处理卫生间渗水问题,这间房屋如果要解决,就要全部翻新。

全部翻新!黄先生感觉自己被骗了,这些情况在买房之前,卖家和中介都没有做任何说明。

于是,记者就问中介。

中介说,这个房子属于精 装房,墙纸都贴在上面,而且当时我们也不能把墙纸撕了看啊,因为当时没有买人家的东西啊。

记者对中介还是有疑虑,作为一个中介在出 售房屋之前,应该对房屋的各个方面都应该有深入的了解,这些情况难道不知道吗?

中介说,这个房子是开发商做的,每间都有渗水问题,但是这么严重的渗水情况,我们是不知道的,如果知道肯定会和黄先生说的。现在只有找到房东来协商这件事情了。

中介找到房东说了房屋的情况,房东说自己常年居住在国外,对于自己的房子渗水并不知情,但房东表示该自己承担的就承担。黄先生一看对方是个爽快人,也很放心,但是房东听到装修费用太贵,有点后悔了。

房屋的渗水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这时,房东却一直在催黄先生交户口保证金和交房保证金2万元。

黄先生也向房东表明了自己的态度,房子在合同没有履行之前,就已经发现了房屋的问题,这个维修的费用,不该自己出。如果要我继续履行合同,那就把房屋恢复到可以居住的正常状态,房东把渗水的问题处理好,再把剩余的费用结清。

这时,黄先生想起,这间房屋在买卖之前是租给酒店的,于是,黄先生联系了酒店的工作人员,问他们是否知道这个房屋存在渗水问题。

酒店工作人员说,这间房屋确实存在渗水问题,后来他们联系了房东,维修的费用也是房东出的。

看到房屋这样的情况,中介表示自己也很无奈,一直在和房东在沟通,但是因为房东在国外,时差12个小时,所以沟通起来比较费劲。

那黄先生买到这样的房屋,难道只能自己出钱了吗?有没有相关法律法规来维 权呢?

根据《合同法》第 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 卖人承担。

也就是说,房东在卖之前故意隐瞒了房屋存在漏水的情况,现在黄先生 发现 房屋出现了问题,房东应该承担维修。如果房东不承担维修,黄先生可以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那中介就没有责任了吗?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规定

【中介人报告义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作为中介,整个楼都存在这样的渗水问题,并没有及时告知黄先生,导致黄先生忽略了渗水问题,中介存在故意隐瞒,黄先生可以依据法律来要求中介进行赔偿且不支付中介报酬。

买二手房,本来就存在风险,在买房之前,除了中介提供的信息之外,还需要多方打听,以免付钱之后吃亏啊。

对此事,你怎么看?

#头条创作挑战赛##我要上微头条##福州头条#

他妈的中介太坑人了。买了一套87万的二手房毛坯房子,中介费和贷款服务费在合同上都有,当时我看的时候问了一下中介费,他说是1%贷款服务费我没看见,所以没问。因为我一直认为没有这块费用,也不知道有这个费用。签完合同,给我说贷款服务费9000比中介费还高。真尼玛坑。我直接不同意,我不认同。后来谈到中介费加服务费一共是13000,中介费7000,贷款服务费6000.现在我又后悔了,但是已经打了欠条了。欠13000,服务费我不用他的服务。我自己跑贷款。就可以省去这笔费用。这样不知道违规吗?首先还没有办理贷款。那我就可用可不用。我觉得是合理的,总比当冤大头强,

【按照公司安全居家隔离,未签订劳动合同,能否享受同等待遇?】 听从公司安排开展工作,遇到密切接触者需要居家隔离,却被公司以旷工名义开除,并借口签订的是中介服务协议而非劳动合同,员工能否享受同等待遇呢? 网页链接

一起复杂离奇的房卖纠纷案終获胜诉

前年也即,疫情的头一年,一件案子印象深刻,百转千折,我承办的这起艰难的房卖合同纠纷案终于在当年10月落下帷幕,大获全胜进入到执行阶段。

简单讲,即委托人赵某通过某中介介绍购买期房,出卖人系购房合同买受人孙某的亲属钱某,开发商此时还未交房,签约时孙某也没来,钱某在合同上先签的字。合同约定总价180万,首付100万,贷款80万。签约后一个月内要付清首付。签约几日后,中介要求房屋权利人孙某和钱某一起来中介处,让孙某在合同出卖人落款处,钱某的签字位置之后,补签了字。由于对方买房总发票和登记契约文本尚不能提供,考虑到以后的过户,赵某很不安,房款首付就只付了70万,均转给了对方钱某。后,赵某催促中介,包括后期催促对方钱某、孙某解决问题,但迟迟无法受领房屋,而过户手续更是往前推动不了。

而后来钱某生重病治疗,履约事情更是一再拖延。进退两难的赵某甚至提到退还房款,但双方就此并未达成最终共识。赵某忍无可忍,起诉了对方钱某、孙某诉请履行合同,要求过户。但事情随后起了大波折。起诉后次日,律师查询该房产登记时,了解到钱某重病已去世。 律师随即查询了钱某的户籍信息果然显示去世,于是随即在公安部门查询其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户籍信息后,律师征求赵某意见后,果断申请法院追加钱某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共五人为本案共同被告。律师从产调资料中还发现该房已被对方恶意设定了两次高额抵押各200万之巨。律师又征求赵某意见后,决定变更诉请为要求解除合同、对方返还已付购房款70万、承担违约金按约为36.8万。律师这两次申请,法院均准许。于是,本案被告增加至六人。诉请也变更了方向,从要求履行,到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房款、承担违约金。

经过艰难开庭审理,原告提交大量证据,包括中介三方购房合同、已付款凭证、录音、短信、微信聊天记录、产调信息、对方和开发商纠纷判决书等,证明了对方恶意违约不卖房的事实。最终法庭在六个月审理期限将满时,作出判决,支持了原告赵某的所有全部诉讼请求,原告在法律上大获全胜。判决被告孙某返还已收房款70万,承担违约金36.8万。钱某的五个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钱某的遗产范围内,承担返还房款、违约金的清偿责任。诉讼费和保全费全由六被告承担. 被告未再上诉,该判决生效。赵某依法申请了强制执行。

至此,一场一波三折的维权路审理程序基本划上句号, 但其中给人的思考却耐人寻味,被告方没有诚信到这种程度也是仅见。

但执行阶段,因为房屋产权登记人即第一被告和几个遗产继承人被告均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一时无解。好在案涉房产早被查封。虽有两次高额抵押。多少给当事人以希望。执行阶段的变数目前仍在发生。抵押权人也已起诉这几个被告。希望变现得偿的希望还在。

【大妈花200万买55平二手房,第2天得知拆迁,前房主崩溃:亏100万】6月17日,浙江宁波鄞州区人民法院披露了一则二手房买卖纠纷的案件。,刘大妈委托好友小杨,帮其寻找一套合适的二手房。小杨通过中介公司,物色到了正在出售的一套55平方米的房屋。房东陈先生与刘大妈、宁波某中介公司签订房屋买卖中介合同,刘大妈按约向陈先生全额支付了购房款200万元。双方在同日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并约定第二天交付房屋。然而第二天,政府发布征收公告,陈先生这套房,正好在公告确定的拟征收范围之内。

#留学##留学中介# 在某乎上看到有学生提问:中介写的文书不满意,可以退款吗?

关于文书:我自己做留学十年时间,而且一直都在一线,给学生咨询、写文书、申请、办理签证, 可以说,文书这个东西是很主观的东西,类似于我们大家常说的:一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是一样的。 没有所谓的一个统一衡量标准。

就拿大作家的作品来说,也不是每个人都能好评, 一样会遭到一些人的吐槽。更何况我们还不是大作家。

大约可能是在时,记得很清楚,那个学生,当时我把文书发给她后,她反馈的是很满意, 写的很好。但,过了一个晚上,她就又发给我完全不同的话, (因为:她把文书给她男朋友看了,她男朋友批判了一堆,她觉得男朋友说的都是对的(她男朋友当时在她想要去读书的国家在留学)我跟她挨个对,哪里她有疑问的,我就解释一下,为什么这么写,这么写的原因是什么, 这个词的用法是怎样,为什么这么用等等)解释完了,恨不得拿出来,牛津字典翻开,告诉她是怎么回事儿。当时, 我还是极其有耐心的给挨个解释。至今回想,我还是很佩服自己的耐心。

说到她男朋友在当时她要申请的国家读书,这就让我想起来其实很多正在申请或者要申请留学的学生,他们有个共同点:有朋友或者同学在某个国家/学校读书,自己朋友/同学说的就是对的。这是很典型的:以个例代替整体的想法。

关于退款:这要看自己和留学中介所签订的留学中介服务合同是怎么约定的,作为成年人,签订的合同就是对双方的约束和保障。彼此按照基本的契约精神来执行就行。#留学文书#

举报江苏常州房产中介荣创公司眼阳湖名城店, 诱导消费,以他们能操作“0首付”、搞高评高贷等诱导买房者签订无法履行的合同并支付定金。 事实上,中介签订合同前查验了买房者征信(共有3套房贷尚未还清)和收支流水(均无稳定工作和收入),但中介诱导所订的合同首付款17%,即要贷款83%根本贷不到。“0首付”更是天方夜谭的骗局! 结果:造成合同无法履行,买方损失巨款。 插曲:中介说了,如果不签订违约合同,则6万元一分不退。 中介隐瞒常州市调控政策和合同房款169万商业根本不可能贷到的重要事实,隐瞒合同条款违反政策不可能履行的事实,导致买家损失巨额款项,实际0首付也做不了,付了首付贷款也做不了。采取欺骗、诱导手段。 是不是欺诈?是不是骗子?是不是违法违规?该不该负责?

“这是个圈套!你就是有意让我掀你女友被子的!”近日重庆江北区,中介的董先生遇到了一个大麻烦。他被租客陈先生索赔5万元封口费,起因是他掀了陈先生女友的被子,还被拍下来了。

事情的来龙去脉是这样的。

董先生作为中介,在4月18日和陈先生签了租房协议。

当时,那套房子的租金是900元一个月,押一付三。后来陈先生不想续租了,他认为自己是交到7月份的,就准备住到7月底再搬走。

而董先生认为他毁约了,让他提起搬走,但是陈先生不同意,房东还和陈先生大吵了起来,双方当时就报警了,闹得不可开交。

这天,房东和董先生以及另外两个中介的同事又来到了这套房子门前,双方发生了冲突。

董某说:“当时我敲门敲了5分钟他才开门,对我进行了各种人格侮辱和言语辱骂,故意激怒我。我就下意识握着门把手想进门,结果发现这个门居然没有上锁。从这点上来看就挺奇怪的,这不是故意让我进去的吗?当我进去以后,他就故意引诱我做出了过激行为,并偷偷录像。”

陈先生的描述是:

这天,陈先生与女朋友在家中正呼呼大睡,突然来个四个壮年男子。

陈先生被他们惊醒了,就先出去看看。

他们一进门不由分说就把陈先生的鞋和鞋架扔到门外去了。

陈先生大喊起来:“你们怎么能随便扔我东西呢?”

他们冲着陈先生大喊:“你毁约了!你现在就得搬走!”

这个时候,中介的董某突然走进了房间,一把掀起了被子。

“啊——”陈先生的女友立马就尖叫了起来。

当时,陈先生的女友没穿衣服,用被子把头蒙了起来。

陈先生一看这一幕,就火冒三丈,赶紧伸手去拉被子。

而董某朝着陈先生头上、脸部打了3拳。

陈先生就和他撕打在一起,咬了董某的胳膊。

然后董某就薅住了陈先生的头发,生生拽掉了一小撮头发和头皮。

后来陈先生报警了,也去医院做了检查。

根据医院检查报告显示,陈先生头发被抓掉不少,左颞头皮血肿。

公安机关给的处罚结果是:双方被认定为互殴,中介公司被罚款500元,陈先生被罚款100元。

对此,陈先生感到不满。

我们先来看看陈先生和中介租房上的矛盾。

陈先生是4月18日和中介签的一年的租房合同,先交了3个月的,还有1个月的租金。他认为他的租金是交到7月18号的,他有权住到7月18号。

但是中介认为合同上注明每一季度都要提前一个月交房租,合同上约定了提前一个月的续租方式,写清了续交房租的时间分别为.04.18,.6.18,.9.18,.12.18,.3.18,按照合同,陈先生应该在6月18号交下一季度的房租,既然没有交,而且陈先生又提出不续租,那就是违约了,必须马上搬走,合同上也注明毁约需要提前一个月搬走。

对于警方的处理结果,陈先生是不满的。

他认为董某掀被子侵犯了自己女友的隐私权,也涉嫌猥亵。

而董某的解释是当时房间没有开灯,光线太暗了,他没有发现床上有人。

关于他的解释,从视频上确实能看到当时房间内光线比较暗。

另外,关于陈先生拍摄视频的事情,以及出现董某掀陈先生女友被子的事情,董某认为这是陈先生故意设下的一个圈套。

因为,正常人不会在那个时候拿起手机录像的。

目前,陈先生就以董某侵犯了自己女友的隐私权为由,向中介索赔5万元封口费,称如果不给这5万元封口费,就把中介曝光。

现在,陈先生说:“我和女友暂住在宾馆,这件事情给她心理留下了巨大的阴影,就连外卖员敲门送外卖,都感到惧怕。”

这个结局,倒是很让人意外。

5万元哪,这可不是一个小数字。

假如陈先生当时真是让中介在门口待了5分钟,而陈先生也和中介吵了5分钟,那陈先生的女友难道就不能把衣服穿一下吗?

正常人应该第一反应是赶紧把衣服穿一下吧,毕竟有人找上门来了,待会总要出去应对的呀!

可是陈先生的女友不光没有穿衣服,她或陈先生还在卧室的某一个位置放上了手机录像。

这点让人很难不认为他们是提前策划好的。

不知道大家怎么看?#情侣出租屋内遭中介掀被子催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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